第31章


    及至前厅, 一进门,浓郁的香味便争先恐后的扑进沈秀鼻子里。


    桌面上菜肴丰盛,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当中的炉焙鸡与土豆炙鸭。


    烘焙鸡酱黄鲜润, 用蒜油和姜片炒过,然后用酒醋炖过,烹出来的鸡肉表皮干酥, 内里滑嫩,甘醇微酸, 极极开胃。


    土豆炙鸭色泽红艳,土豆香软入味, 鸭肉细嫩鲜美, 尤其是那鸭皮,丰盈饱满,肥而不腻。


    味蕾极致的满足让沈秀不禁眯起了双目, 她再一次不由地在心里感叹,以后魏朝清的妻子会很享口福。也不知哪位女娘能有幸做他妻子。


    她咀嚼着微微出油的鸭皮, 去夹土豆炙鸭里的红椒圈。这红椒圈只是起装饰作用的装盘, 并不是用来吃的, 但她馋辣,便把红椒圈给吃了。


    红椒圈也不是很辣, 只有一点辣意, 伴着米饭吃,爽快又不过于刺激喉舌,沈秀又去夹了吃。


    “你喜欢吃辣椒?”魏朝清倏然道。


    “喜欢。”


    魏朝清沉吟, “锦州那边似乎喜甜?”


    “是, 我们那块地方的人,爱食甜, 但我喜欢吃甜的,也喜欢吃辣的。”


    “你爱吃什么菜?”


    “都挺爱吃的。”


    “不爱吃什么?”


    沈秀不假思索,“折耳根,这个我真吃不了。”


    “我也不爱吃折耳根,有腥味!真真难吃!”魏长生举起小胖手。


    魏朝清笑了下,没说什么。


    魏长生擦擦嘴,道:“姐姐,你要不要出去玩?我带你出去玩吧?”


    其实沈秀挺想出去逛逛,但她不敢。


    她很怕再遇见男女主。即便这时候男女主应该已经去了锦州。但她就怕万一。


    碰到谢扶光两次,在谢扶光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痛苦,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让她有些ptsd。


    同时她倍感憋屈。她也想出去玩,可为了活命,不得不压抑克制欲望。


    难道她要一直这样压抑克制自己?


    不用。


    因为男主会被女主调.教好,他爱女主,为爱而改好,为爱而改变自己,不会再因为过度的占有欲和嫉妒心杀人。到那时,她就不必再担心被他杀掉。


    或者若她现在有武功,比谢扶光还厉害的武功,她现在就可以自由自在,随随意意地出门了。


    又或者她身边有武功高强过谢扶光的人,能护她,她也可以自由随意出门。


    可小说里写过,男主是东陵的武力值天花板,没人比他更厉害。想到此,她有些丧气。


    等等。也不一定?小说里,貌似只写了东陵,他是东陵武功最高强的,但没写其他国家。也许楼兰赫兰那些国家,有比他武功更厉害的呢?


    她有些后悔没仔细看小说,没把小说后半部分看完了。


    现在,只能等女主把男主调.教好了,她才能拥有随意出去玩的自由。


    男主什么时候会被调.教好?她仔细回忆了一下书里的时间线。谢扶光在锦州城,因占有欲和嫉妒心杀掉了原主后,赵金金与他大吵了一架。


    赵金金内疚,痛苦,以死相逼,最后换来谢扶光不再杀人的承诺。从这里起,谢扶光就开始为爱克制,为爱慢慢改变自己了。


    被杀掉的原主真是个大怨种。沈秀很为原主愤怒不平。


    一个疯批病娇为爱克制本能,为爱改变自己,很多读者会感动于他对女主的爱,感动他的深情。


    沈秀一点也不感动。她感到恶心和愤怒。男主塑造出来的深情人设,是以原主的死亡为“垫脚石”的。


    若不是那场地龙翻身,她差点就死在他手下,在未来也可能会死在他手下。她对谢扶光,又恨又厌,如果她有杀他的能力,她一定会杀掉他,绝不会手软。


    “姐姐?”魏长生挥挥手,“姐姐,你可要出去玩?”


    沈秀神魂回笼,“我不太想出去。”


    她得等,等到该死的谢扶光为爱改好。


    魏长生:“外面好玩的。”


    她摇摇头。


    魏朝清见状,以为她是受道德礼教之束缚,认为未出嫁的女子不应抛头露面随意出门,故而才不愿出门玩。


    这些道德礼教,对女子何其残酷不公。他轻声道:“你想出去玩便出去,不用有任何顾虑。”


    她仍然摇头。魏朝清也不勉强她,便作罢。


    午休过后,魏朝清于书阁之中处理公务,一直忙到脖颈酸乏时,他唤来仆人,“几时了?”


    “回大人,已到申时了。”


    魏朝清净手,去往东厨。走进厨房,他问厨子,“鱼可有准备好?”


    “准备好了,奴才去寻的最新鲜的鲈鱼,味道保证大人满意!”


    魏朝清用襻膊绑住长袖,他把已经剔骨去皮的鲈鱼切成薄片。


    一片片鱼片被魏朝清切出来,厨子心中油然起敬。大人刀工了得,切出来的鱼片,薄如蝉翼,整整齐齐,与自己的刀功相比,他属实是自愧弗如。


    魏长生得知魏朝清又去厨房了,他对沈秀道:“姐姐,舅舅又下厨了!走,我们去厨房,去看看舅舅在做什么好吃的!”


    沈秀跟随魏长生来到厨房。


    “舅舅!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魏朝清片着鱼,没有看他,“玉蝉羹。”


    “哇!玉蝉羹!”魏长生声线脆生生的,“姐姐,你吃过玉蝉羹吗?”


    魏朝清拿刀的手一停,他转过头,这才看见沈秀也来了厨房。


    “玉蝉羹,就是鱼片羹?吃过的,很好吃。”沈秀忍不住咽口水。


    玉蝉羹,鱼片如白玉雕琢的蝉翼,又薄又透,吸干水分蘸绿豆粉衣,用鱼骨汤炖,加生姜辣椒等等配料,炖出来的鱼片羹,又鲜又辣。


    想着玉婵羹鲜辣的口感,她舔舔唇,府里的饮食比较清淡养生,她没想到魏朝清会做这么辣口的菜。


    接着她愣了下,该不会是因为她中午说爱食辣,他就做了这么辣口的菜肴吧?


    沈秀的目光从鱼片上,挪到魏朝清身上。


    感受到沈秀投射过来的目光,魏朝清且鱼片的动作缓下来。下一瞬,他的速度又快起来。


    仿佛是故意炫技般,耍花刀片着鱼,动作娴熟流畅,赏心悦目。


    刀功真厉害。沈秀内心赞叹,悄悄竖了一个大拇指。等他片完鱼,她环顾厨房,发现厨房里的人都在偷偷瞄她。


    她看了一下盯着她不错眼的厨子。厨子被抓住偷看,连忙转过脸。


    他们大抵是在好奇她的身份?她这般想道。


    厨子洗着菜,不受控制地,又去偷瞧她。


    魏朝清扫视一圈厨房,肃声下令,“专心做事。”


    厨房里的人赶忙回神,继续忙活。


    鱼骨炖出来的浓白的汤汁,沸腾着浇灌鲜嫩的鱼片时,浓浓的鲜味伴随着辣味,以完全不可阻挡之势冲进沈秀鼻子里,她捂住肚子,馋得心痒痒。


    魏朝清拿勺子,轻推鱼汤,咕嘟作响的鱼汤荡漾开后,炖得微透的鱼片暴露在视野里。


    将莼菜下入汤锅时,眼角余光发现沈秀在捂肚子,一副馋到不行的模样,他轻笑,“快好了。”


    待玉蝉羹炖好,魏长生立马拿碗,“先尝尝先尝尝!”


    魏朝清接碗,舀了鱼汤。


    魏长生正准备把鱼汤递给沈秀,让她先尝尝,然而魏朝清没把碗还给他,而是侧身,将汤碗递给沈秀,“沈秀,你尝尝。”


    “谢谢。”早就馋得不行的沈秀伸手捧住碗。


    “慢着,先把那边的米糕吃一块,吃了米糕再喝汤,这汤很辣,你空腹喝可能会承受不住。”魏朝清道。


    “好。”沈秀快速吃了一块米糕,迫不及待喝鱼汤。


    魏朝清:“小心烫,慢点喝。”


    汤汁鲜香四溢,入口丝滑,有琉璃芡的口感。密密麻麻的辣冲至舌尖,又鲜又辣,还带着莼菜的清香,一口下肚,好不爽哉!


    “嘶……好喝!”沈秀嘶气,眸光亮若星辰,“夫子,我从未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您太厉害了。”


    她的嘴唇被辣得嫣红,魏朝清的视线在她嫣红的唇瓣上逗留半晌,他转过头,不再看。


    晚食就着鲜辣的玉蝉羹,沈秀多吃了半碗米饭。魏朝清和魏长生不太能吃辣,大半玉蝉羹都是沈秀吃完的。


    裹了绿豆粉的鱼片顺顺滑滑,似若勾了芡,她吃得痛快,恨不能在鱼汤里再添些辣椒,能让她吃得更痛快一些。


    她是川渝人,很能吃辣,不辣不痛快。原主虽是喜甜的锦州人,但也很能吃辣,身体很耐辣。


    饭毕半个时辰后,沈秀吃水果时,还在回味鲜鲜辣辣的玉蝉羹。


    接下来这几日,魏朝清又做了一次玉蝉羹。魏长生见沈秀喜欢玉蝉羹喜欢得很,便对魏朝清道:“舅舅,姐姐这么喜欢吃玉蝉羹,你多给她做几次呗。”


    “玉蝉羹太辣,几日吃一次即可。”


    “好吧。”魏朝清托腮,又说起别的事,“姐姐不想出去玩,整日待在府里,也不嫌闷得慌。”


    魏朝清闻言,陷入沉思。下午回府,魏朝清问沈秀,“可喜欢听戏?”


    “唱戏吗?”沈秀点点脑袋,“还行。”


    “明日我请戏班子来府里唱戏,你一起来看罢。”


    这一日傍晚,府里水亭前搭了戏台子,沈秀来到水亭,坐在魏长生身边。


    魏长生道:“姐姐,舅舅请来了京城里有名的名角儿,他唱的戏一顶一的好。”


    沈秀应了声。


    边侧,魏朝清把零嘴果盘推到她手边,她道谢,捻起几颗香瓜子,嗑起瓜子来。


    这瓜子真真香,有椒盐味和奶味,能让人磕上瘾。她又抓了一把瓜子。


    乐师奏响琴筝鼓板等等乐器,随着乐声悠扬的奏响。戏子浓妆艳抹,粉墨登场。


    扮作花旦的戏子步态轻盈,一颦一动,巧笑嫣然。此人唱腔清晰,曲声婉转悠扬,时而像高山流水,时而像春雨绵绵。


    对戏曲其实没多大兴趣的沈秀,听得入了神。她听了一会子,歪头问魏长生:“长生,这位花旦是女子还是男子?”


    她觉得女子。但唱戏的花旦不一定是女子,是以她问了魏长生。


    “是男子,他就是我说的那个名角儿,叫柳笙,戏唱得可好了,好多人请他唱戏都请不到,还是舅舅有能耐,能请到他来府里唱戏。”魏长生奶声奶气道。


    是男子?沈秀意外。她打量戏台上的柳笙。他身姿聘婷,眉眼如画,一举一动皆是妩媚勾人的风情,没想到竟然是男子。


    她打量着柳笙时,在台上唱戏的柳笙无意间与她对视上。


    他的歌声滞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初。


    接下来,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去瞧沈秀,眼底桃花酒半醺,秋水似的眼波,流转间透着化骨的温柔,不经意地勾缠着谁似的。


    魏朝清发觉柳笙似乎在故意用那双眼波流转的眼睛勾缠沈秀。


    而沈秀,她听戏听得很入神。


    魏朝清面色沉下来,抬手欲叫停柳笙,然沈秀很喜欢这出戏,他不愿扫她兴,打断她的兴致,于是没有叫停柳笙。


    柳笙唱完这段戏,先退了场。退下去时,他望了一眼沈秀。沈秀发现他看过来,她礼貌性地回以一笑。


    对上她的浅笑,他的眉眼更加妩媚起来。


    退至后台,他静坐在妆台前,一动不动。柳父疑惑,“阿笙,你这是怎的了?”


    柳笙微抿红唇,“阿爹,你可知魏大人旁边坐着的女子是谁?”


    “我没看见人。”柳父摇摇头,“怎么了?”


    “没事。”柳笙手指轻轻抚摸发间垂下来的流苏步遥。


    面前闪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面庞,他低垂下巴,妩媚风情的眼眸里,几分女儿家的情态若隐若现。


    彼时,公主府里,司马烨听了下属的话,冷笑,“果然在夫子那里。”


    “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司马烨强行把关心她的话吞回去。


    之前夫子说并不知沈秀在何处,大抵是以防他不同意饶恕她,所以才故意说并不知她在何处。


    夫子也肯定猜得到,他来公主府求情后,自己肯定会怀疑沈秀在魏府。但夫子没有将沈秀藏起来,也是因为自己已经答应饶恕她,所以不必再如此。


    “她还真是找了一个好靠山!”司马烨咔嚓一下捏碎杯子。仿佛捏是在捏碎沈秀一般。


    这边厢,秦伯得知沈秀的下落后,他暗地里松下一口气。但见司马烨一脸黑沉,他又担忧起来。


    殿下这样子,并不像如他所说那般会放过沈秀。殿下真的会放过她?


    “下去。”司马烨吩咐回来复命的手下。


    手下方走出几步,被司马烨叫住。


    司马烨喉头滚动了几下,终于忍不住,“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受伤,瘦了还是胖了?”


    第32章


    司马烨喉头滚动了几下, 终于忍不住,“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受伤,瘦了还是胖了?”


    手下怔了一下, “这倒是不大清楚。”


    “那就去查清楚!”


    “是,殿下。”


    “慢着,”司马烨掀开冰丝被, “算了,我自己去见她!”


    秦伯急道:“殿下, 您伤还未痊愈,不能下床!”


    “无碍。”


    “沈秀, ”司马烨咬牙切齿, “我可要好好见见她!”


    秦伯见状,心里一跳,殿下这样子, 分明是要去杀沈秀!


    ……


    “阿笙,我方才出去问了下, 坐在魏大人旁侧的女子乃魏府贵客。”柳父快步来到正在上妆的柳笙跟前。


    “哪家贵客?”


    “不清楚, 只说是贵客。”柳父脑海里浮现出方才偷瞧到的面容, 他有些发怔。这位贵客,也不知怎的, 恁是合他眼缘, 他见了她,便止不住地心生欢喜。


    柳笙轻梳长发,“阿爹, 我今日唱的戏好吗?”


    “好, 好的不得了。”


    “也不知她……他们喜不喜欢听我唱的。”


    “阿笙唱得顶顶好,谁人不喜?”


    “是吗?”柳笙唇角抿出笑意来。


    “好了, 阿笙,你该上台去了。”柳父催促道。


    “桃花覆雪,尽付倾心……”戏台上,柳笙唱腔宛转悠扬,一双眸子时不时落在沈秀身上。


    魏朝清凝眉。


    魏长生发现柳笙好像老是在看沈秀,他嘟嘴,这人做什么,为何老是看姐姐?


    沈秀也发觉台上的柳笙似乎总在看她。他那双妩媚的眸子,仿若两把勾子,总往她这里抛。下一刻,她猝地惊觉,这人,莫不是在勾引她?


    不会吧?该不是她自作多情了吧?她拿起凉茶,喝下两口凉茶压压惊。


    等她喝完凉茶,柳笙又用剪水秋眸睇她,她确定,他大抵就是在勾引她。他为何要勾引她?


    她脑子急速运转,霎时明白过来。她猜测,柳笙可能以为她身份高贵,是以想勾引她。


    毕竟她在魏府里,与魏朝清魏大人同坐听戏,或许猜不出她身份,但任谁都看得出她身份不低。


    不过,这柳笙胆子忒大胆了些,万一她是魏朝清的妻妾呢,他也敢这么大胆,这么明目张胆地勾引她?


    也许是他已经知晓她并非魏朝清的妻妾,所以才这么大胆。


    不过他要失望了。她身份并不高贵。她的身份兴许还比不过他。虽戏子身份低贱,但他是唱红了的名角儿,大概还是有些地位在的,不然也不至于许多人请他唱戏都请不到。


    对上柳笙柔情似水的眸光,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过她很快又听他唱的曲儿听入了神。他唱得极好,宛若天音一般,很难不让人听入神。


    这场戏只剩尾声,不多久便唱完谢幕。


    戏唱完了,魏长生气鼓鼓道:“舅舅,以后再也不要这人来府里唱戏了!”


    “为何?”


    因为这人老是盯着姐姐看!魏长生哼了一声,“他唱得也没那么好。”


    这一边,沈秀惊讶,“你不是说他唱得最好?”


    她觉得柳笙唱得很好。她没怎么听过戏曲,对戏曲也不大感兴趣,但今日听了这一回,方识戏曲之美,皆因柳笙唱得好,很能带人入戏。


    “也没那么好!”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舅舅,以后不请他唱戏了!”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的脑袋,温声道:“好。”


    沈秀倒是还想再听柳笙唱戏。不过大概没什么机会听他唱戏了。


    听魏长生说,柳笙早已不公开唱戏,只有有能耐的人才能请得动他开口唱。例如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就能请得动他。


    她没什么能耐,肯定是请不动他的。这大抵是她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柳笙唱戏了。她是有些可惜遗憾的。


    夜幕已降临,时候不早了,沈秀与魏长生各自回房,魏朝清则去了书阁。他批阅了两盏茶功夫的文书,侍从进屋,说司马烨来了府里。


    魏朝清将毛笔放在笔山上,起身走出书阁。


    前厅。司马烨被秦伯搀扶着,向魏朝清作揖。魏朝清拱手回礼,“这么晚了,殿下何故来此?你的伤没事吧?”


    司马烨开门见山,“夫子,我要见沈秀。”


    魏朝清并未否认沈秀在府里。司马烨定是已确定沈秀在这里,才来这里。


    “见她所为何事?”


    “有些话要问她。”


    “你有什么话要问她?”


    司马烨笑了下,“夫子,不必了解得如此清楚。”


    见魏朝清眉心微蹙,司马烨明白他的顾虑,“夫子,我已承诺过您,我已饶恕她,不会伤害她。”


    长廊上,沈秀浑身绷紧,嗓音发颤,“夫子,世子殿下他要跟我说什么?他会不会……会不会杀我?”


    司马烨突然来魏府,要见她。她觉得他可能是来杀她的。在他眼里,她是一个小偷,还在他为她而伤后,忘恩负义,弃他而去。


    他必定恨透了她,必定是来杀她的!


    “他承诺过不会伤害你。”魏朝清声音柔和了许多,安抚她,“若他反悔,你也不用怕,我会护着你。”


    “可是……”她喉咙发干,生怕她一见到司马烨,司马烨就会提剑一剑刺穿她。


    “别担心。”


    沈秀深深一呼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路步至前厅,她一进屋,便感受到一道锐利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她没有抬头,只看到司马烨的紫色衣摆,而后行礼轻声道:“殿下。”


    司马烨上上下下端详她,冷声道:“抬起头来。”


    沈秀抓紧手指,慢慢抬起头。


    司马烨端详她。她看起来没受伤,没有瘦,皮肤发亮,脸颊肉微微盈润,似乎吃得不错。


    “夫子,我有话她说。”司马烨做出请的姿势,示意魏朝清出去,“夫子放心,我会信守承诺,不会食言。若不信,我以性命起誓。”


    魏朝清颔首,离开之前对沈秀说了一句莫担心。沈秀怎能不担心,司马烨这人,谁料得到他会不会反悔,会不会信守承诺?


    魏朝清离去后,好半晌,司马烨一言未发,只这么定视着沈秀。


    他原是打算怒骂她,羞辱她,惩罚她,杀掉她,好以此来平息他的怒与恨。


    然而,他来时满腔举怒火与恨意,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便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闭了闭目,道:“花灯节那日,我为救你而伤,你就这么跑了,可有悔意?”


    “有,殿下,对不起,我不该忘恩负义,我不该跑的。”


    不,她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可在他面前,她不得不撒谎。她打算用最谦卑的姿态,向他道歉。


    她跪下来,“殿下,对不起。”


    “谁让你跪下了?起来!”他陡然拔高音量。


    她立马起来。


    司马烨瞪她的膝盖,似乎她给他下跪这事,让他难以忍受,“以后没有我的允许,别随便给我下跪!”


    “是,殿下。”


    他又沉默下来,转而似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向我道歉。”


    “殿下,对不起,我错了。”


    “再说一次。”


    “对不起。”


    “再说一次。”


    沈秀吞咽嗓子,尽量让自己显得非常诚挚,“对不起。”


    “好,我原谅你了。”


    他原谅她了?就这么……原谅她了?她是不是害怕到产生幻觉了?


    清清嗓子,她惴惴道:“殿下方才说什么?”


    司马烨:“我说,我原谅你了。”


    他转了一下拇指上的扳指,“我查到你与你父母擅自离城的事————”


    他还未说完,沈秀赶紧打断他,解释道:“殿下!我与父母擅自离城,乃被逼所致,请殿下明察,我————”


    “我知道。”


    她噎了下,“殿下知道?”


    “我知道,你被宋玉所逼,不得已离城。我已经下令处置宋玉,他父亲被革职,而他,害人性命,强逼民女,已被关入大牢,择日处斩。”


    他语气淡淡说完,眸光微亮了一下,看着她,仿佛在邀功。


    好似一只为主人赶走老鼠的猫,又好似一只为主人赶走坏人的狗,为主人做了好事后,双目亮晶晶地来邀功。


    沈秀错愕。转瞬间她回魂,忙不迭道:“多谢殿下主持公道!殿下英明,殿下大善!”


    他唇角翘了翘,“还有你父母,虽还未寻到他们,但我会尽快帮你找到他们。”


    “谢殿下。”沈秀的脑子有点懵。


    他如此轻易地原谅她,帮她处置宋玉,还要继续帮她寻父母。他这是怎么了?为何对她这么好?


    莫非是因为魏朝清?所以才对她好?


    她知司马烨敬重魏朝清。或许真的是魏朝清的缘故。她一直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下来。


    她安静下来,不知他还要与她说什么。他没再说什么,只将视线放在她身上,上下左右逡巡。


    司马烨:“你在这里……过得可好?”


    “好,很好。”


    “吃得好,住得好,睡得好?”


    “嗯,我在这里吃得很好,住得很好,睡得也很好。”


    “比在公主府还好?”


    当然比在公主府里好。在这里至少不用每日胆战心惊,如履薄冰。沈秀昧着良心,道:“与在公主府时一样好。”


    司马烨欲言又止。他又沉默下来,目不转睛盯沈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他就这么静静地盯了她两刻钟。沈秀顶着他不错眼的注视,很是难捱。他还要说什么,能不能快些说,为什么要一直盯着她不言不语。


    屋外响起敲门声,魏朝清在屋外道:“殿下,你伤还未好,早些回去休息罢。”


    司马烨皱眉。他并不想离开。他想一直看着沈秀,最好是让她永远不离开他的视线。


    他出声道:“沈秀,同我回公主府。”


    下一瞬,他不受控制般脱口道:“同我回公主府,我要娶你。”


    第33章


    四周仿佛被按了暂停键, 空气瞬间停止流动。沈秀的嘴巴也像是被凝固住,张不开了似的。


    沈秀久不回应,司马烨喉结滚动着, “我方才说的什么听到没有?”


    沈秀终于能张开嘴,她迟疑道:“殿下,您方才可是在开玩笑?”


    “谁在开玩笑!”他微微瞪目。


    不是开玩笑。是真要娶她?沈秀难以置信, 他想娶她,为什么?他喜欢她?


    她不太相信他会喜欢她。她狐疑道, “您说的娶,是娶我为妻?正妻?”


    “当然。”


    她就一个平头百姓, 是他口中的贱民。堂堂世子, 怎会娶一个贱民为正妻?尤其他还如此厌恶贱民。怎会取一个贱民当正妻。


    在他眼里,她是一个小偷,一个他厌恶的贱民, 还是忘恩负义的贱民,而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 他喜欢上她的概率, 太低了。


    所以, 司马烨要娶她,不是他疯了, 就是他有什么目的。有什么目的?她脑子里闪过很多种猜测, 而后语气迟缓道:“殿下要娶我,您……喜欢我?”


    “废话。”司马烨露出了一些不自在的表情,别开目光, “不然我为何要娶你。”


    尽管从他口中得知, 他是因喜欢她而要娶她。她还是觉得不可信。不过,无论他有什么目的, 她不会嫁给他就是了。


    “殿下,我身份低微,配不上您。”


    司马烨:“谁说你配不上?我说你配得上就配得上!我娶你,我看谁敢说你配不上本殿下!”


    她语滞了下。她在想如何委婉地拒绝他。不能直接说不喜欢他。直接说不喜欢会伤他自尊。他生气了她没好果子吃。


    她垂下脑袋,“我已有婚约在身。”


    “什么?”司马烨面色一沉。他十分霸道强硬地下令,“已有婚约?那便退了!”


    “等等。”他眯了下眼,“我查过你,你并没有婚约在身,你骗我。”


    她头皮发麻,事已至此,不能再委婉下去,“殿下,我配不上您,也……不想嫁你。”


    一开始,司马烨没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道:“你不想嫁我?”


    他的脸上带着被拒绝的不可置信。


    “是。”


    “你竟不想嫁我!”他从座椅上起来,一种愤怒爬上他的眼角眉梢。


    沈秀能理解他的愤怒。他一个尊贵的世子,屈尊以正妻之位求娶一个贱民,贱民竟拒绝了,任谁看来都是不知好歹。


    “为什么!”他恼羞成怒,质问她。


    沈秀咬紧牙根,“我对殿下无意。”


    他后退半步,一向高扬的眉尾耷拉下来,眼角也下垂下来,脸上的恼怒被一种难过的情绪所代替。


    很快,他眼里的怒火再次燃烧起来,他转身就走。因拉扯到伤口,他踉跄了一下,更加恼怒起来,“秦伯!”


    秦伯快步进屋搀扶他。魏朝清进来,“殿下。”


    快气疯了的司马烨理也没理魏朝清,“秦伯,走!”


    魏朝清大步流星步至沈秀身前,“发生什么事了?你可有事?”


    “没有。”沈秀抿唇,“夫子,我猜不出世子殿下有什么目的。”


    “什么?”


    她将方才司马烨求娶的事告诉魏朝清。


    魏朝清神色微微变化,只问:“你如何回答的?”


    “我当然没答应他。”


    魏朝清不着痕迹地松下一口气。


    她沉吟,“我猜不出他到底想干什么。”转而有些担忧起来,“夫子,我拒绝了他,他方才那么生气,会不会报复我?”


    “有我在,你不会有事。”


    沈秀心头微动。她道:“夫子,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您。”


    “你若要感谢我,便不要再对我用敬称。”


    她点头,“好。”


    “姐姐!姐姐!舅舅舅舅!”魏长生冲进屋子里,“我方才听说世子殿下来找姐姐了?”


    他一脸急躁担心,冲到沈秀面前,“姐姐,你没事吧!”


    “没事。”沈秀垂睫,还在思考司马烨的目的。转瞬又觉自己不必浪费时间去想这些,管他有什么目的,反正她不会嫁他。


    “姐姐,他来干什么?”魏长生仰头问。


    沈秀简短地说明了司马烨的来意。魏长生两腮瞬间鼓起来,炸了毛的猫一样,“他、也要娶你?姐姐你答应他了没有?”


    “没有。”


    魏长生放下心来。


    司马烨回府后,将屋里能砸的东西全砸了,他愤怒暴躁,恶狠狠地踩着地上的碎片。


    “她竟不想嫁我!”他踢飞地上的花瓶碎片。


    怒到顶点之后,他忽然安静下来,声音变得软弱了许多,“她一定会后悔。”


    不甘,委屈,难过等等情绪在他脸上如走马灯一样变幻着。他矮下背脊,可怜得像一只被踹了一脚的小狗,“她一定会后悔。”


    转瞬间,他又开始发怒,猛地揣倒香炉,“她竟不想嫁我!”


    边上,秦伯看着发着疯的司马烨,“殿下……”


    司马烨转向他,拽住他的胳膊,“秦伯,她凭什么!凭什么!”


    他双目通红,状若癫狂,“她凭什么!”


    “殿下,您冷静冷静!”秦伯试图让他冷静下来,“您先冷静冷静!”


    可司马烨置若罔闻,他的胸膛剧烈起伏,五官扭曲狰狞。


    “殿下,她既不想嫁您,那您就想办法让她答应嫁您!”


    听到这话,司马烨转过头,“如何让她答应嫁我?”


    作为过来人的秦伯摸了一下胡须,老神在在道:“您去追求她,讨她欢心,她欢心了,不就愿意嫁您了?”


    司马烨不假思索,楞头青一样,“如何追求?如何讨她欢心?”


    秦伯又摸胡须,说出自己的经验来,“追求女子,无非是为她作诗,送她金银珠宝,绫罗绸缎,送她喜爱之物。”说着他笑起来,“我当年便是如此……咳……”


    听了秦伯的话,司马烨若有所思,旋即下令,“秦伯,扶我去书房!”


    夜黑风高,已至深夜。秦伯困意重重,他瞧了瞧还在作诗的司马烨,这都何时了,殿下还不困?


    司马烨毫无困意,他正精神振奋。他写了厚厚一堆诗词,放下笔,“秦伯,去宝库。”


    进了宝库,司马烨扫视宝库里的金银珠宝奇珍异宝。他挑剔地瞥着库里的宝物,“这个,还有这个,都装进盒子里。”


    “还有这个。”


    秦伯讶然。殿下把宝库里最珍贵的那些宝物都挑了出来,准备送给沈秀。


    然而即便是府里最珍贵的宝物,司马烨也不怎么满意,“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她会喜欢吗?”


    “肯定会的。”秦伯忙道。


    “对了,”司马烨想起什么,“她爱吃荔枝和鱼笋夹子,明天也送一些过去。”


    “是。”


    司马烨侧眸,俯视叠在宝箱里的绫罗绸缎。里面装着寸锦寸金的云锦,织锦,浮光锦等等昂贵的料子。


    “这些通通都送过去。”


    若不是宝库里有些珍宝司马烨看不上,他恨不能将整个宝库搬空,全送给沈秀。


    他抬步,去看其他宝箱时,脚步迟滞了一下。


    秦伯立即发现他腿上有血渗出来,“殿下!您伤口出血了,您先别动了,快回屋躺着!”


    翌日一大早。秦伯劝道:“殿下,您今儿就别动了,我去送就是。”


    昨日司马烨伤口撕裂,不能再下床,可他今日还想亲自去魏府送礼。


    司马烨非去不可,“我要亲自去。”


    “殿下,您还要不要这双腿了?”


    “抬我去。”


    “唉!”秦伯无奈,只得从命。


    当沈秀得知司马烨又来了魏府,还带来几大箱子的礼要送与她,她见都不愿见他,直接对魏朝清道:“夫子,请您帮我拒绝。”


    “好。”魏朝清颔首。将她的话转达给司马烨。


    司马烨绷紧下颌,“她不要?我送她了,就是她的了,秦伯,回府!”


    待司马烨等等一干人离去,魏朝清唤来仆从,令他们将司马烨送来的这些东西抬回公主府,下完令,他与魏长生一同去往国子监。


    沈秀坐在桌前,托着腮,陷入沉思。昨日司马烨都那么生气了,今日居然还会来给送她礼。


    他这是一定要娶到她?他到底要做什么?难不成真喜欢她?


    想到此,她连忙拍拍脑袋。告诉自己别这么自作多情。


    她拿起一块冰块,咔嚓嚼碎。虽她告诉自己不要再浪费时间去猜测司马烨的目的。可她的思维还是止不住地发散开来。


    莫非她身份不简单,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平头百姓?比如她是流落在外的公主什么的,身份很高贵很重要,娶她对他很有益处?


    又或者,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司马烨只是碍于有魏朝清在,动不了她,但把她娶回去,他要如何处置她就是家里事了。到时候魏朝清不应该管,也管不着。


    沈秀悚然。


    她的脑子里浮现出种种画面:他把她娶回去,虐打她,家暴她,她被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却求助无门……毕竟魏朝清管不了别人家的家务事。


    越想,沈秀越觉得惊悚可怖。她连忙又啃了几下冰冰凉凉的冰块,以此平复情绪。


    第34章


    午间。魏长生午睡醒来, 他伸伸懒腰,去小书桌边上收拾书本。


    余光无意间触及旁边书桌上的红皮书卷,他探长脖子, 认出这是一本食谱。他拿起食谱,翻了翻。这是一本全是辣菜系列的食谱。


    魏长生微微怔然。其实舅舅不喜欢,也不擅长做辣口的菜。他这是在学做辣口的菜?


    因为沈秀姐姐爱吃辣?


    魏长生心中一热, 颇为感动。舅舅替姐姐向世子殿下求情,替她寻父母, 让她住府里,学习自己不擅长的辣菜, 给她做她爱吃的辣菜, 此般种种,舅舅待姐姐极好。


    待她好,定是因为姐姐是自己的好友。舅舅待姐姐这么好, 就是待他好呀!都是为了他,舅舅才待姐姐这般好的。


    见魏朝清出来, 魏长生若一个小炮竹, 砰地一下扑进魏朝清怀里, “舅舅!你待我太好啦!”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圆乎乎的脑袋,“为何突然这么说?”


    “嘿嘿。”魏长生咧嘴, 嗓音里带着未脱的奶气, “舅舅,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魏朝清笑了下,“我不需要你如何报答我, 你能好好长大便好。”


    “嗯!”魏长生抱紧他, 点点下巴。


    待下了学,回到府里后, 魏朝清进入厨房,做了一道菜。


    “笼衣金丝球?”饭桌上,沈秀端详盘中金灿灿的圆球,咽咽唾液。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对,你可以尝尝。”


    她夹起笼衣金丝球,用面条裹起来的肉球烹炸得油亮金黄,只是瞧着便能感觉出其在舌尖上碎裂开的香酥。


    蘸上香喷喷的甜辣酱,沈秀吃了一口。


    一根根金黄的面条,咔嚓咔嚓碎裂开来,沈秀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酥脆适口的面条,似乎这已经是顶顶的酥脆了。


    酥脆中透着面条特有的芳香,芳香扫过唇齿,紧接着,嫩嫩的肉馅在牙齿下面分裂开。


    肉馅咸鲜烫口,略带嚼劲,微微弹牙。里面入了面条的酥香,又浸了些蘸料的甜辣味,口感丰富多层次,多咀嚼几下,似乎越吃越香,令人回味无穷。


    整个笼衣金丝球,外脆里嫩,咸鲜酥香,甜辣入味,很是爽口。


    沈秀神色一亮,她竖起大拇指,“好吃,夫子,真好吃!”


    见她很喜欢吃,魏朝清颊边漾开笑意,又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


    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姐姐,你喜欢吃就多吃些!”


    “谢谢。”沈秀多蘸了一些甜辣酱。


    以防她吃得太辣受不了,魏朝清将解辣的奶羹推到她手边。


    但她很能吃辣,一口一个笼衣金丝球,没怎么动奶羹。魏朝清目露担忧,“不辣吗?”


    “辣。”


    “吃点奶羹吧,解解辣。”


    “不用。”沈秀蘸着甜辣酱,轻轻呼气,辣得十分爽快。


    永宁殿里,司马朗恹恹地吃着晚膳,他没什么胃口,不大想吃饭。但又怕自己不好好吃饭,瘦了就没从前那般英俊潇洒,他便强迫自己往嘴里塞饭。


    夜深孤枕难眠,他左一声叹息,右一声叹息。


    “殿下!殿下!有消息了!”宫人疾步跑进来。


    司马朗连忙下床,急切道:“有消息了?沈秀有消息了?”


    宫人赶紧将探来的消息告知司马朗。


    之前司马朗派人一直盯着司马烨那边的动静,司马烨撤消通缉令时,他还以为司马烨找到了沈秀,于是他急吼吼地去公主府,却被告知沈秀仍然不知下落何处。


    至于司马烨为何撤销通缉令,司马烨并未透露原因。司马朗也无从知晓撤销通缉令的原因,他继续让人盯着司马烨那边的一举一动。


    盯着盯着便盯出了线索来。寻着线索一细查,就发现了沈秀的踪迹。


    “她在魏夫子那里?她为何在那里?她与魏夫子有什么关系?”司马朗说着这话,拿起衣裳就要穿上,恨不能立马飞到魏府里。


    “她似乎与魏大人的外甥交好。”


    “魏长生?她与魏长生交好?他们俩如何扯上关系的?”司马朗抬步往外走。


    “殿下,您这是要去哪儿?”


    当然是去魏府,见沈秀!她失踪了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他每日度日如年,每日都在想她,真真是想煞他也!


    刚跨过门槛,他理智回归,停下脚步来。


    此时已深夜,魏夫子已就寝,他去打扰人家很是不妥。想到此,他狠狠拧了下眉心。


    “还要多久才能天亮?”


    “殿下,还需一两个时辰。”


    总算盼至天亮,司马朗早膳也未用,步子飞快去了国子监。


    他杵在文渊阁里,等魏朝清前来。熟悉的绿袍闯入视野后,他快步上前作揖,“夫子!”


    魏朝清作揖,“晨安。”


    “夫子晨安,夫子,我————”司马朗忽而想起某些顾虑,他止了声,及时改口,“夫子,学生有事请教。”


    “何事?”


    司马朗随便胡诌了一个不懂的问题。


    下午下学,司马朗追上魏朝清,又去问他问题。他缠着魏朝清,直接上魏朝清的马车,“夫子,这里我还是不太懂……”


    一路上,魏朝清一直在给司马朗讲学。司马朗一会儿作疑惑不解状,一会儿作顿悟状,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


    抵达魏府,进了书阁,他还在问问题。


    魏长生从书阁门边探出头,“舅舅,你们还要多久?该吃晚食了?”


    司马朗满目歉意,“夫子,耽误你用膳了。”


    “无碍,殿下若不介意,同我们一起用膳罢。”


    “那我便不客气了。”去往前厅用膳时,司马朗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处,搜索着什么。


    待抵达前厅,一眼发现坐在餐桌上的沈秀,他双目一直,定定地盯住了她。


    看到司马朗,沈秀起身行礼。司马朗一眨不眨,眼睛若钉子钉在了她身上一样。


    魏朝清轻咳一声。司马朗回神,他佯装道:“沈秀?你怎的在这里?”


    沈秀还未说话,魏朝清先她一步解释了她在此处的原因。


    司马朗:“这样么。”


    “殿下,吃饭罢,免得菜凉了。”魏朝清伸手,做出请的姿势。


    司马朗入坐后,魏朝清道:“我府里的饭菜比不得宫里,望殿下莫嫌弃。”


    “哪里哪里。”司马朗执筷夹菜。他吃了菜,先是赞叹一番,而后暗地里去瞄沈秀。


    她安安静静地吃着,目不斜视,很斯文秀气。


    下午吃了些零嘴,这会子沈秀不怎么饿,她没怎么夹菜,就夹了冰镇黄瓜慢吞吞地吃着。


    司马烨瞅瞅她单薄的身体。怪不得身上没几两肉,就她这么吃,能长什么肉?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她碗里,“多吃些肉,瞧你瘦的。”


    饭桌上气氛瞬间凝滞。


    沈秀惊愕失色,看向司马朗。魏朝清与魏长生也看向司马朗。


    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司马朗表情僵硬了一下。很快他调整好面部表情,干巴巴地笑了笑,“方才在想事情,糊里糊涂的,把你当做我母妃了,失礼了,哈哈,吃吧,你吃吧。”


    沈秀低首,“谢殿下。”


    过了一会儿,司马朗忍不住道:“不过你也的确挺瘦,与我母妃一样瘦。你为何不吃肉?你在节食?你已经这般瘦了,不需要再节食。”


    沈秀感到有些莫名,司马朗这么关心她做什么。她垂着睫毛,道:“我并未节食,只是之前吃了些东西,不大饿。”


    原来如此。不是在节食便好。司马朗打量着她的细胳膊细腿,以后等她进了他宫里,他定会将她养得白白胖胖。思及此,他不禁乐呵呵笑起来。


    魏朝清蹙眉看了一下乐呵呵的司马朗。


    回宫后,司马朗看到守在永宁殿里等他的姜侧妃,“你来做什么?”


    “臣妾来瞧瞧殿下在忙什么。”


    司马朗不耐地挥了下手,“回你宫里去。”


    “殿下可是厌烦了臣妾?”


    “既知我厌烦了你,何不识趣些赶紧走,还待在这里,想让本现在更厌烦你?”


    姜侧妃身子一颤。她咬咬嘴唇,“妾这就回去。”


    将将转身走了几步,她被司马朗叫住。她心头一喜,“殿下?”


    司马朗瞪着她细如丝缕的细腰,“你没吃饱饭?腰细成什么样子了。”


    姜侧妃讶然。殿下不就爱她这细腰么?之前还道她的腰须再细一些才更好,怎的如今又嫌她腰太细了?


    转而她便欣喜起来,殿下这是在关心她的身体。嘴里说着厌烦了她,其实还是关心她的。她翘起眼红的樱桃唇,“殿下,妾吃饱饭了。”


    “吃饱饭了还这么瘦?往后再多吃一些,别再这么受筋拉骨的,看着就……”


    看着就让他想起同样瘦弱单薄的沈秀,看着就让他烦躁。他不喜欢沈秀这样瘦弱,他想将她养得白白胖胖,丰盈圆润,那样身体才健壮,才能活得长久。


    太单薄瘦弱的话,总让他觉得活不长久。


    是以,他如今见着瘦弱的人,便觉烦躁不悦,“你往后多吃些,再这么瘦就别来见我了。”


    姜侧妃很是感动,情意绵绵道:“殿下,我会多吃些的。”


    “行了行了,赶紧下去。”司马朗不耐地赶她走。


    姜侧妃回到自己宫中,叫人摆上饭食,欢欢喜喜地用饭。


    次日一下学,司马朗又跟上魏朝清,“夫子,你家的饭很合我胃口,昨日吃了之后甚是想念,我今日还想再吃一回,望夫子莫要嫌我脸皮厚。”


    魏朝清端详他几许,颔首应了他。他颊边带着笑意,上了魏朝清的马车。


    坐上马车后,司马朗问魏朝清,“夫子,车内可有镜子?”


    打开屉盒,魏朝清取出一面镜子,递给司马朗。


    司马朗照着镜子,整理头上戴的簪花。他今日特意戴了最最衬他的簪花,若不是时间来不及,他还想换下学子服,好生打扮一番再去见沈秀。


    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下自己英俊的相貌,司马朗放下镜子,此刻心情很是复杂。


    他素来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他自信沈秀能瞧得上他的脸。但自信的同时,又忐忑起来。


    沈秀真能瞧得上他的长相吗?


    他的容貌与司马烨不相上下,可沈秀都没看上司马烨。


    没看上司马烨,定是因为司马烨脾性差,并非因为容貌!定是如此!


    就司马烨那坏脾气,哪个女子受得了,沈秀不喜欢他很正常。司马朗如此想着,又自信起来。他的脾气可比司马烨好多了,他定会夺得沈秀的芳心。


    司马朗怎的又来了?在前厅见到司马朗后,沈秀诧然。


    司马朗向她浅浅一笑,笑容透着一种刻意释放出来的迷人的潇洒。


    用饭时,沈秀不知是错觉还是怎的,她感觉司马朗老是在看她。她偏转视线。他与她视线相撞,又露出那种潇洒迷人的微笑。


    她并不觉他的笑容潇洒迷人,只觉他又有些奇怪。她脸上有东西?总是看她做什么。她摸了下自己的脸。


    魏朝清看了看司马朗,似乎看出了些什么,眸光略微沉凝下来。


    这时,司马朗轻抿半口茶,望向窗外漫天红霞,“此时晚霞正好,容我赋诗一首!”


    他特意要在沈秀面前显摆,显露自己的才华,让她为自己的才华所倾倒。


    虽自己在魏朝清面前显摆才华,稍微显得有些班门弄斧了,但为了让沈秀了解到自己的才华,他也不在乎自己有多厚颜了。


    “咳!”他清清嗓子,“夕霞烂漫红,掩映壁生辉……”


    一首晚霞诗赋完,司马朗观察沈秀,观察她的反应。她起先没什么反应,等魏朝清赞了句“好诗”后,她才跟着说了句“好诗好诗,殿下厉害”。


    她的反应很平淡。是不是……不懂诗?大抵是因为不懂诗。


    她家里是卖豆腐的,也就在司马烨身边学过几天字,想来,是不懂诗的,故而也不知他方才作的诗有多妙绝,他有多才华横溢!所以反应如此平淡。


    找到原因后,司马朗心里平衡了些。注意到她又去添第二碗饭,他满意地点点下巴。就是得多吃些,身子丰盈些健壮些才好。


    沈秀吃饱后,放下筷子,等待其他人撂筷。


    “你若还有事,就先回房去罢。”魏朝清道。


    正合她意。她起身行礼,离开前厅。走出前厅,她抬首望天际红霞。或许是地理位置原因,京城的晚霞没有锦州的晚霞艳丽。


    想到锦州,她叹气。爹娘还未有消息。也不知何时才能找到他们。不过到他们底去了哪里,为何连司马烨和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找不到他们。


    她神色凝沉,找不见人,就怕他们遭遇了不测,所以一直找不到他们。


    双手合十,她祈祷上苍,望她爹娘能平平安安,她能早日与他们团聚。


    她慢腾腾地前行着,耳边忽然传来隐忍的呜咽声。


    “小王管事,您、您放过我吧!”


    “哭什么哭,我不就摸摸你而已,女人生来不就是给男人摸的,你哭什么!”


    “小王管事,男女授受不亲!”


    “你算什么女人,不就是个丫鬟,不就是个玩意儿,我摸摸怎么了!”


    沈秀转身,绕过前方的假山。假山后面,一男子正抓着一女子的手,色眯眯地摸着。


    沈秀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毫不犹豫砸到男子后脑勺上。


    “哎哟!谁!”小王管事痛呼一声,即刻转过头。


    他瞳孔收缩,“你……你是……”


    他不认得她。


    沈秀又捡起一个石头,直直砸向他。


    石头正中小王管事脑门,鲜血从他额头上流下来,他痛呼一声,“你竟敢!”


    他想上前扇她耳光,但却不知为何,不忍上前,不忍伤她。他粗着气,“你是谁!府里新来的丫鬟?你可知我是谁,你竟敢伤我!”


    丫鬟从他身后跑出来,她冲到沈秀面前,哭诉道:“沈姑娘!方才他非礼我!请沈姑娘为我做主!”


    沈姑娘?小王管事一惊。这女子,竟是那位贵客,大人的贵客?


    他心里一慌,“方才、方才是这贱人勾引我,我才……都是她的错!”


    沈秀没有理他。她扶起跪在地上哭的丫鬟,递给她一方手帕,“跟我去夫子那里,夫子会为你主持公道。”


    转而睨视小王管事,“跟我来。”


    小王管事连连道:“沈姑娘!奴才是冤枉的!奴才并未非礼她!是这个贱人勾引我,我才没把持住!”


    沈秀未理他,径直返回前厅。


    前厅里,饭桌上只剩下魏朝清与魏长生二人。沈秀离开后,司马朗也跟着离了府。


    “姐姐?你怎么又来了,是没吃饱?”魏长生见沈秀又来了前天,他惊讶道。


    “不是。”她面向魏朝清,“夫子,您可知府里有恶奴?”


    魏朝清顿时肃色,“有奴才欺负你?是谁?”


    他重重摔下筷子。


    沈秀声音卡顿了一下,她好像从未见过魏朝清如此生气过。她咽嗓子,“没有欺负我,是欺负别人。”


    语罢,她拉了一下身后的碧珠。碧珠噗通跪下,“大人!请您为奴婢做主!”


    她哭着诉说方才被小王管事非礼之事。


    “冤枉!冤枉啊!”小王管事上前来,跪下磕头,“大人!奴才是冤枉的!是碧珠那贱丫头,她勾引我!勾引不成,反倒打我一耙向沈姑娘告状!”


    碧珠哭道:“大人!他诬陷奴婢!奴婢何曾做过那等龌龊事!分明是他非礼奴婢!”


    沈秀道:“我亲眼看见他强迫碧珠,碧珠并未勾引他。”


    魏朝清脸沉得能滴出墨水来,他不再多问,“将他压下去,打八十大板,卖进牙行里。”


    旁侧的侍卫领命,“是,大人。”


    “冤枉啊!大人!冤枉啊!”小王管事被拖走,声嘶力竭地哭嚎。


    沈秀向魏朝清投以一瞥。魏朝清没有细细审问,似乎很相信她,只听了她的话便直接定了小王管事的罪。她忖了忖,道:“夫子,这件事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


    此事若传出去,对碧珠名声很不好。即便她碧珠是受害者,可这事传出去了,被指指点点的肯定是碧珠。


    在古代,女子被非礼过,即便只是碰了手,又或者是什么也没碰到,那也是失了清白。失去了清白,名声受了损,女子就很难再嫁出去。


    反而作为加害者的男子受的影响倒是很小。


    魏朝清:“放心,不会有其他人知道这事。”


    沈秀嗯了一声,她扶起还跪在地上的碧珠。


    碧珠泪水簌簌而落,“沈姑娘,谢谢您!谢谢您!”


    若不是沈姑娘,她可能不会这么容易就洗清冤屈!毕竟小王管事平日里看起来很正经,并不是这般龌龊之人。任谁都很难相信,小王管事竟表里不一,竟是这种无耻之人。


    若小王管事说她勾引他,恐怕大人会半信半疑。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么轻易就定了小王管事的罪。


    小王管事被扒光裤子,狠狠打了八十大板。他趴在地上,奄奄一息。


    该死的碧珠!他若还能活下来,定要找机会将这贱人撕碎。还有沈秀,他定要找机会将她……他滞然,一时也不知自己要将她如何。


    他发现他恨不了她。也不忍将她如何。他好像……他猝然惊觉了什么。


    从未有过的炽热的爱意若滚烫的开水,将他浇得浑身疼痛,比这八十大板还痛。


    忍受着疼痛的他,脑子里全是沈秀。他渴望她,若沙漠里即将干渴死的人渴望绿洲一样渴望她。


    这种渴望让奄奄一息的他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快要失去呼吸的他□□下来。


    往魏府里送了三日礼,然而送的礼通通被退了回来,司马烨道:“她对我送的东西不满意?她想要什么?”


    秦伯摸着胡须,道:“殿下,莫要着急,慢慢来,慢慢来。”


    “慢慢来,要多慢?”


    “这,反正这种事急不来。”


    司马烨冷着脸,沉默许久。他抬起高扬的长眉,“秦伯,看来你的手段并不奏效。”


    “我为何要慢慢来?”他的眉眼幽暗下去,“我明日便请舅舅赐婚,我倒要看她敢不敢违抗圣旨!”


    第35章


    “不可, 殿下,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


    秦伯语重心长道:“您让圣上下旨赐婚,沈姑娘也不一定就不敢抗旨。她若抗旨, 那便是死罪!您要置她于如此危险的境地?”


    “就算她不敢抗旨,可您这不是在逼迫沈姑娘?您逼着她嫁给您,一时是爽快了, 可您没想过以后。您逼着娶一个不喜欢您的女子,娶回来往后是没好日子过的。您要让她心甘情愿嫁您, 两情相悦,您欢喜, 她也欢喜, 往后的日子才过得好。”


    听了秦伯的话,司马烨脑子里浮现出种种画面:他强逼着沈秀嫁与他。她不喜欢他,嫁给他后整日伤心难过, 以泪洗面。


    想到她流泪的模样,他的心脏猛烈地刺痛起来。


    他捂住刺痛的心口。


    他不愿让她如此伤心难过, 不愿她整日以泪洗面。他不能逼迫她。


    “那我……该如何做?”


    “还是那句话, 要慢慢来, 您要让她心甘情愿嫁给您,徐徐图之, 让她喜欢上您。”


    “心甘情愿。”司马烨缓缓沉吟这几字。


    翌日清晨, 吃早食时,魏朝清道:“明日避暑休沐,国子监会有半月休沐期, 往年避暑休沐我与长生回去乡下避暑, 今年也会去,你也与我们一同去乡下避暑, 如何?”


    沈秀想了想,点头。马上便是大暑时节,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空气中热浪滚滚,没有空调实在难捱。乡下凉快许多,是避暑胜地。


    说完这事,魏朝清静默半晌,继续道:“这两日与二皇子一同用饭,你似乎有些不自在,或许他今日还会再来,若是他来了,你可以回自己的房间用饭。”


    “好。”她确实不大想与司马朗一桌吃饭。


    晚些时候,司马朗继续厚着脸皮来蹭饭,没在饭桌上见到沈秀,他问:“夫子,沈秀呢?”


    “我们回来得太晚,她已经先吃了。”


    “这样么。”司马朗眼里的失落一闪而逝。


    过了两日,沈秀戴上面纱,同魏朝清与魏长生一起上了马车。


    进了马车,沈秀仍未取下面纱。魏长生道:“姐姐,带着面纱不闷得慌吗?”


    “不会。”沈秀翻开书,静静浏览起来。


    马蹄得得声与车轮碾压地面的声音,若白噪音在耳边浮沉,年岁小觉多的魏长生头一靠,枕在软枕上,睡去了。


    沈秀翻着书,看着看着也困将起来。她靠着车厢,脑袋一点一点往下垂。


    就在她的脑袋偏着偏着,要歪下去时,魏朝清及时伸手。她的头直接枕在他伸出去手掌上。


    她脸颊上的温热传到他手指间,他微微一顿。他准备慢慢矮下胳膊,好让她枕到软枕上。


    但他动作迟疑了一下。


    他一直用掌心撑着她的脸。直到手酸,才轻轻放下手臂。


    沈秀歪在软枕上,睡得很熟。


    魏朝清定视她良久,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书卷上。很快,他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


    他凝视熟睡中的沈秀。伸手,指尖即将碰触到她的面纱时停住。


    他没有碰她,只静静凝视她。


    沈秀睡得迷迷糊糊时,耳畔隐约传来魏朝清的声音,“沈秀,该起来吃饭了。”


    她揉鼻梁醒来。吃完饭,魏朝清与魏长生下马车透气。沈秀没敢出去。


    这时候,男女主早就到了锦州。她不会在这里遇到他们。但保险起见,她还是谨慎些,即便她戴了面纱。


    马车又行了半日路,傍晚时抵达桃花村。桃花村就在京城外侧,行一日车城便能到达。这里是魏朝清与魏长生的祖籍之地。


    桃花村被翠色山峦紧紧环抱,山清水秀,风景秀美,凉风习习,环境很是让人惬意。


    马车停在一处宅院前。


    魏长生兴冲冲道:“姐姐,这便是我们老家!”


    前方宅院瓦檐砖壁,院墙上爬满了姹紫嫣红的花,院墙前方流淌着一股细细的溪流,晚霞将水面染成牡丹色,使得溪流宛若一面晕染了牡丹花汁的绸布。


    这样的地方,住着肯定舒惬安宁。


    宅院门前有家丁迎接,“大人。”


    进了宅子,洗去一身风尘,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吃晚饭了!”


    “这会子太阳落山了,阵阵凉风吹着凉快,我们去院子里吃。”魏长生咧嘴道。


    晚风阵阵,吹拂着院子里的花草绿树瓜藤,带起绵绵细响。晚霞红橙橙地洒在小院里,风似乎被红霞浸染,吹过院子,如刷子一般把院刷成了暖橙色。


    绕了花枝的木架下面,下人正在摆放膳食。魏朝清已入座,见沈秀和魏长生来了,他招手,柔和的笑意映着朦胧的晚霞,“快来。”


    沈秀坐下去,她环顾香气弥漫的院子。篱笆花草花藤绿树环绕,院子农家风味很浓厚。


    她去瞧篱笆后面吊着的黄瓜。黄瓜长得绿油油,肯定十分清甜脆口。


    魏朝清问:“想吃黄瓜?”


    “嗯,想吃,想吃生腌水黄瓜。”


    魏朝清吩咐下人,“去摘两个黄瓜,做一盘生腌水黄瓜。”


    “是,大人。”


    “谢谢。”沈秀拿起汤匙,先喝汤。晚霞在汤面上染了一层玫瑰色的胭脂,沈秀用汤匙破坏掉这层玫瑰色的胭脂。


    从前在乡下外婆外公家里时,晚上吃饭也会将饭桌搬到院子里,吹着晚风吃饭,闻着花草果木香气,凉快又舒适。


    脑海里闪过外公外婆慈祥的面容,她抿唇,肩膀矮下去。她想他们了。很想很想。


    “怎么,饭菜不合胃口?”魏朝清问道。


    “没有没有,很好吃。”沈秀赶紧压下消沉的情绪,开开心心吃饭。


    吃过饭,魏长生道:“姐姐,我带你出去走走,这会儿不热,我们可以去钓鱼!”


    傍晚的村落炊烟袅袅,凉风习习,充满着烟火气,宁静又美丽,沈秀知道傍晚的村落有多美丽。


    从前在外婆家时,吃完晚饭,她便和小伙伴们野去了,去小河里玩,去树上摘果子,去田野里疯跑,好不畅快。


    她现在也想出去转转。但她打消了出去玩的心思。


    最开始没遇见谢扶光时,她还敢戴着幂篱面纱出去逛街,在他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恐惧后,她再也不敢了。


    还是再等等吧。等到男主承诺为女主改好,不再随便杀人,她就能自由地出门了。


    她算了下日子,估计还有半个多月。再过半个多月,谢扶光就会……不对,她好像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谢扶光是在锦州城杀了原主之后,才承诺为女主改变的,可现在她在这里,谢扶光在锦州就不会有杀掉原主这件事。


    没有这件事作为导火索,赵金金怎么与谢扶光大吵一架,又怎么逼谢扶光给出承诺?


    沈秀紧紧拧眉。等谢扶光杀掉下一个无辜之人,赵金金与他大吵一架,逼他改好?


    那她怎么知道他何时才会改好?


    由她穿过来产生的蝴蝶效应,让小说里原本的剧情产生了不确定性。


    她按住膝盖,憋屈得几近抓狂。


    夜色如帘幕一样盖下来,漆黑的夜空中,一团圆月亮澄澄地悬挂着,宛若一个巨大的圆盘。


    圆盘里兜着满盘月光,盘子被人打翻,满盘月光倾泻而下。月光撒向大地,落入院中,给院子蒙上了一层柔柔的月光。


    沈秀趴在窗前,神色涣散地凝望着倒下来的月光。


    不知多久过去,她忿忿地抓抓头发,翻出窗,去瓜藤下摘了一个黄瓜。黄瓜清洗了一番,她折返窗边,放空大脑啃黄瓜。


    晨间鸡鸣唤醒了趴在窗边沉睡的沈秀。她洗漱过后,走出房屋。


    院子里摆放着石桌藤椅,四面有竹墙,青绿的长青藤下点缀着馥郁芳香的花朵。


    花瓣上缀着水亮的露珠,露珠折射出的光晶莹地氤氲着小道。渐渐地,露珠坠落,溅起一片片晨光。溅出浅金光芒里,黎明慢慢变得不再潮湿。


    沈秀坐到院子里的原木秋千上,她摇动着秋千,静听花丛里叽叽喳喳的小鸟歌唱。


    天空地面很近,空明澄澈,仿佛一伸手就能碰触到云朵。她抬手摸摸天,一缕食物的香味飘至鼻尖。


    很香。


    她摸肚子,一路寻着香味,来到厨房门口。进入厨房,便见穿着襜裳,系着襻膊的魏朝清在调羹。


    他穿着便衣,身姿若玉竹青松,淡淡晨光打在他温润的侧颜上,将他的脸氤氲得更加柔和。


    沈秀轻声道:“夫子晨安。”


    魏朝清侧身,“你起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饱了。”沈秀走过去,“夫子,我来给您打下手。”


    “不用,这里有人帮我打下手。”他指了下灶边上的仆人。


    “我反正无事做。”沈秀走向一边在择菜的仆人,“给我分一些菜。”


    仆人愣愣地仰视她,旋即赚向魏朝清。


    魏朝清颔首,“随她吧。”


    仆人分了一小半青菜,递给沈秀。沈秀在小板凳上,安安静静择菜。这菜是院中菜畦里种的,翠绿鲜嫩,口感必定很好。


    旁边篓子里放着紫苏叶,这个时节正是吃紫苏叶的时候。她问魏朝清:“夫子,紫苏要怎么做了吃?”


    “熬羹。”


    “熬羹吗?”沈秀拿起一片紫苏叶,闻了闻,想起某种美食,唾液分泌出来。


    魏朝清问:“你想如何吃?”


    “用这个,包着烤香的五花肉吃,一边烤肉,一边包着吃,肯定香。”


    “中午可以试试。”


    “谢谢夫子。”她继续择菜。菜择好了,用清水洗净,递给魏朝清。


    魏魏朝清接过菜篓子。她又去洗萝卜了。


    看着在厨房里忙活着她,魏朝清面前浮现出,寻常夫妻在厨房里忙活的模样。


    他与她就若寻常夫妻一般。


    思及此,他开始出神,渐渐地,浅浅的笑意爬上他唇角。


    午时,仆人端来专门烤肉的铜炉盘。铜炉盘上面铺肉,下面碳火烤之。


    魏朝清夹起五花肉,平铺到铜炉盘里。


    腌制过的五花肉入锅后,渐渐的,滋滋声里,油脂从肉身里烤了出来。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缓缓下滑,油花流到锅里,呲啦呲啦地冒着浓香。


    慢慢地,五花肉逐渐变色,微微焦黄起来,而瘦肉里夹着的肥肉逐渐变得透明。肉的边沿卷起的同时,肉焦香味伴随着腌料的香味在空气里发酵出来。


    沈秀直勾勾地盯着烤得油亮的五花肉。


    魏朝清笑了下,“很喜欢吃烤肉?”


    “很喜欢。”


    五花肉烤得差不多了,魏朝清夹起五花肉,道:“烤到这个程度口感最佳。”


    于是沈秀拿起一片紫苏叶,将蘸过辣椒酱的五花肉和蒜瓣黄瓜包起来,一口全部塞进嘴里。


    五花肉烤得油滋滋香喷喷的,色泽焦黄,入口咸香,带着韧劲的肉皮覆盖着软弹的肉,肥肉吃起来很有筋道。


    肥肉榨出来的油流进瘦肉里,润润的油包裹着瘦肉,使得瘦肉吃起来不柴,很软嫩润口。


    肉油饱满,浓而不腻的五花肉与脆脆的黄瓜在口腔里交织,紫苏和黄瓜的清凉与清甜在唇齿间涤荡,一点也不腻味。


    “夫子,您腌的五花肉烤了后太香了。”沈秀眸光似若星辰,连连赞叹,“您快用紫苏包了尝尝,很好吃的。”


    魏朝清:“不是说了,别再对我用敬称。”


    “我忘了,夫子,你快用紫苏叶包了尝尝。”


    魏朝清拿起紫苏。


    这边厢,魏长生已经将包好的紫苏送进嘴里。


    “哇!紫苏清清凉凉,正好压住了肉腻味。”魏长生眨巴睫毛,“姐姐,这样很好吃。”


    “蘸点辣椒粉会更好吃的。”


    只是魏长生与魏朝清一样,吃不了太辣,他就只蘸了一点点辣椒粉。这一点辣椒粉就让他辣的受不了,连连去吃冰酪解辣。


    沈秀一片接一片地拿着紫苏叶。


    魏朝清:“你若喜欢吃,我明日再腌一些五花肉烤了吃。”


    沈秀点点下巴。吃得肚皮浑圆,她回房歇息。


    吃东西时倒是开心放松,忘却了一切也烦恼,吃完歇下来,她又想起了不确定何时会为爱改好的谢扶光。


    她真是恨不得一刀杀了他。咬牙切齿地想着他,她渐渐困倦,闭上了双目。


    醒来时,沈秀感觉后脑勺微微发疼。


    “姐姐,你醒了?你还好吗?”


    入目里,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年轻女孩的面孔。


    “你……”沈秀哑着声音,意识渐渐清明,认出女孩来。这女孩……是之前在巷子里被欺负的那个白衣女孩。


    沈秀懵了下。


    白衣女孩,病床,病房。


    她这是穿回来了?她的瞳孔快速收缩,狂喜若海啸般将她淹没。


    她穿回来了!


    “姐姐,你没事吧?我这就叫医生!”白衣女孩按铃。


    很快医生进了病房。仔细给检查了一番后,她道:“没什么大问题,小伤,不用担心。”


    沈秀后脑勺起了包,但未流血,没脑震荡,也没其他任何问题,只是小伤。


    等医生离开后,沈秀问道:“那些人呢,欺负你的那些人?”


    “被警察抓走了。姐姐,谢谢你。”说着女孩流下泪,“还好你没什么大问题,要不然我……”


    “我这不是没事嘛。”沈秀笑笑。


    沈妈拿着杯子,出现在病房门口,“秀秀,你醒了?”


    沈秀火速下床,直接扑进她怀里,“妈!”


    “哎哟你这孩子,你轻点!差点把你妈撞地上了!”沈妈嘴里骂着她,却将她搂紧了,“没事吧你?头疼不疼?”


    “不疼。”沈秀抱紧她,“爸呢?


    “买夜宵去了。”


    “什么时候了,我睡了多久?”


    “你昏迷了两个多小时,现在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床上躺着,虽然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但你还得留院观察两天,以防出现其他问题。”


    沈秀抱着她不撒手,眼角渗出泪水来。


    “嘿你这孩子。”沈妈推着她去床上,然后对白衣女孩说:“小姑娘,你不用在这守着了,你也浑身是伤,赶紧歇着吧。”


    白衣女孩:“我没事的。”


    看了看鼻青脸肿的白衣女孩,沈妈啐道:“现在这些孩子不得了,才多大的年纪,就学那些混混欺负同学!家长是怎么教的!怎么教出这些混账玩意儿出来!”


    不多久,沈爸提着夜宵进了屋,见沈秀醒来,他忙不迭问她情况。


    “不疼,真的不疼了。”她抓住沈爸粗糙的手指,一脸依恋与想念。


    察觉到沈秀醒来之后有些异常,沈爸迟疑道:“秀秀,你这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好像有些不对劲。”


    沈秀深深一呼吸,“没什么不对劲,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她应该是做了一个梦。什么穿回古代,一场梦罢了。


    “好了,你赶紧吃些东西,睡下吧。”沈爸拍拍她肩膀。


    沈秀睡不着。她整个人处于极度的兴奋之中。她往身上摸了摸,没摸到手机。她手机呢?


    “妈,我手机呢?”


    “这么晚了你还玩手机?赶紧睡吧你。”沈妈打呵欠,挥了下手。


    沈秀只得作罢。她尝试入睡,却如何也睡不着。不知凌晨几点了,她才慢慢入睡。


    次日醒来,她拉开窗帘,推开窗。阳光洒在她身上,她仰头感受着温暖的阳光,俯视楼下。


    楼下是花园,花园里有人在晒太阳,有人在散步,有人在锻炼。


    她迎着晨阳,不自觉地哼起歌来,“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你哼什么呢?”沈妈折叠着被子,抬头问。


    “社会主义好。”沈秀笑容灿烂,“社会主义真好!”


    没有三六九等,没有贵贱之分,不用再担忧自己被杀掉的社会主义真真好!她从未觉得现代社会如此好过。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刷牙时她还在哼,哼的时候还用牙刷比了几个姿势,“嘿!人民江山坐得牢!嘿!吼吼哈嘿!”


    沈妈站在门边,一脸一言难尽。这孩子,大早上的怎么这么兴奋。


    沈秀洗漱完,“妈,我手机给我。”


    “旁边抽屉里,你少玩点手机,让你眼睛和脑子多歇歇。”


    “知道了。”


    从前听来略烦的唠叨,此刻听起来若天籁之音。沈秀甜甜地笑笑,又抱了沈妈一下。


    沈妈想要说些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轻笑了一声。


    手机一打开,沈秀的面色就沉了下来。手机里仍然有爆满的追求者的消息。


    她目色沉凝,想了想之后,道:“妈,等会儿请医生来仔细检查检查我的脑袋,看看我精神方面是不是有点问题。”


    “精神方面?怎么了,那一棍子把你砸的精神方面出现问题了?”沈妈语气紧了起来。


    “我不知道,得请精神科的医生来检查检查。”


    “好。”沈妈不耽误半分时间立马要去找医生。


    “等一下!”沈秀走过来,把手机里的一条消息指给沈妈看,“妈,你能看见这条消息吗?”


    “我又没瞎,为什么看不见?”


    “这条信息写的什么?”


    沈妈狐疑地瞥瞥沈秀,“你看不见?这信息谁发你的,说是要请你去珍馐阁的包厢吃饭。珍馐阁?那个贵得要死的高档餐厅?那都是富豪才吃得起的餐厅吧,谁这么大方请你去那儿吃饭?”


    说着,沈妈去瞧发消息的人的名字,“财政金融院谈萧?这谁?你们学校金融院的同学?”


    沈秀嗯了一声,神色更加凝重。她妈能看见这消息,说明这消息不是她幻想出来的。


    可……为什么?不行,她得赶紧让医生再给她检查检查脑子。


    来到精神科,戴着金丝眼镜的女医生让沈妈出去,开始给沈秀做心理测试。


    做完心理测试,又做了其他测试,医生道:“目前来看,你的精神方面没什么大问题。”


    “也就是说我很正常。”


    “是的,你很正常。”


    从精神科出来,沈秀抓住沈妈的胳膊,“妈,其实我的身份很不简单,我其实是什么贵族千金,富豪的女儿,或者是什么别国的公主?”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开始喜欢她?


    沈妈:“完了,真把你脑子给砸出问题了,医生怎么说,你的病情严不严重?”


    第36章


    沈秀垂目, “医生说我很正常,没病。”


    “那你在这说什么胡话?”


    沈秀摇摇头,“妈我想吃冰淇淋。”


    “我去问问医生你能不能吃。”


    医生说可以吃, 沈妈便去买冰淇淋了。沈秀回到房中,呆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沈妈进屋,将买来的冰淇淋递给她, “发什么呆?”


    她接过冰淇淋,撕开包装, 冰冰凉凉的冰淇淋滑过喉咙,冰冰甜甜, 暂时缓解了她凝重的心情。


    “我好久没吃过冰淇淋了。”沈秀感慨。


    沈妈:“你不是前天才吃过?”


    “咳……是感觉好久没吃过了。”


    “你这脑子不清醒的, 赶紧吃了躺着,养一下脑子吧。”


    三两下吃完冰淇淋,沈秀躺到床上去。下午, 医生来病房,说沈秀可以出院了。


    穿过医院长廊时, 感觉到拿着病历本的医生在观察自己, 沈秀望过去。


    医生对上她的视线, 笑了笑。


    她快步走出长廊,出了医院。到了家, 沈秀去浴室洗澡, 洗掉一身消毒水味后,她的手机响起来。


    是之前兼职公司的督导。


    “我给你发了消息你没回,你已经迟到一个小时, 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吗?”


    沈秀:“嗯, 我出了点事。”


    “什么事?”


    “受了点伤。”


    “什么?!”督导语气急促起来,“严重吗?你没事吧!你还好吗!”


    “我没事, 只是小伤,谢谢关心。”


    督导似乎是急促呼吸了几下,“你在医院?哪个医院?”


    “没在医院,在家里。”


    电话那头停顿很久,才传来声音,“好吧,那我帮你请假吧。”


    “谢谢。”沈秀挂断电话。她将脸埋在枕头里,埋了许久,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


    她摸摸后脑勺的包,浅睡片刻后,她倏地想起什么,点开了手机。


    那本小说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攻略病娇的正确姿势?她一字一字将小说名字打进输入框。


    很快小说页面显示出来。先前她只粗略看了前半本,没看后半本,不清楚除了东陵,在别的王国有没有比谢扶光武力值更高的人物。


    其实只是一个梦而已,她不用再弄清楚这些,但她忍不住,她点开书籍目录,直接看后半本。


    然而……没有后半本的目录!


    沈秀:“?”


    她定睛,点进目录最后一章。目录最后一章是前半部分的最后一章。


    怎么回事,后半部分内容去哪里了?难道她看的是盗版?她确定自己看的不是盗版。难道是她记忆出现错误,根本没什么后半部分?


    她刷了下评论区,没有评论区。不对,之前明明有评论区的。她又全网搜索这本书,什么多余信息也搜不出来。


    真是怪异。她满头雾水。


    “秀秀,快出来吃饭了。”


    “秀秀?”


    “这就来。”


    次日。沈秀背上书包,去往学校。去宿舍的路上,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转向右边。没看到有谁,转回身时,面前出现目含笑意的祁然。


    他的嗓音带着清风般的煦朗,“嗨,早上好。”


    他穿着球服,白色鸭舌帽压着蓬松的黑发。脸型轮廓硬朗,浓眉大眼,眉眼间透着肆意张扬的清朗英俊。


    因为是体育学院的,经常锻炼,他裸.露出来的臂膀肌理分明,恰好到处的肌肉如同用丝绒包裹着的铁块,透出力量的美感,以及朝气的蓬勃感。


    她从胸腔里挤出三个字,“早上好。”


    “我之前给你发消息,你没回我,你是不是嫌我烦了?”祁然露出小心翼翼的表情。


    “不是。”


    他唇角立刻漾开笑意,“那就好。你去哪儿?”


    “宿舍。”


    “我正好要去厚德楼,顺路,一起吧。”


    沈秀往前走时,肩膀上背的书包忽然没了重量。


    却原来,祁然用手托住了她的书包,“你背的什么这么重,我来背吧。”


    “就是一些书。不重,谢谢。”她挪开书包,不让他托着。


    走了一段路,步至篮球场外围。就在这时,毫无预兆地,篮球被踢飞过来,径直砸向沈秀。完全来不及躲避。她只觉眼前一黑,下一秒便被祁然扣入怀中。


    “砰!”篮球直直砸到祁然背上。耳边传来祁然的一声闷哼,沈秀愣了下,“你没事吧?”


    他搂着她的肩膀,笑道:“没事。”


    来捡球的男生连连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祁然神色不悦,“以后注意些。”


    “会的会的,你背上没什么问题吧?”


    祁然摇头。男生松了口气,视线触及祁然旁边的沈秀时,他怔忪。


    发现男生盯着沈秀不错眼,祁然蹙眉,“沈秀,走吧。”


    沈秀转身,男生还定视着她不错眼。


    沈秀走了一段路,停在梧桐花树下。她侧过脸,“祁然。”


    “嗯?”


    她斟酌言辞,“你真的喜欢我吗?”


    他顿时严肃郑重起来,生怕她怀疑他的真心,“当然是真的。”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似乎在回忆什么,“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好像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一样。”


    沈秀面色淡淡,“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吧,你前女友不都是那种很清纯漂亮的大美人吗?”


    “什么前女友?谁告诉你我有前女友?我没有前女友。”


    沈秀讶然,“那个艺术学院的院花,还有校花,不是你前女友?”


    “当然不是,我从未和她们在一起,都是别人胡乱说瞎传的。”他向她做保证,“我长这么大,从未喜欢过别人,只喜欢你。”


    唯恐沈秀不信,祁然即刻道:“你如果不信,我叫她们俩来,你可以当面问她们。”


    “不用。”


    “我只喜欢过你,你要相信我。”他的语气里带着些委屈。


    沈秀欲言又止,她没再说什么,只接着往前走。


    抵达宿舍楼底下,祁然道:“中午我请你吃饭吧,学校外面有一家餐厅很好吃。”


    “我中午有事,再见。”沈秀没再多说,侧身进了宿舍楼。


    宿舍里没人,室友估计出去玩去了。沈秀把书包里的书整理出来,坐在书桌前,打开薯片,放空大脑机械地吃着薯片。


    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来电人是原理。她不想接他电话。可他一直在打。她咽下薯片,接起电话,“学长。”


    原理的声音清凌凌的,若冬日的雪,“你在哪里。”


    “宿舍。”


    “我整理好了高数笔记,给你送过来。”


    “那个……其实我不需……”


    “我马上去你宿舍楼下。”


    沈秀看着挂断的电话,她愁眉苦脸,咔擦咔嚓咀嚼薯片。


    不多久,她收到原理的消息。


    原理:【我已经到楼下了。】


    她放下薯片,来到阳台前。宿舍在二楼,能清晰地看见宿舍楼下。


    楼下大门前,原理穿着白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疏离。


    沈秀不太想见他。物理学院的大学神原理,整个人冷冰冰的,寡言少语,像一台冷冰冰的机器。


    她不太喜欢和他说话。内心挣扎了一下后,她下楼。


    她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他冷冰冰的眸光落在她身上。她咳了声,“学长。”


    他将一个袋子递过来,“里面是笔记。”


    “麻烦你了。”她接过袋子,发现袋子里除了有笔记,还装了甜点。


    她取出装甜点的盒子,“这个就不用了,谢谢。”


    原理的声音平得没有起伏,“我不爱吃甜食,你不吃就扔了。”


    懒得和他多纠缠,沈秀嗯了一声,转身进宿舍。她的手臂被他捏住。


    她转过头,“还有什么事吗?”


    原理:“中午与我一起吃饭。”


    她抽出手臂,“中午有事,谢谢你,再见。”她飞奔进宿舍楼。


    一打开宿舍门,她惊愣住。


    宿舍地板上,躺了一个人。


    身着一袭红衣的少年平躺着,银色红玛瑙发冠微塌,发冠下面的长卷发凌乱不堪。


    他闭着双目,精致漂亮若红色曼陀罗花的容颜显露出脆弱的苍白。


    他的嘴角在流血。他似乎受了重伤。


    沈秀第一反应是飞快拉上门,跑了出去。


    她一个劲儿地往前跑,一直跑到离宿舍楼很远的池塘边上。


    死亡的恐惧让她双腿发软,虚脱地跪地上。看到谢扶光出现在宿舍里,她什么也没细想,脑子里只有逃这个字。


    不知多久过去,她终于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后,她脑海里浮现出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流血的画面。


    他昏迷着,好像要死了。


    忽然间,一个念头如破土春笋,冒了出来。


    他现在昏迷着。她可以,她可以……


    越发强烈的念头让她浑身充满了勇气与力气。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回到宿舍。


    她俯视地上躺着的谢扶光,拿起书桌上的水果刀。


    刀锋缓缓靠近他胸口,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像是有一把重锤在锤着她的心脏,每一声都震耳欲聋。


    她扬起手,要将刀扎进他心口时,理智稍微回归。


    不行。她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能杀人。她不能杀人!她起了退缩之意。


    可这人杀过她。差点就杀死了她!她没有随便杀人,她只是在报仇而已。


    满腔恨意,将她的退缩之意碾压下去。她一咬牙,狠狠将刀扎下去。


    “姐姐?姐姐?”


    沈秀猛地醒来,魏长生的面孔落入视野里。


    “姐姐,你怎么在窗台边上睡着了。”


    她滞滞的,蓦地抬手咬了一下手指。疼痛让她清醒了许多。


    “姐姐,你怎么了?”


    吐出一口气,沈秀钝钝道:“没事。”


    “姐姐你去床上睡吧,趴在窗台边上多不舒服呀。”


    “嗯。”沈秀起身,那种双腿虚软的感觉直中膝盖。她腿哆嗦一下,疾步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静静地躺良久,她叹息一声。


    她太想回去,也太想杀了谢扶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做了这样一个美梦。


    至于为什么确定方才的一切都是做梦,因为祁然给她挡篮球,原理给她送笔记本和甜点,是她穿越之前就已经发生过的事。


    因为是梦,她才只能看到小说前半部分。毕竟她只知道前半部分内容,做梦也不会梦到后半部分的内容怎么写的。


    她很遗憾惋惜,也很难过,这只是一场梦。若是真的便好了。


    大约两刻钟过去,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我们摘果子去,午睡完了得吃些果子!”


    沈秀放下扇子,问:“去哪儿摘?要出去吗?”


    “不用出去,就在后院里,后院种了好多果树!”魏长生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舅舅也和我们一起去摘果子!”


    他旁侧,魏朝清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还拿着打果子的木杆。沈秀笑笑,跟着去后院摘果子。


    后院很大,里面种了桃树,李树,梨树等等果树。沈秀卷起衣袖,“我爬上去摘。”


    魏朝清:“用木杆打果子吧。”


    “那样会把果子打得稀巴烂的,我去摘,我爬树很厉害。”


    魏长生拍手,“姐姐爬树很厉害的,比猴子还厉害!”


    “会有点危险。”魏朝清不大愿意让沈秀爬树。


    “没什么危险的,夫子,你和长生在下面兜着布篓,帮我接一下。”语罢她抓住树,麻利敏捷地爬上去。


    “小心点。”魏朝清提醒。


    “好!”沈秀捏住一颗大桃子,“这树上的桃子长得真好,肯定很甜。”她快速摘桃,放进自己身上挎着的布袋子里,等装满了,她往下爬,把袋子递给魏朝清,继续往上爬。


    “夫子,这桃子切片了放进冰酪里,肯定好吃。”


    魏朝清眼里含笑,“回去给你做桃肉冰酪,再做些蟠桃饭作晚饭吃。”


    蟠桃饭?沈秀馋起来。蟠桃饭,大米和糯米里加桃肉,加桂花糖做成的饭。丰沛的桃果香汁渗进香糯的米饭里,米饭水红绵软,清芳甘甜,味甚美!


    摘了桃子,她又爬到李子树上。她摘下一个大李子,靠着树枝吃了一口,“好脆。”


    魏朝清眉心微蹙,“李子还没洗。”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沈秀眨眨睫毛。


    “你这是哪里听来的歪理?”


    “是,咳,”她开起玩笑来,“是我们老百姓总结出来的至理真言!”


    魏朝清笑着摇摇头,面上有些无奈。


    他仰首看她。


    她靠在树枝上,白净的脸微微映着日光,微风在她裙摆下滚出浪花。她啃着李子,感受着李子的清甜,感受着吹拂在身上的凉风,一副安宁静好的模样。


    她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吃第三个时,终于记起自己的任务,她赧然,“哎呀。”


    擦擦手,她继续摘李子。


    就在这时,家丁前来,“大人,有人来了。”


    第37章


    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前厅里, 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 就实在是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里的厨子没带过来,这里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殿下若是想吃, 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


    “手艺不一样?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比不得京城里的厨子,殿下你还是回去, 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


    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 他环顾四处, “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里避暑,这里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夫子, 我也想在这里避暑,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


    魏朝清沉默下来。他还未回话, 司马朗继续道:“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 这村里总有可以住的地方。”


    魏朝清:“宅子里有空房。”


    “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姐姐!”魏长生跑进的屋子里, 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舅舅说,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 就还是在自己房里吃饭。”


    “好。”沈秀点点下巴。


    到了晚饭时间, 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请司马朗用饭。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不来吃?”


    魏朝清:“她喜欢一个人吃饭。”


    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不再说什么。


    等吃完晚饭, 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他让人打热水, 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 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粉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之俊郎也!”


    司马朗破有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的香薰香味。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有没有敷粉。他皮肤很光洁干净,瞧着像是没敷粉。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沈姑娘,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


    沈秀疑惑,他为何要帮她?


    “多谢殿下,只是我不敢劳烦您,您还是————”


    “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夫子的朋友,那边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对了,近来伏天酷热难耐,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


    水云纱,极极珍贵的料子,若水似云,轻盈薄透,冰凉滑溜,夏日穿着很是凉爽。


    沈秀愕然,“多谢殿下好意,只是我不敢收,您还是拿回去吧。”


    “有何不敢?”


    “这东西太珍贵了。”


    “有什么珍贵的,你拿着吧。”


    沈秀摇头,不收。


    她不收,司马朗本想把“送”改成“赏赐”,这样她就不得不收了。然而他不愿强迫她,他抓抓簪花,“罢了。”


    接着他耷拉双肩,“我特意替你寻来的,没想到你不喜欢。”


    他仿佛是在故意示弱,故意扮可怜。


    然沈秀不吃这招,她道:“殿下,这样珍贵的东西,您还是自己留着穿罢。”


    司马朗抿唇,他又笑起来,“这会子凉快,不若一同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殿下,我还有事要忙。”


    “你待在屋子里忙什么?”


    “习字看书。”


    他立即道:“你若是有什么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文章,可以问我。”


    “谢殿下。”


    司马朗还想继续赖在她这里,只是天色已不早,她也还有事要做,他只得作罢。


    沈秀关上门。她满脸莫名其妙。司马朗帮她寻父母,还送她这么珍贵的水云纱,他这是搞哪一出?


    她带着疑惑,重新躺回榻上继续看书。


    翌日清晨。司马朗早早起来,他站在大门口,呼吸了一下沁凉的空气,注意力被宅院边上姹紫嫣红的花朵所吸引。


    忖了一忖,他掐了一捧带着晨露的鲜花,将花束负在身后,步至沈秀房门前。


    他敲门。门开,他笑道:“沈姑娘,晨安。”


    “殿下晨安。”


    “我见今晨花开得正好,特地摘来一捧送与你。”他从背后拿出一捧花。鲜艳欲滴的花瓣上浸着露水,花香袭人。


    沈秀:“?”


    她满脑子问号。司马朗给她送花?男子送女子花?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她狐疑地端详他。


    就在这时,魏长生啪嗒啪嗒跑过来,“姐姐!”


    目光触及司马朗,魏长生道:“殿下?你在这儿做什么?这花……你要给姐姐?”


    “是也。”


    “你给姐姐花做什么?”


    “我见这花开得正好,沈姑娘定会喜欢,便摘来一捧送与她。”


    魏长生心直口快,脱口道:“男子喜欢女子,才送女子花,殿下喜欢姐姐?”说到这里,魏长生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微一变。


    司马朗咳了咳,又瞄了下沈秀,“我,确实心悦沈姑娘,我对沈姑娘一见倾心。”


    沈秀身体僵直住。司马朗还真对她有意思?她干干地扯扯嘴角,“殿下莫要捉弄我。”


    “我何时捉弄你了?我的确心悦于你。”见她似乎不信,他举手,“我若有半句虚言,我就断子绝孙!”


    他竟起了这样的毒誓。沈秀半信半疑,一时没了言语。


    魏长生鼓起肉嘟嘟的小脸,语气有些尖锐,“殿下,该去吃早食了,我们去吃早食吧!”


    司马朗对沈秀道:“沈姑娘,不如一同去吃早食?”


    “姐姐她喜欢一个人吃饭!”魏长生嗓音更加尖锐。


    司马朗举举花,递给沈秀,“沈姑娘。”


    “承蒙殿下厚爱,民女不胜感激,只是我不能收下。”


    这是委婉地拒绝了自己。司马朗唇角一抿,很是低落,“这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殿下亲手摘的花,自然很珍贵。”


    “你就收下吧。”


    “我收下不妥当。”


    她没有直言不喜欢他,已经够委婉,也够顾及他的自尊心。


    司马朗更加低落,他捏紧花束,沉默下来。


    这边,魏长生眼角眉梢都溢满笑意,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尖锐了,“殿下,我们去吃早食。”


    他拉拉司马朗的长袖。司马朗低垂着眼帘,恹恹的,仿佛是被人重锤了一拳的小狗,“想必是今日的花你不喜欢。”说完他不给沈秀反应的机会,掉头就走。


    魏长生快速跟上他。沈秀凝眸,目送司马朗走远。她站在原地,心中万千思绪浮过。


    司马朗真喜欢她?该不会他是为了帮助司马烨,才故意说喜欢她的吧。


    司马烨想娶她回去,折磨她虐待她,但她不答应。于是司马朗来帮他,假意喜欢她,把她娶回去后帮着司马烨折磨她?


    但也不必要为了帮司马烨,起那样的毒誓吧。在古代起断子绝孙的誓,极其狠毒,尤其皇家重子孙,这样的誓言就更毒了。


    或许司马朗真心喜欢她。但他怎会喜欢她?


    如果司马朗是真喜欢她的话……沈秀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好像她穿越到这里后,有好些人都喜欢她。


    周青,宋玉,胡刀,司马朗,如果司马烨是真心喜欢她的话,还得加上司马烨。


    先前只有周青,宋玉和胡刀喜欢她的时候,她倒是没察觉出来什么。


    她以为周青是因为门当户对才喜欢她;以为宋玉是想吃清粥小菜才喜欢她,毕竟他风流得很,估计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尝尝;以为胡刀是极其喜欢她的长相,她的长相符合他的眼缘才喜欢她。


    又加上之前她一直忙着逃亡,一直在惊心胆颤地担忧自己的小命,哪里会细想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又多了个司马朗喜欢她,或许还有司马烨。这喜欢她的人一多了,她就察觉出来不对劲了。


    周青,宋玉,胡刀,他们都只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还有方才司马朗说的一见倾心,所以他也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


    只见了一面,什么都未了解,就喜欢上了她?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能让人见一面就喜欢上。


    突然间,沈秀想起昨日做的梦。她在现代时,那些追求者也是见了她一面,就来疯狂追求她。


    莫非她在现代的妄想症又复发了?难道她又在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她?


    她还以为她穿越到古代后,妄想症好了,没想到又复发了?


    不对不对,如果他们的喜欢都是她妄想出来的,她此时又怎会在这里,她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都是真的,否则她也不会被迫离开锦州,如今寄居在魏朝清家里。


    地上落着一片花瓣。那是方才司马朗手上的花飘落下来的花瓣。


    她捡起花瓣,花瓣真实的触感提醒着她,花瓣是真实的。方才司马朗来送花的事是真实的,向她表白也是真实的。


    一切都是真的。


    她呆滞在原地良久。


    这些人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只见了她一面,都不曾了解她的脾性品行就喜欢她。


    如果她是什么大美人,她或许不会有此疑问。毕竟很多人都可能会对大美人一见倾心。


    可她并不是大美人,她就普通人一个。


    一个普通人,无缘无故的,被那么多男人一见倾心,听起来很是荒诞。这种情节她只在小说影视剧里见过。


    小说影视剧里被赋予了万人迷光环的女主,才会……等等!她瞠目。她身上该不会有什么万人迷光环吧?


    这种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转而她又想到,似乎没什么不可能,毕竟穿越这种事是在小说影视剧里发生的事,不也发生在她身上了吗?


    她心底掀起巨浪,不可思议,难以置信。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她走出房门。


    在宅子里寻到一个正在修剪花枝的男家丁,她走过去,“你好。”


    家丁转过身,眼神微顿,“请问您是,您是沈姑娘?”


    “是的。”


    “姑娘有什么事吗?”


    “你先起来。”


    家丁起身。


    沈秀踟蹰片刻,“那个……”


    她脸皮有点薄,有些不好意思问,但没办法,有时候就得脸皮厚一点,“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姑娘请问。”


    “你看着我。”


    家丁抬起双目,与她对视,很快又垂下双目。


    “你看着我。”


    家丁红了耳朵,“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听到这话,家丁轰地一下跪下来,“姑娘何出此言,奴不敢冒犯姑娘!”


    “没什么冒犯的,你别怕,你就说你真心话,我要听你的真心话。”


    家丁瑟瑟发抖,“奴不敢冒犯姑娘。”


    沈秀蹙眉。想来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她得另寻目标。


    “好,谢谢你。”沈秀让他起来,“就当我没问过这件事,你没有冒犯我,是我冒犯了你,对不起。”


    他又要跪,“奴不敢!”


    “别别别!别跪,你继续忙你的吧。”她转身就走。


    本欲打算再寻个家丁试试,她又打消了找家丁的念头。家丁不敢冒犯主子,即便她并不是这里的主子,但她此时是客人,也是主子。


    就算真喜欢她,也不敢说的,说了就是冒犯主子。


    她脑子里浮现出魏朝清的面容。要不去问夫子?她立刻否决了这个念头。真去问夫子喜不喜欢她,她这张老脸还挂得住吗。去问夫子,她是真不行。


    问魏长生?他就一个六岁的奶娃娃,哪里懂得什么是喜欢。也不能问他。


    她的视线穿过院墙。去外面,问一问村里的陌生人?


    她摇摇头,不敢出去,还是小命重要。


    就在这时,她看到之前在京城魏府里看守她的侍卫。自从她洗清罪名后,他就没再看守她了。


    她没在意他,径直要走过去时,倏地驻足。


    要不试试?侍卫兴许也会像方才的家丁那样,不敢冒犯主子而不敢说真话,但也不一定,她想试试。


    沈秀走到侍卫面前。侍卫向她行礼。她用食指关节碰碰鼻尖,“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请问。”


    她吞咽发干的嗓子,“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姑娘慎言!我已有心悦之人!”


    她连忙道歉,“抱歉抱歉,我对你开玩笑呢,你别在意,别在意。”


    她尴尬地无地自容,转身就跑。


    侍卫望着沈秀飞快消失的背影,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而后按住心口。


    她方才为何那样问?他说不喜欢她,她的脸色明显很不好,是不是被他的言语刺伤了?


    想到此,他的心脏又疼起来。


    他的确有心悦之人,但那是在遇见她之前。遇见她之后,他的心就不由自主向她靠拢,有一种飞蛾扑火似的不可控制。


    他移情别恋,背叛了他之前心悦的女子。


    这边厢,沈秀飞快地跑进自个儿屋里。


    侍卫不喜欢她,已有心悦之人。证明她应该没有万人迷光环。但也有可能侍卫不敢冒犯她,而没说真话。


    所以,身上有没有万人迷光环这事,还是不能直接断定。还需再看看。


    吃过早食,魏长生同魏朝清一起去书阁。魏长生拿起笔开始练习诗词时,他从鼻子里哼出气,“舅舅,怪不得二皇子殿下要来我们这里呢,他竟然喜欢姐姐!他是为了姐姐来的!从前也没见他这么喜欢吃我们家的饭,也没见他来我们这里避过暑,他就是为了姐姐来的。”


    魏朝清停笔,“你如何知道的?”


    “吃早食之前,他去给姐姐送花了,还说心悦姐姐,对姐姐一见倾心。”魏长生说着,瘪起小嘴,很不高兴。


    “沈秀如何回答的?”魏朝清问。


    “姐姐没收花,姐姐不喜欢他!”魏长生开心地露出小白牙,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姐姐不喜欢他,所以没把花收下。”


    对于沈秀不喜欢司马朗这事,魏长生很是开心。


    魏朝清捏紧的笔松下来,“难怪方才吃饭时,二皇子心情不大好。”


    他继续写字,写了两个字,他将笔搁在笔山上,“我出去一趟,你好好练字。”


    径直步至沈秀房门前,魏朝清敲门。


    “夫子,你怎么来了?”


    魏朝清原是负手而立,见她开门后,他放下手,道:“背后论人,实乃非君子所为,只是我不愿你进火坑。”


    他微微停顿一下,道:“二皇子姬妾众多,他见一个喜欢一个,很没有定性,实在不是良人,你莫要……”


    “我知道了,多谢夫子提醒。我对二皇子并无意,夫子不用担心。”


    “那便好。”


    沈秀以为,她拒绝了司马朗,他不会再来找她,没想到第二日清晨,他又带来一捧沾着露水的花,笑容灿烂道:“沈姑娘,今日的花比昨日的花开得要鲜艳,你可喜欢?”


    她摇头,让他别再送花。他依旧笑容灿烂,“看来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我明日再来!”


    望着他熠熠生辉的粉金袍子,她扶额,他肯定不会一直来送花,他总会有厌烦的时候。


    一离开沈秀的屋子,司马朗的笑脸就耷拉下来。很快他又重新振奋。


    侍从走到他旁侧,道:“殿下,我方才好像听到家丁说,世子殿下来了。”


    “什么?你说阿烨?”


    “是的。”


    “他怎么来了!”司马朗立刻想明白过来,“他怎么也来了!”


    在前厅见到顶着黑眼圈的司马烨时,司马朗道:“阿烨,你怎么来了?你这是没休息好?怎么眼底下这么黑?”


    看到司马朗,司马烨眸光瞬间冷下来。他道:“我当然是来这里避暑纳凉。”


    “嘿,巧了,我也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这里可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


    司马烨转向魏朝清,“夫子,我先回房。”他往外走,同时拽走司马朗,“跟我回房,我有话与你说。”


    看着他们两人走远,魏朝清神色微沉。


    进了房间,司马烨一转身,迅速将司马朗按在墙壁上,冷冷道:“你来干什么?为了沈秀?”


    司马朗:“那你又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她来的!”


    司马烨揪住他衣领,恶狠狠道:“我之前警告过你,不准再打她主意!”


    胸膛剧烈起伏着,司马朗的胸膛几乎快要被司马烨的手掌压碎,他忍着疼痛,道:“你喜欢她,我不想与你争,所以我之前有想过放弃她。可是不行,我完全没有办法不喜欢她。”


    说着,他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我真的喜欢她,喜欢到没有办法不喜欢她!阿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你就让我这一回,把她让给我吧!”


    “不可能。”司马烨声线冰冷,“我不会把她让给你,什么都可以,她不可以。”


    “原来你也这么喜欢她。”司马朗喘气,聚集力量,一把将司马烨推开。


    他脸上可怜兮兮的表情消失,重哼一声,“司马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可这一回,我不能再让你了,你不能把她让给我,我也不会把她让给你!”


    司马朗接着道:“我们各凭本事,看谁能得到她!”


    语罢,他拂袖而去。司马烨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你若胆敢向舅舅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会杀了你。”


    司马朗心头一震,转身,“我不会逼迫她!你也一样,你若向父皇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大步离开,走了好长一段路,他拐了脚风,又去往沈秀那里。


    沈秀:“殿下,您怎么又来了?”


    司马朗:“沈秀,我与你说,司马烨这人,脾气很坏,特别坏,没人能受得了。他这么多年房里没一个女人,大抵是没有女人受得了他的脾气。还有,他这么多年房里都没女人,可能他那方面不太行,所以才没个女人。”


    第38章


    司马朗:“总之, 他就是个烂人,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沈秀满目诧异。没想到司马朗会这样说司马烨,他俩感情不是极好的么。转而她想到了什么, 神情复杂地瞥了司马朗一眼。


    “我说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那你要记住,他不是个好人,是个烂人, 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她想起昨日魏朝清特意提醒她,司马朗不是良人, 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她心情有些微妙,“记住了, 殿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了。你吃早食了没?”


    “正在吃。”


    他往屋里面探了探, 摸摸肚子,“我还没吃,要不……给我添双碗筷?”


    沈秀并不愿意与他一起吃早食。但她没办法, 这种小事她不能拒绝,只得点头, “若殿下不嫌弃的话。”


    “我怎会嫌弃!”他高兴起来。


    进了屋子, 他扫视桌面上的吃食。


    桌面上摆放着八珍粥, 火熏丝,燕窝鸡丝香蕈丝, 黄瓜软烩, 醋烹豆芽菜,豆腐八仙汤。


    坐下后,他道:“你早上喜欢吃这些?”


    “喜欢。”


    “你还喜欢吃什么?”


    “什么都挺喜欢吃。”


    司马朗倏地想到她家里是卖豆腐的, 她以前过的日子肯定清苦, “你以前在锦州时,早膳午膳晚膳都吃些什么?”


    “早上就吃些蒸饼、炊饼、汤饼和豆花那些, 中午通常是吃米饭,煎白肠,菜豆腐汤,晚上一般会吃汤饼。”


    “就……就这些?”


    “就这些。”


    司马朗目露心疼,“你以前吃得这样不好,日子过得这样苦。”


    “这不算苦,我们家吃得算好的了,殿下可知,有好些人连白米饭都吃不上,只吃得上红薯玉米面,甚至还吃谷糠,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一回肉。”


    司马朗并不关心别人吃得还不好,他只知道,沈秀从前吃得很不好,日子过得很不好。


    难怪她身子这样单薄瘦弱。在魏夫子这里吃好喝好将养了些许时日,也不见她胖了多少。


    大抵是她自小吃得不好,亏了身子,是以如今很难将身子养胖。


    他连连给她夹肉,“你多吃些。以后你再也不会过从前那样的苦日子,我保证,你以后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什么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我以后吃什么,不用殿下来保证,不用殿下来操心,多谢殿下好意。”


    “我……”司马朗欲言又止,“反正,你以后不用担心吃的问题,其他问题也不用担心,你以后会一直过好日子的。”


    宅子东院里,秦伯端详静坐着面色冷凝的司马烨,他轻声道:“殿下,您不去见沈姑娘?”


    司马烨当然想见沈秀。他想见她。只是想起她对他的拒绝,她退回的那些礼,他心里便憋着一股气。气她不接受他的好意,气她对他无意。


    秦伯苦口婆心,“您这次啊,千万得得好好放下身段。您瞧那二皇子殿下,他最会在女子面前放下身段,惯会花言巧语,最会哄女人,您呐,也得学着些。”


    司马烨凝眉,“花言巧语都是骗人的鬼话。”


    “也不是让您去骗沈姑娘,是让您多对她说些好话,多哄哄她,这人嘛,听了好话那心情不就好了,心也就软了。”


    司马烨若有所思。


    “大人,世子殿下那边没动静,二皇子殿下去了沈姑娘那里,在与她一同吃早食。”


    “二皇子与沈秀一同吃早食?”


    “是的,大人。”


    沈秀并不喜欢与司马朗一起吃饭。她与他一起吃饭很不自在。思及她会很不自在,魏朝清放下还未处理完的公务,取了两本书,去往沈秀住的屋子。


    魏朝清来了,沈秀微微松气。她和司马朗两人一桌吃饭,实在是拘谨得很,魏朝清来了,她绷紧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些。


    “我拿了几本书过来给你。”魏朝清进了屋,说道。


    沈秀接过书,问:“夫子吃早食了没?”


    “已吃过,只是现下又有些饿了。”


    “你要不要在这里吃点?”


    魏朝清笑了下,“那我便不客气了。”


    司马朗有些幽怨地瞅了瞅魏朝清。他与沈秀两人吃饭吃得好好的,魏夫子干嘛插.进来,真真是破坏他的好兴致。


    下一刻,他意识到什么,对沈秀道:“沈秀,你怎的没跟夫子说敬语?”


    沈秀还未回话,魏朝清道:“我与她之间没有这些礼数。”


    “沈秀,你和我之间也不用这些礼数,你以后也不用跟我说敬语。”司马朗转头道。


    沈秀:“殿下……”


    “不要再叫我殿下,你叫我名字。”


    “可是————”


    “没有可是,往后你不要再跟我说敬语。”


    “是。”


    司马朗欢喜起来,觉得她不用敬语,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许多。


    见魏朝清给沈秀夹菜,司马朗也赶紧给她夹菜。见魏朝清与她闲聊,她笑盈盈地与他聊起来,司马朗心里一酸。


    仿佛是吃了无法下嘴的三月李,酸得他牙齿都快倒掉了。


    他抿嘴,“沈秀,你最好还是跟夫子说敬语吧,毕竟夫子是长辈,我们得尊敬长辈,不是吗?”


    魏朝清执筷子的手微停,“我算不得什么长辈。”


    司马朗笑嘻嘻道:“哪里不算,夫子若是按照正常年纪成婚,生的孩子都与我们一般大了吧,沈秀,我们得尊老爱幼,不能这么没规矩。”


    魏朝清:“我与她之间,不用这些规矩。”


    这时,门边响起动静,有人来了。


    视野触及一身紫袍的司马烨,沈秀应激,浑身僵硬起来。察觉到她的紧张,魏朝清在她旁侧温声道:“世子只是来这里避暑纳凉,别怕。”


    司马烨进屋后,第一眼看沈秀。将近十日未见她。他想她想得发疯。见到她后,他的目光定在了她身上,就这么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殿下。”秦伯轻轻拉他一下。他轻挪眼角,发现司马朗也在这里,神色一冷。


    魏朝清:“殿下,你这里来有事?”


    司马烨:“我也还未吃早膳。”语罢,他搬起一个凳子,直接插.进沈秀与司马朗的座位之间,还挤了司马朗一下,“过去些。”


    司马朗脸一绿,哼着气挪开位置。


    很快侍从拿来碗筷。司马烨执筷,注意到沈秀只埋头喝粥,他道:“你不喜欢这些菜?”


    “喜欢。”


    “喜欢为何不吃菜。”


    司马朗哼道:“还不是因为你在这里,她不欢喜!”


    司马烨瞪他,问沈秀:“是吗?”


    微微深呼吸,镇静下情绪,沈秀道:“不是。”


    司马烨又对司马朗说:“你听到了吗?她说不是。”


    司马朗翻白眼。


    “夫子,”司马烨对魏朝清道,“沈秀她爱吃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我已将六记小摊的摊主带过来了,只是要借您家膳房一用,不知您可介意?”


    “并不介意。”魏朝清面向沈秀,“你爱吃鱼笋夹子?你之前并未说过。我还以为你最爱吃我做的反沙芋头,酿山药,炉焙鸡,土豆炙鸭,笼衣金丝球和紫苏烤肉。”


    “我都喜欢吃。”沈秀低声道。


    司马朗:“夫子,您给她做过这么多吃的?”


    魏朝清微笑,“她喜欢我的手艺。”


    她喜欢魏夫子的手艺?司马朗心里更酸了,“沈秀,我宫里的厨子手艺极好,那厨子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的大厨,也会做夫子做的这些菜,以后你可以去我宫里,我让他做你爱吃的菜,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司马烨冷冷道:“你那大厨忙着给你宫里那些姬妾做膳食,有空给沈秀做膳食?对了,你怎么没把你那些姬妾一同带来避暑?你从前去避暑山庄避暑,不都把她们带着?还说一日不见她们就想得慌,所以每年都带着她们一同避暑。”


    听到这话,司马朗顿时涨红了脸,他极其紧张地看了沈秀一眼,生怕在她脸上看到嫌弃与厌恶。他梗着脖子道:“我又不喜欢她们,带着她们做什么!”


    司马烨:“是吗?我记得你可是很喜欢她们,你从前说的话不算数了?”


    “我不是真的喜欢她们!”司马朗极力为自己辩驳,“她们就是个玩意儿,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不是真的喜欢!我真正只喜欢的只有沈秀!”


    他对沈秀说:“你相信我,我对她们就是喜欢玩意儿一样的喜欢,且我现在不喜欢她们了,我现在只喜欢你,我发誓!”


    沈秀吃不下去饭了,她放下汤匙,“我吃饱了,你们继续吃吧。”


    “我出去消消食。”她起身行礼,快步离开。


    “沈秀!”司马朗放下筷子,要去追她。司马烨一把拽住他。


    走出屋子,沈秀沿着长廊一路前行。离开屋子好一段距离后,她扶住亭廊柱,眉心凝结成一团。


    司马烨也来这里避暑,他要在这里待多久?还有司马朗,他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她有点想离开这里了。可她一女子,一人在外,属实不安全。她摸摸兜里的银钱。锦州她暂时不敢回去,就近在京城租一个房子罢,雇几个人来保护自己。可她不住在魏朝清这里,兴许也免不了见到司马烨和司马朗。他们肯定会知道她的住处。


    长廊前方的柱子后面,有两个家丁在说话。听了家丁的话。沈秀愣住。好半晌她才回神。紧接着,她冲过去,“你们方才说的可都是真的?”


    两个家丁见了她,纷纷红着耳朵,“是的。”


    沈秀再确认了一遍。


    她又怔愣下来,随之惊愕震惊,不可思议,不可置信。


    最后,一阵狂喜若巨浪,疯狂地向她拍打过来,她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第39章


    她笑出声来, 又确认了一遍,“真的死了吗?这消息准吗?”


    “准的,我表弟是学武的, 他最最敬佩谢扶光的武功,知道这消息,他都伤心地哭了!”


    沈秀嘴角的笑意扩大。


    谢扶光死了。


    前一段时间在锦州城被人暗算死的。


    他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 武力值很高,几乎没人杀得了他。在东陵作为武力值天花板的他, 竟然被人杀死了。


    听到这消息沈秀很是震惊。他是男主,他竟然死了?剧情没有按照原来小说里的剧情那样发展。莫非是她穿越过来之后产生的蝴蝶效应?


    可她现在只是改变了谢扶光在锦州杀掉原主的剧情, 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生死, 不至于让剧情偏移到他被人暗算死吧?


    虽不知他为何会死。但他死了。


    震惊过后,狂喜席卷而来,谢扶光死了, 她可以不用再担心自己被他杀掉,她拥有了出门的自由!


    虽不清楚是谁杀了谢扶光, 但沈秀由衷地感谢此人, 感谢他(她)杀掉了谢扶光。


    她欣喜若狂, 激动兴奋到直接开始颤抖。当初她高考考上重点大学都没如此高兴过。


    笑着笑着,她微微弯腰, 笑到喘不过气来。


    家丁迟疑道:“姑娘……”


    她用力一吸气, 将气顺过来后,“你们继续聊你们的。”语罢转身离去。


    她走到大门口。踏出门槛时,她仿佛卸掉了一直压在肩上的千斤巨石, 整个人都轻盈起来。


    刚踏出门口两步, 她忖了忖,折返, 叫来一个护卫,跟着她出去。


    她让侍卫离她远一些,在后面远远护着她就行。


    护卫拱手,“是!”


    沈秀:“多谢。”


    再次走出大宅门,沈秀望着澄澈的蓝天,望着天空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她微微莞尔。


    夏日村里人往往会起很早,趁着凉快先去做农活,做完农活再回来吃朝食。


    此时按照现代时间算是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做朝食了,带着柴火味的滚滚炊烟在草木香气里漂浮着,给村子织就了一面朦胧的轻纱。


    沈秀穿过淡淡炊烟,俯视宅子前面不远处的小溪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瓣。她蹲下来,手指轻拂水面。晨间不热,溪水凉沁沁的,浇在皮肤上很是舒适。


    她玩了一会子水,穿过石桥,来到小道上,小道上开满了野花,星星点点若繁星。繁星一样的野花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


    再往前走了一段,清芳的稻香扑面而来。前方稻田闯入视线里。


    微风吹着金色的稻谷,稻穗涌动,田地里金浪微翻。沉甸甸的稻穗把稻秆压弯了腰,再过一月,便到了丰收的季节。


    沈秀举目眺望连片稻田,吹着满是稻香的风,听着蛙叫蝉鸣,因谢扶光的死而激昂的心情略微平静下来。


    斜前方稻田边上,一男子的身影落入沈秀的视野范围里。


    他穿着短褐,身形健壮,卷起的袖口里露出肌肉蓬勃的臂膀,黝黑的皮肤上滚着几颗汗珠。


    手里拎着一头野猪,肥壮的野猪似乎毫无重量,他轻轻松松地便能拎起来。


    沈秀忖度一番,快步追上去。


    “小哥,壮士,郎君!”沈秀一连喊出好几个称呼。


    男子转过身来。他的脸没有胳膊那样黝黑,面部轮廓分明,有棱有角,浓眉大眼。


    他看了看她,“你是?”


    沈秀咳了下,“小哥,你觉得我如何?”


    “什么如何?”


    她一咬牙,“你……你可喜欢我?”


    男子皱眉,很是莫名其妙,“不喜欢。”


    沈秀故作轻松地笑笑,“哈哈,方才跟你开玩笑呢,小哥莫要介意,我向你道歉,哈哈。”


    “你一女子,还是少跟男子开这种玩笑。”他十分严肃郑重道。


    “对不起。”沈秀手指碰碰鼻尖,走开了。她走了好几步路,男子倏地叫住她。


    男子:“你似乎不是村里人?”


    沈秀转身,“不是,我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


    “你是与魏大人他们一起来的?”男子猜到了什么。


    “是的。”


    “你是魏大人的……”


    “朋友。”


    男子垂睫,“你叫什么?”


    “沈秀。”她摸了下后脑勺,“方才是我冒犯了,多有得罪。”


    “没事。”


    点点头,沈秀回身,离开这里。


    男子一直目送着她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在道路尽头消失不见。他松开手里的野猪,按住疯狂跳动的心口。


    脱离男子的视线后,沈秀步伐慢下来。方才那人不喜欢她。


    她身上应该没什么万人迷光环。断定结论之后,她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尴尬起来。


    她的行为有些直接又莽撞,但这是最快最简单的方法。


    把尴尬的情绪压下去后,她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朵牵牛花,起身时,身后传来司马烨的声音。


    “沈秀。”


    她捏紧牵牛花。司马烨走到她身前来。


    她福身,“殿下。”


    司马烨:“抬起头来。”


    她抬首。


    他头戴嵌宝紫金冠,身着紫色缎袍,金丝滚边,通身透着让人不可直视的贵气。


    带着金丝的长袖被风吹的微微鼓起,他道:“若你嫁我,我可以给你尊贵的地位,可以给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可以保证一辈子只有你一人,不会像司马朗那样娶侧妃纳姬妾。”


    沈秀诧异,随即道:“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实在对您无意。”


    “为何对我无意?”


    “感情这种事,没有什么道理理由可言。”


    仿佛是金玉雕成的矜贵眉眼慢慢失去色泽,素来微微上挑的眉形此时微微下垂。司马烨从前的矜贵与傲慢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的嗓音微哑,“那你对什么样的男子有意?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我不知道。”


    他忽然抓住她的肩膀,目含隐忍,“你就不能……”


    猜得出他要说什么,沈秀摇头,斩钉截铁道:“不能。”


    他的手无力地松开,落下去。


    沈秀行礼,快步走开。司马烨没有追上来。沈秀本想回头看一下,但她没回头,走得更快了。


    司马烨站在原地,望着沈秀。


    见她头也不回,离开得飞快,他垂下头,如同快被太阳照耀蒸发的露珠,露出一种受伤过后的脆弱。


    他俯身,捡起从沈秀手里掉落下来的牵牛花。


    沈秀回了自己的屋子。司马朗正守在自己屋子门前。


    “你回来了?”司马朗一脸讨好。


    “殿下有事?”


    他清清嗓子,“你千万别误会我,我那些姬妾,我不是真心喜欢她们的,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一把琴一支箫那样,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


    “原来女子在殿下眼里只是玩意儿,我也是女子,我在殿下眼里原来只是玩意儿。”


    “不是!她们怎么能与你相比!你可不是玩意儿!你和她们不同!”


    沈秀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她忍不住,实在是忍不住,“我与她们有何不同?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殿下视女子为玩意儿,看来不把女子当人,也不会把我当做人看。”


    “我没有,我没有不把你当做人看!”


    “殿下说的话没有任何信服力,您不要说我和您的姬妾们不同,我和她们没有不同,本质上都是女子。你不把她们当做人,就是不把女子当做人,也就是不把我当做人。”


    司马朗被她绕晕了,但他还是明白重点在哪儿,他说:“我没有不把女子当做人……”这句话他说得毫无底气。


    唯恐沈秀生气,他道急忙:“好吧我错了,我不该不把女子当做人,我、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冷静下来,沈秀反应过来方才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很是懊恼。不该说那些话的,那些话很可能激怒司马朗。


    她也是气着了,没管住嘴,同时也明白,她潜意识里,是仗着司马朗有可能喜欢她,所以才没管住嘴。


    “沈秀,我不会再把女子当做玩意儿,也不会再不把女子当做人。”司马朗又露出讨好的笑。


    “我方才失言了,殿下恕罪。”沈秀道。


    “没有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的不是。”司马朗笑呵呵的。


    “殿下,我要习字了。”


    “行,行,你去吧。”


    沈秀进屋。


    走廊边上,支着耳朵盯梢的侍从见司马朗离开后,赶紧去了魏朝清那里回话。


    听了侍从的回话,魏朝清颔首,“继续盯着。”


    “是,大人。”


    魏朝清翻了几页书,书页上的字渐渐汇合成四个字:鱼笋夹子。


    她爱吃鱼笋夹子。


    他放下书,径直去厨房。


    “大人,您这会子来厨房做什么?是要吃什么吗?奴这就给您做。”厨子赶紧行礼。


    “襜裳和与襻膊拿来。”


    大人这是要下厨?厨子这般想着,赶紧去拿东西。


    魏朝清很久没有做过鱼笋夹子,怕手生,做出来的鱼笋夹子味道不佳,是以在厨房做了两遍鱼笋夹子。


    做出来的味道让他满意之后,他吩咐厨子准备其他料,打算给沈秀做午食。


    快到午时,沈秀放下书。她伸伸懒腰,转了一下酸乏的脖子之后,起身准备吃午食。


    这时候,魏朝清与魏长生带着一众侍从,将一道道菜端进屋。


    魏朝清眉眼温润,声柔悦耳,让人如沐春风,“我做了鱼笋夹子,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


    沈秀去瞧盘子里的鱼笋夹子。


    盘中的鱼笋夹子炸得金黄盈润,色泽比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要漂亮几分。


    “辛苦了,夫子做的鱼笋夹子,肯定好吃。”


    魏朝清:“你尝尝。”


    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鲜浓味美,外酥里嫩的鱼笋夹子在口腔里爆炸开来,她道:“很好吃。和六季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味道有点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你可喜欢?”


    “喜欢。”沈秀颊边带上笑意。六记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加的料是独门料子,味道与其他人的鱼笋夹子不同,比其他人做的鱼笋夹子多了一番独有的风味,要好吃许多。


    虽然夫子没有这独门秘方的料子,但因手艺极好,做的鱼笋夹子也同样很好吃。


    她刚吃了两个鱼笋夹子,司马烨就带着六记老板做的鱼笋夹子进了屋。


    他将鱼笋夹子放到她手边,“六记小摊老板做的。”


    发现桌上也有鱼笋夹子,他轻微皱了一下眉头,侧头吩咐家丁拿一双碗筷过来。


    司马烨刚拿到碗筷,司马朗也进了屋,“沈秀,你屋里吃的什么这么香,我老远就闻到了,快快让我也尝尝!”


    一进屋就发现魏朝清他们,他笑呵呵,“你们也一起吃呢。”


    他坐下,“哟,怎么今日的午饭比往常闻起来香许多?”


    魏长生奶声奶气道:“午饭是舅舅亲手做的。”


    “难怪难怪。”司马朗盛赞了几句。谁人不知魏夫子手艺好,就连父皇都遗憾魏夫子不是御厨。司马朗曾吃过魏朝清的手艺,也是极喜欢他的手艺的。


    “夫子今日竟有空闲下厨。”司马朗夹起菜,忽而发现,这些菜都是之前魏朝清说的,沈秀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做了鱼笋夹子。


    夫子很忙,鲜少下厨,他对沈秀还真是好啊。忽而,他想到什么,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同时,司马烨也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这边厢,沈秀闷头吃饭,她吃得很快,想快点吃完。


    “慢点吃,别噎着了。”魏朝清温声提醒,将一杯水放到她面前。


    “嗯。”沈秀说完,咬开一鱼笋夹子,噗呲一下,里面包裹着的鱼汁洒到胸口上。


    她连忙去袖子里拿帕子,却没找到帕子,一抬头,面前伸来三条帕子。


    魏朝清,司马烨,以及司马朗,都递了一条帕子过来。


    一条绿色锦帕,一条紫色缎帕,一条粉金绣帕。


    “多谢。”沈秀谁的帕子也没接,直接用袖子擦了擦衣裳上的鱼汁,擦了后继续用饭。


    门口,一侍卫走进来,“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魏朝清:“何事。”


    侍卫:“沈姑娘的父母已经找到了。”


    沈秀语速急促,“我爹娘找到了?”


    “是的。”


    她放下筷子,喜上眉梢。谢扶光死了,她爹娘找到了,今日还真是双喜临门,喜事连连。


    第40章


    沈秀急问:“我爹娘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们在锦州。”


    锦州?他们回锦州了?沈秀接着问:“那他们之前在哪里, 为何之前一直找不见他们?”


    侍卫一五一十,将事情原委全部道出。


    却原来,沈秀被胡刀掳走之后, 沈有财与杨氏先是自个儿找了一番,没找到人,实在无法的情况下, 他们报了官。


    报了官,官府便知道他们偷渡的事, 不过夫妻俩用钱摆平了此事,免去杖责一百的责罚。报官后, 很快便查出来是几个大汉掳走了沈秀。


    但那几个大汉不知踪迹。夫妻俩还未找到沈秀, 便被宋玉的人抓住,悄悄送回锦州城,关了起来。


    前段日子, 宋家出了事,但杨氏与沈有财仍然被宋玉的人关着, 直到前几天才偷偷跑出来。一跑出来没多久, 就被魏朝清派出去的人找到了。


    “宋玉他有没有伤害我爹娘, 他们有没有受伤?”


    “并未,宋玉只是将他们关了起来, 好吃好喝养着他们。”


    “好吃好喝养着?”沈秀惊讶, 转而对魏朝清道,“夫子,谢谢你帮忙找我爹娘。”


    说完她又对司马烨和司马朗说:“也谢谢你们帮忙, 我感激不尽。”


    又对魏朝清说:“夫子, 我想现在就回锦州去。”


    魏朝清:“现在?”


    “是。”


    “这么着急?”


    “我想快点见到我爹娘。”


    她右边,魏长生嘴角下撇, 一脸不舍,“姐姐这么快就要走吗?不能……不能再多待两天吗?”


    “我与爹娘分开这么久,想快些见到他们。”她摸摸魏长生的脑袋。


    魏长生埋下脑袋,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魏朝清道:“我送你回去罢。只是得好好收拾准备一下,今日走太过着急,明日走可以吗?”


    “不用你送的,我一个人能回去。”


    “你一女子,不太安全。”


    “我可以雇两个人护送我回去,夫子,这里到锦州坐马车起码要七八日,你送我这一来一回,休沐日便全浪费在路上了。”


    “无事。”魏朝清继续道,“我送你回锦州,顺便见一下锦州新上任的知府以及其他官员,你往后在锦州不用再怕被别人欺负,不会再发生宋玉那样的事情。”


    夫子这是要去给她撑腰么?他若要给她撑腰,捎人带个口信去便可,但他亲自去,更能震慑锦州那些官员,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物。


    沈秀很是感激他,“夫子,这太麻烦您了。”


    “并不麻烦。”


    她知道,她再拒绝,是不给他面子,他也可能不会听她的话,执意要送她。夫子就是这样一个大善之人。


    她点头,“那就劳烦夫子了,谢谢你。”


    魏长生兴奋道:“舅舅舅舅!我也要去!我也要送姐姐!”


    司马烨和司马朗异口同声,“我也送你。”


    他俩也要送她回锦州?沈秀忙不迭道:“不劳烦两位殿下了,多谢了。”


    然而司马烨的语气不容拒绝,“我送你。”


    “还有我!我这就让人收拾行李去!”司马朗唤来侍从。


    沈秀一时头大,“真的不用领您两位送我。”


    “我说了送你。”司马烨完全不听她的拒绝。


    沈秀暗地里吐气,“那谢谢了。”


    饭毕,众人都散了去,沈秀靠到榻上,和侍从一起收拾行李。其实她自己没什么行李,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魏朝清的。她不好意思带走,然魏朝清说这些东西她用过,便就是她的了。


    次日清晨,司马朗依旧捧来一束鲜花,“沈秀,晨安!”


    “殿下,您不用再浪费时间送我花。”


    “好吧,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对了,我不是说了别对我用敬语。你可记住了,不要再对我用敬语。”


    吃过早食,一行人出发前往锦州城。去锦州的路上,要经过京城。


    魏朝清道:“到了京城再换大一些的马车。”


    沈秀点头,上了马车。她暂时与魏朝清和魏长生一辆马车,到了京城便会分开坐马车,有时候要赶夜路,要在马车里睡,男女有大防,他们不能睡一两马车。


    她刚坐下,车帘子忽然被人从外面掀开,司马烨和司马朗进了车厢。


    魏朝清蹙眉,“两位殿下,你们不是有马车?”


    “晚上才能到京城,一个人坐马车未免无聊了些。”司马烨牵袍子,坐下来。


    “对对对,一个人坐马车未免太无聊了!”司马朗笑呵呵。


    魏朝清:“这里太挤了,两位殿下可以同坐一辆马车。”


    司马烨与司马朗岿然不动,“不挤。”


    “对了,夫子,我有不懂的问题要问您。”司马朗从袖子里抽出一本书,指给魏朝清看。


    魏朝清接过书。他给司马朗讲解时,发现司马朗在看沈秀,司马烨也在看沈秀。


    沈秀感受到司马烨与司马朗的目光,她当做没看见,安静地看她的书。


    傍晚时,马车抵达京城魏府。稍微休整片刻,继续上路。她上了新换的马车。


    新换的马车十分宽阔,内里有桌有榻,完全是一个小房车。她抚摸软塌的水冰蚕丝被。顺滑冰凉的被子很是贴肤。


    她刚想躺下,车窗被人敲响。她掀开帘子,“夫子?”


    “白日里长生想与你坐一辆马车,可以说说话,不会太无聊,睡前他会回自己的马车,你可愿意白日里同他一辆车?”


    沈秀低视魏朝清旁侧的魏长生。魏长生眼巴巴地仰视她,“姐姐……”


    她笑笑,“当然可以。”


    魏长生眸子一亮,若有两盏灯火在他眼里点燃了似的,他快速爬上车厢。


    魏朝清站在车窗前,道:“长生年岁小,需要照顾,若你不介意,我能否也上车,方便照顾他?”


    “不介意。”


    待魏朝清上了马车,司马烨与司马朗也紧跟着上了马车。沈秀任由他们,没说什么。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出了城。天渐渐黑下来,至戌时,魏朝清他们都回了自个儿的马车。沈秀伸展四肢,歪在榻上睡过去。


    翌日,快至午时,马车抵达临近州城。一行人下马车,去酒楼用午食。


    沈秀下车,跟着魏朝清他们进酒楼。酒楼很大,排场也足,里面灯火辉煌,香飘四溢。


    “客官请进!请问几位?”小二忙来招待他们。


    “五位。”


    “好嘞!客官这边请!”小二说着话,余光触及沈秀的面庞时,脚步微顿。很快他回过神来,笑道:“这边请这边请!”


    他们要了靠窗的位置。魏朝清问沈秀,“你想坐哪里?”


    “这里。”沈秀指指靠窗的座椅,她想看看外面。


    她坐下去后,直接侧身,依在椅背上,俯视外面波光粼粼的长河。河水澄澈,被日光映成了一条金河,上面来往的船只若破金一样前行着。


    小二拿来食单子,“请问客官们要吃些什么?”


    魏朝清直接问沈秀,“沈秀,你想吃些什么?”


    正欣赏河景的沈秀拿起食单,“蟹酿橙,梅花汤饼,东坡脯,还有这个辣香酥鱼。”


    魏朝清:“还有吗?”


    “我差不多就想吃这些,你们想吃什么?”


    “你不是喜欢吃酥山?要不要来一盘酥山?”魏朝清问。


    “可以。”


    等点完菜,小二离去后,司马烨道:“这些时日你认了不少字?食单上的字都认得?”


    “差不多都认得。”


    司马朗插话,竖起大拇指,“厉害呀,你认字儿真快!我记得你算学也很不错,你在读书上是很有天分的。你若是男儿,去念书,去下场科考,指不定能考个状元回来!”


    “我没那么厉害。”沈秀喝下一口茶,注意到对面的圆桌上,坐了一位女子。


    女子面庞白皙如玉,眉似远山,眸似春水,腮若琼花,唇若丹果,明黄色的罗裙微微拖地,端的一副仙姿玉色。


    女子与她对视上,礼貌性地颔首微微一笑。沈秀回以一笑。她挪开眼睛,不过很快又偷偷去瞄对面那位美人。


    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她。


    “你在看什么?”司马烨口吻很硬。


    沈秀摸摸鼻尖,“美人。”


    他瞥了下对面的美人,嗤道:“有这么好看?”


    这还不好看?他的眼光是有多高?沈秀额角抽搐,她发现店里的男人几乎都在偷看对面的美人,但司马烨,魏朝清还有司马朗和魏长生他们看都没看那美人一眼。


    她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一直看,魏朝清他们作为男人,是怎么忍住不看的?或许他们美人见得多了,免疫了。


    她这般想着,又偷偷去瞟对面的美人。她在心里赞叹着美人的美貌,见美人又要抓住她偷看时,她及时转身,去观河景。


    此时河面上,一条船缓缓游出桥底。船头,站了一个女子。


    女子身形高挑,头上披着蓝色头纱披肩,腰带上挂着珍珠流苏链。


    一副楼兰女子的打扮。


    她的头发乌黑浓密,额间戴着蓝色流苏眉心坠。蓝色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水晶蓝的眼眸,湛蓝而纯净,若熠熠生辉的宝石琉璃。


    漂亮的蓝眼睛下面,长长的蓝色面纱,将她冰莹若雪的肌肤全部遮住。


    即便面纱遮住了大半张脸,也能看出这是一位绝色美人。


    方才沈秀还觉得桌对面的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而见了这位楼兰美人后,她忽然觉得桌对面的美人不够看了。


    只是这位楼兰美人浑身笼罩着一股子冷冷的气息,与她冰莹若雪的肌肤一样,似乎是位冰雪美人。


    她欣赏着楼兰美人的美貌时,楼兰美人忽而眨了下浓密纤长若蝶翼的睫毛,与她目光相撞。


    她心一虚,连忙转身。


    沈秀不知,她转过身去后,船头上的楼兰美人眯了下眼,直直盯着她的后脑勺。


    良久,楼兰美人低头,对船边的人道:“那须罗,去查一下这人是谁。”


    她的声音少了分女音的细腻,分明是男子的声音。魔·蝎·小·说·MOXIEXS &M.o.X.i.e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