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沈秀从未跑得这样快过。她一边跑, 一边摸兜里的珠钗。司马烨之前赏了她许多珠钗,每日她都会揣一些珠钗在身上,以备自己逃走之后用。


    她跑进一家旧衣铺里, 换上戴着补丁的破麻衣,又去买胭脂水粉,将自己的脸化得她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随即抓紧时间去买其他乔装打扮需要的东西。


    夜里城门已闭, 她只能明日再出城,所以必须得乔装打扮。


    她将自己打扮成头发花白, 黄不溜秋,长满老人斑, 老态龙钟的老叫花子。


    她杵着拐杖, 学着她爷爷奶奶走路的形态,佝偻背脊往前走。她压粗嗓子,声音微哑, “请问,城门的方向怎么走?”


    行人指路, “往那个方向走, 一直往那个方向走, 别拐弯。”


    “多谢。”沈秀拱手,杵着拐杖前行。她找了辆马车, 车夫将她拉到城门。


    抵达城门, 她偷偷打量守城门的官兵。京城管禁肯定比锦州城要严很多,也不知“偷渡”能否成功。在锦州城,只要钱给到位, 不要籍贯和路引, 就能偷渡出去,在京城想必肯定没这么容易。


    但得试试。


    当然, 不能自己亲自去试。她打算明日托人去打探打探情况。


    城墙下面有三两个乞丐在睡觉,她也学着他们靠在城墙边上,打算先睡,等天亮再说。


    一闭目,脑海就浮现出司马烨被横梁架压着吐血的画面,她抿紧唇,神情晦暗不辨。


    她离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救他,他应该……应该没事吧?


    想到此,她一时百感交集。她很意外他能舍命救她。明明一开始,他是要杀她的。


    她想不通他为何会救她,但感谢他能救她一命。或许她这样的感谢听起来很伪善,毕竟他伤成那样,她却借机逃之夭夭。


    但没办法,她必须逃。这是她目前唯一逃走的机会。她不能放弃。若她因一时心软愧疚留下,放弃逃跑的机会,她就得继续在他身边,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随时担忧自己的脑袋会掉。


    她这样想着,想着想着,渐渐睡去。不知睡了多久,她被马蹄声吵醒。


    骑着大黑马的官兵扬声吩咐守城门的官兵,上头在抓人,出入城门的人要严加管控,离开前扔下了两张画像。


    听到这里,沈秀低下脑袋,将自己埋在模糊的阴影里。


    天光微亮,鱼肚白渐显,此时城门已大开。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观察城门口。


    有人说不小心弄丢路引,欲拿钱摆平,官兵直接道,贿赂官兵者,无论轻重都得打入大牢!


    将这一幕收入眼底。沈秀眉心紧皱。京城这边果然比锦州城管控得更严格。“偷渡”或许行不通。须另寻法子出城。


    她佝偻着背脊,拿出昨日买的胡饼啃。一队官兵迎面而来,领头的拿着画像,搜人查人,她瞥瞥城墙上贴着的画像。


    画像里有戴着面纱和无面纱的她,还画得挺像,与自己有七八分像。她摸了下脸,离开城门,远离开官兵。


    就在这时,一个乞丐飞快跑过来,撞倒她,抢走了她手里的胡饼。


    她一屁股摔在地上,回过神时,抢她胡饼的乞丐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老爷爷,您没事吧?”一道稚嫩的童声从耳边响起。她转过脖子,认出来人,是昨日那个瘦得皮包骨的小乞丐。


    “没事。”


    小乞丐扶她起来,“您小心着些。”


    “多谢你。”她站起来后,拍拍拍衣裳。


    “他们这种人,最爱欺负乞丐里的老人小孩,”小乞丐愤愤道,“老爷爷,您以后吃东西的时候,要藏着点儿吃,别这么大摇大摆地把吃食露出来,不然他们又会抢你的。”


    “我晓得了,谢谢你。”她把手伸进怀里,在怀里拿出一个饼子,迅速塞进小乞丐的手里,“小孩,快藏着。”


    小乞丐一愣,随即道:“不不不!我不能要!”


    都是乞丐,她好歹年纪还轻,还有力气讨饭,可老爷爷年纪大了,讨饭不容易,她哪里能要老爷爷辛辛苦苦讨来的饭!


    “我不能要,老爷爷你自己留着。”


    “你拿着吧。”


    沈秀注意力在四周慢慢逡巡。到处是寻人的官兵,搜查得这么严,她又暂时出不了城,得先躲起来,躲一阵子再说。


    魏府。


    魏长生食不知味地刮着白粥,圆嘟嘟的脸皱起来,活像一个小老头。


    魏朝清道:“怎么了?”


    摇摇头,魏长生沉默不语。他想沈秀姐姐了。他前日与她约好,要去找她玩的,可他忘了,昨日是花灯节,国子监休沐,所以他没见着她。


    一日不见,他便想她了。


    不过想到等会去了国子监,就有机会再见她,他又开心地咧起嘴来。用完早食,他迫不及待漱口净手,蹦蹦跳跳地去府门前坐马车。


    他一蹦一跳,奶声奶气唱着歌,“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儿死,踢毽子;杨柳儿发芽儿,打柭儿……”


    魏朝清:“为何这般高兴?”


    “因为今日可以……”魏长生及时改口,“因为今日可以见袁夫子啦!一日未见夫子,我便想他了!”


    “是吗?”


    “嗯嗯!”魏长生爬上马车,急吼吼催道,“快!快走!”一副恨不得立马就能瞬移到国子监的急切模样。


    魏朝清摇头失笑。


    魏长生摸摸怀里的兔子灯,他要将兔子灯送给沈秀姐姐。兔子灯是舅舅给他做的,舅舅手艺好,做的兔子灯胖嘟嘟的,栩栩如生。


    舅舅给他做了两个,他打算送一个给沈秀姐姐。舅舅做的兔子灯这么好看,她定会喜欢。


    在看到街边墙上一闪而过的画像时,魏长生眨眨大眼睛,“等一下!阿叔等一下!”他叫住车夫。


    车夫立马停车。魏朝清问魏长生:“何故停车?”


    魏长生并未作答,他起身下车,快步跑到通缉令前。看了看通缉令上的两张画像,他念出通缉令上的内容:“逃奴沈秀……”


    真是的沈秀姐姐!她、她逃走了?逃出公主府了?她为何要逃?在东陵,奴隶私自出逃,可是死罪!


    他嘴唇微微发颤,若沈秀姐姐被抓住,会被处死的,她会死的!


    魏朝清步至他身后,“长生?”


    “肯定是……肯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会逃走的。”魏长生喃喃道。


    魏朝清看向通缉令。通缉令上的女子,是司马烨的书童。他对她有些许印象,一位算学很不错的小姑娘。


    “舅舅!”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姐姐她是好人,她人很好,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逃走的!”


    魏朝清意外,“你与她相识?”


    “是的,舅舅你————”魏长生及时止声,此处人多嘴杂,不宜多说,他拽走魏朝清,“舅舅,我们车上说!”


    待上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细说了和沈秀相识的事,而后眼眶一红,“舅舅,姐姐她很好的,定然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会私自出逃。若世子殿下将她抓回去了,你替她求求情好不好,不要让世子殿下杀了她。”


    他哽咽着,泪珠啪嗒淌下来,“舅舅,你一定要帮帮她呜……”


    “别哭。”魏朝清拿出雪白的帕子,给他擦泪。


    “舅舅你帮帮她……”


    魏朝清轻轻蹙眉,温声道:“此事难说。”


    与此同时,永宁殿里。司马朗病恹恹卧在榻上,一副伤心至极的憔悴模样。


    他先前原是装病,然前两日得知司马烨亦心悦沈秀之后,自感绝望,伤心之下,竟真发了病。


    他恹恹地平躺于塌,神色涣散,“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相思,相思!他想见沈秀,思之如狂。


    司马烨为何就偏偏也喜欢她!思及此,他顿觉苦痛,他从未受过这样极烈的情爱之苦。


    宫人进殿,“殿下,喝点红豆粥吧,御医说,您得多吃些红豆,这样身子才能好得快。”


    “红豆?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相思……相思……”


    明知他正害相思之苦,还拿这相思豆来招惹他!


    “拿下去,不准再做这劳什子的红豆粥!”


    “可御医说————”


    “你听御医的还是听本殿下的?”


    宫人无法,只得退下。宫人退下后,司马朗又苦苦地吟了几句相思诗,忽而有人闯进来。


    “殿下,属下有要事相告!”


    “什么要事?”


    从属下口中得知司马烨受了重伤,此时正昏迷不醒,司马朗瞳孔收缩,赶紧下床,“快,去公主府!”


    ……


    望着昏迷不醒的司马烨,司马朗急问御医,“这么严重?那他何时会醒?”


    御医愁容满面,“不知何时会醒,醒了便好,若醒不来————”


    “呸!你说什么诨话!阿烨一定会醒来!”司马朗叱了一句,转头问秦伯,“到底怎么回事,阿烨怎会受这么重的伤?”


    秦伯满目通红,将事情原委言简意赅告知司马朗。


    听罢,司马朗语气急促起来,“沈秀她逃走了?那她可有受伤?”


    “不清楚,如今她不知去向。”秦伯说着,重重叹气。昨夜沈秀弃殿下而去,跑得不知踪影,侍卫将昏死过去的殿下抬回府里时,殿下突然醒来。


    他似是挣扎着强行醒过来的,醒来第一句话便是捉拿沈秀,一定要抓住她,说完这句话便又昏死过去,昏迷到直到现在还未醒。


    伤得这样重,也不知何时会醒。


    司马朗注视床榻上呼吸微弱的司马烨,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光微微一闪。


    若阿烨一直不醒。那他岂不是可以不用从阿烨手里抢,就可以得到沈秀?这念头若一道洪流,直冲脑门,让他兴奋到颤抖起来。


    意识到自己方才心中所想时,司马朗直接甩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想些什么!他竟盼望阿烨不要醒来?他实在是太混账了些!


    因有愧于司马烨,他不敢再面对他,匆匆交代几句,他打道回宫。回宫之后,司马朗即刻派人去寻沈秀。


    他得在司马烨之前抓到沈秀。


    如此这般,他就能将她偷偷藏起来。将沈秀偷偷藏起来,他也就不必再与司马烨抢人。


    日头逐渐高高挂起时,沈秀寻到一处破庙,歇息下来。她坐靠着斑驳的墙壁,吃了两块饼子后,闭目凝思。


    耳边传来脚步声,她即刻惊醒。


    “老爷爷?您怎么在这儿?”小乞丐走进来,惊讶道。


    “我来这里歇息歇息,你也来这里歇息?”


    “我住这里的。”


    “你住这里?”


    “我没有地方可去,就住这里了。”


    沈秀扫视周围,“这里可还有其他人住?”


    “没有,其他人都不敢住这里。”


    “为何?”


    “这里原本有很多乞丐住的,但之前这里闹了鬼,死过人,便没有人敢住这里了。”


    原来如此。沈秀点头,“你不怕?”


    “怕,可我……”她怯生生地低下头,又问:“老爷爷,您不怕?”


    “我不信鬼神。这世上没有鬼神,都是假的罢了,你也不用怕。”


    “没有鬼神?”


    “没有,那都是瞎杜撰出来的,世上没有鬼神。”沈秀想,这里闹鬼死过人,没人敢来这里,倒是一个好宿处。她暂且先在这里躲一躲,之后再想办法出城。


    天色暗下来时,小乞丐乞讨归来,她瑟瑟发抖地团在破佛像下面,似乎是希企佛祖能保佑她不被鬼给吃了。


    “娘……娘……”她抱着身子,一边抖一边哭,“娘,我怕!娘……”


    沈秀靠近她,轻轻拍她,温声道:“别怕。”


    她似是抓住救命稻草,抱紧了沈秀,“娘。”她呜呜哭着,泪珠簌簌而下。


    沈秀轻拍她背脊,安抚她,“别怕别怕,没事的。”


    小乞丐哭声渐小,情绪渐渐平稳下来。沈秀靠着墙,也慢慢睡去。


    次日醒来,沈秀身边空荡荡,小乞丐不知去了哪里。她捏捏泛酸的脖子,拿出小镜子,检查自己脸上的妆。


    “老爷爷,您醒啦?”小乞丐捧着一个小破碗,里面装着清水,“我从井里打的水,老爷爷您喝点儿?”


    “谢谢。”沈秀口干舌燥,正口渴。喝了水,她从怀里拿出饼子,分给小乞丐一半。


    小乞丐饿得肚子直叫,但她摇摇头,“您先前已经给过我一个饼子了,多谢您。我不饿,老爷爷您自己吃吧。”


    “你给我水喝,这饼子就当我答谢你的,吃吧。”


    小乞丐还是不要,她局促地捏着破破烂烂的衣摆,“我等会儿去讨饭,我能讨到饭的,您的饼子您留下来自己吃。”


    沈秀二话不说,直接将饼子塞到她嘴里,“吃吧。”


    因饼子入了自己的嘴,小乞丐无法,这才接受了饼子,“谢谢您。”她小口小口地吃着饼子,很是珍惜。


    慢吞吞地啃着饼子,沈秀问道:“你……你就一个人?你爹娘呢?”


    小乞丐神色黯淡下去,“我娘死了,我爹要把我卖掉,我就从家里逃出来了。”


    闻言,沈秀语窒,“……虎毒尚且不食子,你爹连畜牲都不如!”


    “都怪我……怪我不是儿子。”小乞丐哽咽了一下,“若我不是女孩,我爹就不会逼我娘再生儿子,我娘也不会难产而死。”


    说到伤心处,她哭起来,“我娘生了我,身子本就不大好了,可爹还逼她生儿子。若我不是女孩,是男孩,我娘就不会死了。”


    “都怪我不争气,没生成男孩,不能给家里继承香火,都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我娘……”她抹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沈秀扶住小乞丐的双肩,“你没有任何错,身为女孩,你没有任何错。”


    小乞丐泪眼模糊,“真的不是我的错吗?”


    “不是你的错,是你爹重男轻女,是你爹害死了你娘。”


    “真的吗?”小乞丐懵懵懂懂。


    “真的。”


    小乞丐呜咽,扑到她怀里,紧紧抱着她,痛哭起来。她轻抚她的背脊,神色凝重。


    想到重男轻女,她扶额。古代人重男轻女的现象真是极其严重。随之她脑海里浮现出沈有财的脸。沈有财也是个重男轻女的爹。


    记忆里闪过沈有财重男轻女的嘴脸,她拧眉。


    也不知沈有财和杨氏现在如何了。司马烨那么大能耐,都没能找到他们俩,也不知他俩去了哪里。他俩可还在那小镇上?


    她正想着此事,门口隐约传来人声。


    “头儿,这里之前闹鬼,死了好些人,我们真要进这里?”


    第23章


    “头儿, 这里之前闹鬼,死了好些人,我们真要进这里?”


    “我们这么多人, 怕甚!”


    “可是————”


    “别废话,赶紧进去!”


    很快,一队官兵从门口鱼贯而入。沈秀神经顿时紧绷起来。


    官兵入内, 瞧见破佛像底下坐着两个叫花子,一个老叫花子, 一个小叫花子。领头的官兵指指画像,“你们可有见过此人?”


    沈秀摇头。小乞丐擦擦泪, 也说没见过。官兵在破庙里四处搜查了一番, 什么也没搜到。


    这时,领头的官兵,忽而眼神锐利地观察沈秀, 沈秀头皮一麻。


    见沈秀蓬头垢面,花白的头发乱糟糟地散落在布满老人斑的脸上, 领头的官兵正要叫她把头发扒开, 就在这时, 庙里突然吹过一阵凉飕飕的阴风。


    “头儿,咱快走吧!这风不对劲儿!”其中一官兵如惊弓之鸟。


    “怕甚么!”虽说着这样的话, 领头的官兵却快步走出了大门, 似是生怕被鬼撵上。


    待这群人离去,沈秀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她打量寺庙。这闹鬼的破庙,还真是个好住处。


    余光触及在发抖的小乞丐, 她问:“你没事吧?”


    小乞丐目露害怕, “老爷爷,方才、方才吹了阴风!咱们快走, 去太阳底下,鬼怕太阳的!咱们赶紧去太阳底下!”


    什么阴风,穿堂风而已。沈秀拍拍她,“我不是说了,没有鬼的。你若是害怕,你便到太阳底下去罢。”


    小乞丐一动不动。


    沈秀:“怎么不走?”


    “我、我、我不走,我保护您!”小乞丐嘴巴不停哆嗦。明明怕得要命,却还做出一副要保护她的样子。


    沈秀笑笑,“那你且在这里等着,看到底有没有鬼。”


    守在沈秀身边,等了好半晌都不见鬼来,小乞丐慢慢吐出一口气。她咕噜咕噜灌下半碗水,忽而想起什么,道:“其实我见过画像上的姐姐。”


    沈秀抬首,“嗯?”


    “我昨夜见过她。她在馄饨摊前吃馄饨,她送了我两碗馄饨,还送了我一个食铁兽灯笼。”说着,小乞丐从佛像后面,取出一个灯笼,“老爷爷,您瞧,就是这个,那个姐姐送我的。”


    “她给我吃很多肉很多肉的馄饨,还送我很贵很贵的食铁兽灯笼,虽然不知她犯了什么罪被通缉,但她是个好人。”小乞丐抿嘴,闷声闷气道。


    其实自己并不是什么好人。事实上,她很自私,她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沈秀默然,她转移话题,“对了,还不知你叫什么?”


    “我叫李招娣。”


    听到这名字,沈秀很是窒息,“你可知你名字的含义?”


    “知道的,招娣,招来弟弟的意思。我爹给我取这个名字,是想我娘再生个男孩出来。”


    “你不想换一个名字?”


    小乞丐眉毛纠结起来,“想,但我不知取什么名字。”


    “若你不介意,我帮你取一个可好?”


    “好!”


    “你娘姓什么?随你娘姓可好?”


    “我娘姓常,时常的常。”


    “常?”沈秀瞧着面黄肌瘦的小乞丐,她的脸颊瘦得凹陷,头大身子小,非常营养不良。


    “常安宁,多喜乐。取名为常安乐如何?你取这名字,愿你以后能常安宁,多喜乐。”


    “常、安、乐?”小乞丐双目泛出光彩来,“好!那我往后,就叫常安乐!”


    小乞丐欢欢喜喜地咧嘴,又问沈秀叫什么。沈秀咳了下,“杨有财,我叫杨有财。”


    “那我便唤你杨爷爷。”


    落日熔金,寺庙被落日晕染成浅金色时,常安乐捧着小破碗归来。她激动地把碗捧到沈秀面前,“杨爷爷,今日有贵人赏了我一个鸡腿!”


    她把鸡腿掰成两半,递给沈秀一半。沈秀拒绝,“我年纪大了,胃不大好,食不了油腻荤腥,你自个儿吃。”


    “那我明日去给您讨些粥食和饼子。”


    “我不用你给我讨饭,我还有些吃的,你不必管我。”


    “可————”


    “你啊,照顾好你自己就好。”沈秀抓抓头发,原本乱糟糟的头发,更加凌乱。


    魏府里,下人告诉魏朝清,魏长生不吃晚食,魏朝清便放下书,去往魏长生的房屋。


    魏长生趴在榻上,一动不动,满面愁容。


    魏朝清走近,道:“你午食未吃,晚食也不吃?”


    “没胃口。”魏长生瓮声瓮气。随之,他一把抓住魏朝清的胳膊,“舅舅,你派人去找姐姐好不好?只要在世子殿下的人之前找到姐姐,不让他们找到她,姐姐就不用被砍头了!”


    静默片刻,魏朝清:“你是要我包庇罪犯,私藏罪犯?”


    “不是,姐姐她不是罪犯!她是好人!”


    “无论她是否是好人,可她的确是罪犯。作为奴隶私自出逃,已违背律法,她必须为她违背律法的行为负责。”


    魏长生一噎,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长生,并非她是好人,就能逃避律法之责。”


    魏长生怔怔的,旋即大声哭出来。


    魏朝清轻拍魏长生的头,微微叹息。逃奴死罪。对奴隶而言,律法并不平等,过于残酷,然律法不改,人人就得遵守律法。


    入夜,雷声轰鸣,天仿若裂开了无数道口子,暴雨从裂开的口子里倾泻而下。


    寺庙里到处都在漏水。沈秀与常安乐挤在不漏水的地方,伴着雨声入眠。


    “沈秀。”


    睡梦之中,迷迷糊糊间,沈秀听到有人在唤她。她缓缓醒来。


    一醒来,便见她面前站了一个人。恰时一道雷鸣电闪,闪电照清此人的面庞。


    沈秀霎时清醒,“殿、殿下!”


    司马烨一袭紫袍,手中执剑,通身煞气,面似修罗。


    见到司马烨,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松下一口气。他没死。还好,他没死。身上背负的愧疚感消散下去的同时,恐惧若虫蚁瞬间爬上她的背脊。


    他这是来杀她!


    没有闪电,她看不清他的面容,但能感受到他的杀气。


    他咬牙切齿道:“贱民,你好大的胆子!”


    “我……”沈秀大脑急速运转,想办法自救,“殿下恕罪!我并非————”


    她还未说完,司马烨突然动手,一剑刺穿她的胸口。


    淋漓鲜血从胸口喷洒出来时,沈秀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直到海啸一般的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她才意识到她被他一剑刺穿了胸口。


    痛到几乎休克,她颤颤出声:“饶命,殿下……饶命。”


    司马烨冷笑一声,他残忍无情地搅动刺在她心口的长剑。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下来,沈秀痛得五官都错了位。


    而司马烨,还在继续搅动长剑。


    痛到极致时,沈秀仿佛失去了痛觉,她已经感受不到疼痛,意识若潮水般后退,很快便堕入黑暗里。


    “杨爷爷?杨爷爷?”


    被常安乐唤醒后,沈秀双手撑地,大口大口喘气。


    “杨爷爷,您做噩梦了?”常安乐不安道。


    昏暗模糊的光影里,沈秀摸向自己的胸口。似若亲身经历,货真价实的疼痛让她不知这到底是一场梦,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杨爷爷,您还好吗?您没事吧?”


    “我没事。”她竭力平复情绪,告诉自己这只是一场噩梦,只是一场噩梦。


    重新平躺到地上,她捂住出现幻觉疼痛的心口。


    外面雷电轰鸣,大雨还未停。直到翌日早晨,雨才停歇下来。雨后天晴,空气里是夏日雨后特有的潮热气。


    沈秀叮嘱晨起出去要饭的常安乐,“小心着些。”


    “嗯嗯!”常安乐捧着小破碗离去。


    待她归来,两人一同用午食时,有人进了庙里。看到来人的一瞬间,沈秀立刻埋下脸。


    常安乐望向站在门口的两人。


    少女身形蹁跹,穿着一身亮亮的金色罗裙,裙面上如若撒了金灿灿的阳光,明媚灿烂,整个人仿若浸过糖汁的小太阳。


    而她身侧的少年一身红衣,头戴银色红玛瑙发冠,微卷的额发下面,一张白皙精致的面庞昳丽如花,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一样。


    目光触及美丽到不似真人的少年,常安乐呆愣,手里的窝窝头落到地上。


    沈秀拉她,用气音提醒,“低头,不要多看。”


    常安乐慌忙回神,低首捡起地上的窝窝头。


    “他们说的就是这里了。”赵金金正要抬步入内,发现里面有一老一小两个叫花子,她颊边的梨涡甜甜地露出来,“老人家,我们可以进来吗?”


    沈秀点点脑袋,心中大叫倒霉,怎的又遇见男女主了。


    得到允许,赵金金抬步入内。她侧过脖子,唤少年,“扶光,快进来。”


    扶光,谢扶光,男主的名字。扶光,闪闪发光,日光也。


    男主虽是一个阴暗的疯批变态病娇,但从长相来看,的确人如其名,闪闪发光。他整个人都在发光,在人群里都能第一眼看见他的那种闪闪发光。


    第24章


    赵金金走到沈秀面前, 拿出两张画像,“老人家,您可见过这两人?”


    沈秀唯恐声音露出破绽, 不说话,只摇头。赵金金又问常安乐。常安乐也摇头,“没见过的。”


    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赵金金环顾寺庙, 眉心微蹙。她问谢扶光,“扶光, 可有什么发现?”


    “没有。”谢扶光的声线轻而悦耳。


    听到这好听的声音,常安乐不自觉又抬头, 去偷瞄谢扶光。他偏转眼角, 礼貌而又优雅地对她微微一笑。


    常安乐怔怔,一时呆了。


    赵金金从兜里取出一锭银子,“老人家, 多谢。”


    沈秀连连推拒,赵金金却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 转身就走了。


    待赵金金和谢扶光离开寺庙, 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气。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气了一般。


    一看到谢扶光, 那种浑身动弹不得,喉咙涌血的剧痛便应激似的席卷而来全身, 她对他当真是又恨又怕。她对他的恐惧, 更甚于司马烨。


    “杨爷爷,方才那位哥哥……”这边厢,常安乐还呆呆的, 她眨巴睫毛, “方才那位哥哥笑起来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险。以后若你再遇到他, 一定要绕道走。”沈秀叮嘱道。


    “啊?”常安乐乖乖点头,“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凉水压惊。冰凉的水划过嗓子,她扶住额头,面前浮现出方才赵金金拿出的画像。


    画像里,一人是赵金金的母亲,一人是掳走赵母的贼人。赵金金与谢扶光没在京城寻到赵母,便随着线索一路南下,途经锦州。在锦州遇到原主,紧接着原主就被谢扶光杀了。


    再过一段时日,他们就要去锦州城了。


    沈秀拿起赵金金给的银子,放到常安乐手里,“安乐,这钱给你了,你省着点用,能用好些日子。”


    “这钱是给您的。”


    “不是,是给我们的。”


    “那我们一起用?”


    “你拿着用吧,我过段时日要离开这里。”


    常安乐神色微微一僵,“杨爷爷,您要离开这里?您要去哪里?”


    “我要很远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乐面露紧张,生怕被嫌弃似的,她吞吞吐吐,“杨爷爷,我可不可以……”


    “什么?”


    常安乐语气里带着强烈的孺慕,“我可以跟着你一起走吗?我能帮您找人,能帮您讨饭!”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边不安全。”沈秀扯了一个谎,“我要去的地方危险,你不能跟着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担负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脸,“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后有缘,会再见面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担负!杨爷爷,您带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还是拒绝。


    常安乐耷拉下肩膀,整个人消沉下去。沈秀虽不落忍,但她无法,她自身都性命难保,如何能带着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过去。这一日,沈秀假装无意间提起,“街上官兵还是搜查得很严?”


    “对呀。”常安乐抱住膝盖,“希望他们找不到那位姐姐。”说完她捧起小破碗,“杨爷爷,我去要饭了,晚上再回来。”


    然而直到天黑尽,常安乐还未回来。平日里这个时候,她早已归来。沈秀又等了些许时候,常安乐还是未回来。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庙门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见半个人影。她略微一犹豫,走出大门,来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个时辰,也没等到人。倏然有人举着火把喊道:“谁在那里?”


    是三个巡逻的官兵。沈秀急忙低头。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个老乞丐。”


    三个官兵不再关注沈秀,拿着火把径直越过她。她刚松下一口气,官兵毫无预兆,去而复返。


    一官兵将火把拿近,照着沈秀的面庞,“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沈秀痴痴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个傻子!”


    “走吧,就是个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个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贯,若没有籍贯,那便是黑户流民,若是黑户流民,得先抓起来再说。”说话的官兵极为谨慎。


    正装傻的沈秀心头一跳。紧接着便听到官兵问:“老头儿,籍贯,告诉我籍贯。”


    她还是嘿嘿笑,眼神呆滞。


    “就是个傻子,咱也问不出来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来。”


    沈秀暗道糟糕。她脑中灵光一闪,倏地瞪大双目,指向官兵身后,“鬼!鬼!鬼啊!”


    等官兵转过身去时,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应过来,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进人群里。她跑得飞快,人的潜力无穷大,在死亡的胁迫下,从前800米跑步测试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这样快。


    她觉得她现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参加田径比赛,与飞人博尔特在跑道上共竞技。


    当她发现前面也有追兵追过来时,她脚步停了一下,前后都有追兵夹击,她已无路可逃。


    就在这时,她发现左斜方有一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正在上马车。


    那一刹那间,沈秀心里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长生与她有些交情。她若陈情求情,说不能能有转机,能自救。她决定赌一把!


    她在人群里一个闪身,飞奔向马车。她抓住魏长生的衣袖,“长生救我!”


    熟悉的声音刮过耳侧,魏长生愣了一下,一转头,便见一陌生老爷爷抓着他。


    他错愕,“你……?”


    她语速急促,音量极小,“长生,我是沈秀!现在有人在抓我,请救救我!”


    魏长生瞳孔快速收缩,下一瞬,他飞快将沈秀拽进马车里。进了马车,魏长生急问:“姐姐?你怎么这副样子!”


    “我没办法,为了躲避追兵,必须这样乔装打扮。”


    车帘子被掀开,魏朝清进入马车,沈秀膝盖一屈,跪下来,“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温润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极其严肃,“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脑子飞速运转,“不、我不是逃奴,我并不是奴隶,我只是在司马……世子殿下身边当丫鬟,但我没有卖身,我还是良籍!”


    “此话当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万确!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贯,我并没有卖身!”她磕头,“夫子请救我,我本是锦州人氏,被人掳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简意赅,将所有事情通通道出来,“我没有偷窃,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将我软禁,后又让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随时担心自己会掉脑袋。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整日担忧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长生滞住,他的眼睛立时湿润起来,“姐姐……”转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


    静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说你并未偷窃,然这只是你一面之词。”


    “我对天发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轰,我不得好死。”沈秀举手发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会偷窃!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长生摇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视线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许久。


    若沈秀所言非虚,那她的确不是逃奴。不仅不是逃奴,还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可怜女子,若事实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实真相如何,须调查一番才能定论。他道:“此事我会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虚言,我会放你走。”


    不是直接将她交给司马烨。而是准备调查一番,这是好事。沈秀大喜过望,“多谢夫子!”


    魏朝清:“起来,坐下吧。”


    沈秀赶紧爬起来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车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满头大汗,此时脸上汗珠直淌,汗珠滑着脸上的“化妆品”和泥土,使得她整个非常黏糊斑驳。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将一块雪白的锦帕递过来,“拿去擦。”


    “不用,谢谢夫子。”


    她拒绝,他也不勉强,便将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钟后,车子抵达魏府。车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来,“大人,宫里来人,请大人即刻前去玄阳宫,圣上有要事相议!”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长生几句话,重新上马车,朝皇宫而去。


    沈秀跟随着魏长生,一路进入魏府。魏府并不似公主府那般奢华,魏府里古朴雅致,处处透着轻淡宁神的书卷香。


    将沈秀带到一间卧房,魏长生道:“姐姐,你就先住这里。”


    房屋古朴雅致,简约又不失精致。沈秀说了声谢谢后坐下。魏长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会调查清楚的。”


    沈秀没想到,魏长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点也不怀疑她,完全无条件信任她。她不知他为何如此信任她。毕竟他们相识并不久。


    魏长生说完,又继续道:“这几日你在哪里躲着?有没有受伤,有没有饿着?”


    “我躲在一处破庙里,没受伤,也没饿着。”


    “那便好。”注意到她蓬头垢面,浑身脏污,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备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里热气蒸腾。沈秀脱掉脏兮兮的破烂麻衣,进入浴桶里。温热的水流划过皮肤每一处,若一双温柔的手,缓缓按摩着她,安抚着她的情绪。


    搓洗片刻后,她累得趴在了浴桶边缘。歇息了一会子,继续搓洗,洗净一身泥水,她感觉自己仿佛轻了好几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头发。头发擦到半干,下人敲门,问她可洗浴好了。她应了声。


    不多久,魏长生进屋,“姐姐,我让人准备了一点吃的。”


    他一进屋,就见沈秀发丝半干,两颊带着洗浴过后的红潮,烛光映着她微湿的头发,映得每一缕发丝都盈盈润亮。


    魏长生怔然,他红着耳朵,让下人将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几眼下人。


    待下人离去,沈秀道:“长生,如今京城里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画像,你们府里的人若看过画像,认出我来,万一有人给世子殿下那边报信……”


    魏长生:“姐姐你不用担心的,舅舅早就想到这一点了。”


    “真的不用担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来。她将湿润的长发挽起来,去瞧桌上的吃食。


    “这时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积食,积食难克化,所以只给你准备了一碗比较容易克化的鱼片索饼(鱼片汤面)。”魏长生奶声奶气地说道。


    “谢谢。”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汤。暖热鲜美的面汤入腹,她弯弯唇角,“味道很好。”


    魏长生开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这么看着她吃索饼。


    等沈秀吃完鱼片索饼,魏长生猝地想起什么,他面露为难,好似十分对不起她。


    “姐姐,你暂时不能出这个屋子,外面有侍卫守着。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没事。”沈秀很能理解。毕竟事情还未调查清楚,她还是个嫌疑犯,“能让我住这好房间,还给我吃的,就已经很好了。”


    “很晚了,长生,你快去睡罢,明日不是休沐日,你还要去国子监上学,快早些睡。”


    魏长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长生飞快转过身,双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吗?”


    “不是,我是有事想问你。”


    他眸子里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问什么?”


    “长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现在情况如何了?”


    “听说还昏迷着未醒。”


    没死就好。沈秀吐气,“他伤势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时才会醒来。”


    闻言沈秀蹙紧眉头。


    “姐姐,你是不是很内疚?可这不怪你呀,你不是说了吗,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伤的。”


    魏长生并不知,司马烨是为了救她才受伤。她没说这事。所以觉得她不应该内疚。


    沈秀张口欲言,终而作罢,“好了,你睡去吧。”


    魏长生再一次一步三回头,离开这里。沈秀漱完口,待头发干了,她吹灭灯盏,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一会儿想到司马烨,一会儿想到魏朝清,一会儿想到魏长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后想到了常安乐。


    安乐迟迟未归寺庙,不知是人出事了,还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后下床,点燃灯盏,推开门。


    她直接对侍卫道:“劳烦您帮我叫一下长生,我有事要与他说。”


    月光下,侍卫一言不发。


    这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沈秀正欲再重复一次,就只听侍卫道:“稍等。”


    被侍卫叫来的魏长生揉着眼睛进屋,“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打扰到你睡觉,实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帮帮忙。”她与他说了常安乐的事。


    “你现在能派人去寺庙那里看看吗?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话,告知她一声,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长生二话不说,派人去了寺庙。


    寺庙里,常安乐趴在佛像前,低声呜咽着。


    杨爷爷这么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诉她一声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着他走吗?她是想跟着他走的,可也没想过要去赖着他,非要跟他走!


    杨爷爷误会她了。她并不是那样赖皮的人。她伤心地无以复加,抽抽噎噎时,一束光影从外头照进来。


    “可是常安乐?”


    ……


    侍卫回来时,沈秀已经打了好几通瞌睡。


    听侍卫说,安乐在寺庙里,沈秀放下心来。她没出事,只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人没出事就好。


    一声鸡鸣划破寂静,整个京城在鸡鸣声里逐渐苏醒。魏长生一醒来,就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儿,去沈秀的房间。


    他与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里的早食那样过度奢侈。这里的早食偏养生,偏清淡,虽没那么奢侈,但也样样齐全。


    “舅舅昨夜没回来,歇在宫里了,今日我得一个人去国子监。”魏长生吞咽着百宝粥,说道。


    “你一人去能行?”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六岁啦,一个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样子。


    沈秀失笑。其实也不算他独自一人去国子监。毕竟还有赶马车的车夫和保护主子的侍卫在。


    用完早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上了马车。他不想去国子监,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他闷闷不乐,苦恼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脸。


    国子监里。司马承欢唉声叹气,“阿烨哥哥何时才会醒啊,这都好几日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司马朗也唉声叹气,一叹司马烨何时会醒,二叹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让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没甚么胃口吃饭,半碗饭都没吃到就放下筷子。


    书童:“殿下,您再多吃两口,您瞧瞧,您这几日都瘦了不少。”


    司马朗勉强再多吃了两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点吧,您瞧您,脸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什么?”司马朗扬声,“去拿镜子来!”


    书童取来镜子,司马朗照拿镜自照,“真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哪有女子不爱俊俏郎君,若他没之前英俊,变丑了,沈秀嫌弃他怎么办?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会嫌弃他丑,他就如临大敌。


    扔下镜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里塞饭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长回去,他得英俊潇洒回去,如从前那般英俊潇洒!


    傍晚的天,呈明丽的蓝色,蓝色里夹杂着薄淡的夕阳红。薄淡的夕阳红,在街道上织了一地的丝滑红绸。马车在丝滑的红绸里平稳行驶向魏府。


    马车里,魏长生时不时掀开帘子,问车夫几时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里拿着书,目光从书中抬起,“长生,今日为何这般着急回家?”


    “我只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


    从旁侧的屉盒里取出一叠糕点,魏朝清道:“饿了先吃些点心。”


    “喔。”魏长生拿起糕点,“对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没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这才一日不到,没有那么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长生将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圆嘟嘟的腮帮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与她才认识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车子一到府邸大门,魏长生急匆匆下车,脚步快到险些摔了一跟头。


    魏朝清:“长生,慢着些。”


    魏长生置若罔闻,跑得更快了。他风风火火跑进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来啦!”


    听侍从说,长生在沈秀那里,要与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摇头。这小家伙,当真是喜欢沈秀。


    长生想与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独自一人吃饭。


    彼时,沈秀住的屋子里,饭食香味弥漫萦绕不止。她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时吃得很好。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摆放着金玉羹,清蒸鲈鱼,白炸春鹅等等珍馐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准出门,有侍卫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里。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让她生出一种奇妙的荒诞感。


    司马烨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魏朝清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长生的缘故罢。


    “姐姐,你怎么不吃?”


    魏长生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在吃。”她夹住鸡腿,“对了,长生。”


    “什么?”


    第25章


    沈秀:“你舅舅查得怎么样了?”


    魏长生:“舅舅说查得没那么快。”


    她点点头, 继续进食。魏府里饮食清淡,飧食更加清淡。她想吃点不那么清淡的,想吃些辣的。


    注意到她没吃多少, 魏长生问:“姐姐,是不是菜不合口味?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子给你做你喜欢吃的。”


    虽魏长生对自己很好, 但沈秀不敢再仗着他对自己好,便得寸进尺提什么要求, 昨日请他帮忙去寺庙找常安乐,她已经觉得自己太麻烦他, 故而这会子不再敢有任何要求。


    “不是, 菜都很好吃,我只是午食吃太多,不怎么饿。”说着她夹起一块鸡丝笋。


    用笋包起来的鸡丝, 软脆鲜醇,若蘸点辣椒酱, 添几分辣味来刺激味蕾, 必定会非常下饭。她如此想着, 吞咽了一下嗓子。


    魏长生喝下一口凉茶,道:“姐姐, 你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无事做, 必定很无聊,你要不要看些书打发时间?”


    “可以吗?”


    “可以呀!姐姐,你想看什么书?我去给你准备!”


    沈秀略微一忖, 不忘记自己才识字不多久的人设, “我才识字不久,认不了多少字, 给我几本字儿比较好认的书吧。”


    “好。”


    饭毕,魏长生去拿了很厚一堆书过来,“这都是我们孩童看的书,字很好认的,你若有不认得的字,可以告诉我。”


    “谢谢。”她拿起一本小书。小书是一本童趣书。


    魏长生还想继续待在她这里,只是这会儿到了他习字的时间,他得去书阁习字。


    他想在沈秀这里习字,可舅舅得监督他,是以,他必须在书阁习字。磨磨蹭蹭离开沈秀这里,他垂头丧气来到书阁。


    书阁里,檀香混合着书墨香气萦萦弥漫,梓香袅袅中,几方斜斜的晚霞从窗外倾泻而入,映在书案后面的魏朝清身上。


    霞光掠过他发冠收束的长发,泼在他温润如玉的眉眼间,将他的眉眼氤氲得更加柔和了几分。


    魏长生抬步入书阁,“舅舅,我来啦。”


    魏朝清颔首,他取出一书卷,“今日习兰亭集序。”


    “嗯!”魏长生接过书卷,去往旁边的小书案。他铺开宣纸,执笔蘸墨。


    写着写着,魏长生渐渐走神。写着写着,纸上便出现了一个“秀”字。


    “长生。”魏朝清发现他在走神,出声提醒,“专心一些。”


    魏长生即刻回神,“舅舅我错了。”他甩甩圆乎乎的脑袋,竭力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习字。


    将写好的字吹干,魏长生把宣纸递给魏朝清,“舅舅,我写好了。”


    魏朝清扫视他写的兰亭集序,微微颔首,“不错。”


    他话音刚落,一只胖嘟嘟的橘猫走进了书阁。魏朝清立即起身,动作轻柔,将胖橘猫抱起来,“福宝,你吃完饭了?”


    “喵。”福宝用毛茸茸的额头蹭他,他笑了笑,轻揉它脑袋。


    魏长生也去摸福宝,“福宝好像又胖了。”他碰了一下它残缺的右耳朵。


    福宝是一只瘸了右半边耳朵的残疾猫。它原是一只流浪猫,被宫里的小太监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时,魏朝清救下了它。


    他收养它,给它取名福宝,意为有福气的珍宝。在府里养了这两年,福宝身上的伤已经好全,原先瘦骨嶙峋的身子,也胖成了一团球。


    魏朝清抚摸着福宝,微微蹙眉。福宝体重过度,肥胖易生病,是以,最近这段日子,他在给福宝减重,减少了它的吃食分量。然而貌似肉没减下来,反倒还胖了些。


    “喵!”福宝又蹭蹭他,向他找要吃的。


    “不可,你得把肉减下来。”他声音温柔,无奈地抵住它不停蹭的脑门。


    魏长生摸了几把福宝,“舅舅,我已经写完字了,我回房了!”他转身就跑。


    然他并未回房,而是又去了沈秀那里。


    翌日。沈秀半靠软榻,百无聊赖地翻着魏长生拿给她的童趣书。古代的童趣书有字有配图,做得很好。她看了许久,起身在屋子里转,运动了一下。


    她推窗透气。窗牖一开,在外面守着的侍卫转过脸来,与她对视。她礼貌性地向他一笑。


    侍卫目光一变,直勾勾地盯住她。


    他目不转睛,盯她盯得很紧。大抵是怕她逃掉?沈秀转身,重回软塌上翻书。


    翻了小半本书,她忽然听到窗边一声轻响。一只肥肥的橘猫正慢吞吞爬进来。


    橘猫爬进来后,爬到桌上,用爪子扒拉桌上的肉脯。


    沈秀靠近它,“嗨,你好。”


    它没有理她,只专心吃肉脯。它半趴着,肥嘟嘟的肉堆在桌面上,圆头圆脑,皮毛光滑干净,一看就是精心细养的猫。


    这是魏府的猫?她静静观察它。它脖子上戴了一个小牌子,牌子上刻着小字:福宝。


    “你叫福宝?”她唤它一声,“福宝。”


    它果然抬头。


    小牌子上除了写了它的名字,还有魏府地址。沈秀莞尔,安静地观赏它吃东西。


    它吃完,脑袋直接一歪,下巴枕在两只爪子上,睡了过去。沈秀想摸摸它,又不敢摸它,生怕它反感,一爪子挠过来。


    她就坐在左边,静静注视它。她家里也有一只狸花猫。想起家里的狸花猫,便又想起她爸妈,爷奶,外公外婆,还有她的朋友们。


    她想他们。她想回家。她在现代是不是做过什么孽,所以老天才会把她送到这里来遭罪?


    思及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遭遇,她的肩膀微微抖动,难受到控制不住泪腺。她吸吸鼻子,仰脖子,将眼泪逼回去。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忽然扫过来,扫了一下她放在桌上的手背。她看向福宝。


    福宝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它仰视她,用尾巴轻轻扫她,仿佛是感知到她的情绪,在安抚她。


    她捂住双目,温热的液体不受控淌落下来。福宝凑近她,用脑袋轻轻蹭她。她轻轻抱住它,感受着它温暖的体温,泪水放肆地落下来。


    侍卫直立在门口,隐约听到屋内压抑的哭声,他一怔,侧过身子,从窗外望进去。


    只见屋子里,沈秀背对他坐着,她弯着背脊,低声抽噎。


    听到她哭,他心里如被人扎了一刀似的难捱,他迟疑问道:“你……怎么了?为何哭?”


    沈秀没转身,仍旧背对他,“我没事,劳烦您将窗牖关上。”


    侍卫望着她单薄的背影,欲言又止。最后关上了窗牖。


    沈秀深深一呼吸,把所有情绪压下去。她擦掉泪,揉揉福宝的脑门,“多谢你。”


    福宝喵了一声。她的手指按压它的印堂穴。它舒服得伸展四肢,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因家里也养猫,沈秀特意去宠物医生那里学了按摩手法,知道如何按摩猫咪的穴位,能让猫咪最舒服。


    “你的耳朵……”她的音量低下来,她轻触它残缺的耳朵,“你的耳朵真漂亮,真可爱,你是全天下最漂亮最可爱的猫猫。”


    它咕噜一声,往她掌心里蹭。


    魏长生下学归来,见福宝在沈秀怀里,他惊讶,“福宝怎么在你这里?”


    “它从窗子那边进来的,进来吃了些肉脯。”


    “哎呀!它定是闻着肉脯香味进来的!福宝现在太胖,最近它在减重,不能给它吃太多的。”


    沈秀赧然,“抱歉,我不知道它在减重。”


    “没什么,姐姐以后不要给它吃的就行。”


    沈秀看看圆头圆脑的福宝,又看看同样圆头圆脑的魏长生。她失笑,“长生,福宝和你长得倒很像,同样的可爱。”


    刹那间,魏长生脸上飞满了火烧云,他结结巴巴,“是、是吗?”


    “是。”


    仿佛有万千花朵在心里灼灼盛开,魏长生不禁咧嘴,嘴角也开出花来。


    侍从来到前厅,“大人,小公子在偏房用饭。”


    又在偏房与沈秀一同用饭?魏朝清看向旁侧空荡荡的座位,他微微叹息,执筷进食。


    饭毕,侍从将一封文书递上来。魏朝清打开文书。


    文书里写道,沈秀的确是良籍。这一点她未说谎。既是良籍,便没有逃奴之罪。


    只是这偷窃之罪,尚不能定论。仍需细查。他合上文书,微微凝眉。


    深夜,月华微冷。秦伯跪在地上磕头,“殿下,再这样守下去,您身体会吃不消的,您快去歇息吧。”


    司马长央坐在床边,摇头。她一袭素衣,通身素净,却难掩其雍容华贵的气质,即便此时她眉眼憔悴疲惫。


    “老奴求您了。”


    “无事。”司马长央轻握住司马烨的手。司马烨面色苍白,若不是胸口些微的起伏,宛如一具死尸。


    “阿烨,快醒来。”她轻轻唤他。


    司马烨一动不动,未有任何反应。


    又过了一盏灯的功夫,司马长央终是熬不过,靠着床柱,眼睛闭了去。


    秦伯赶紧让丫鬟将她移到床榻上,给她盖上薄被。他稍微推后,一瞬不瞬看紧仍昏迷不醒的司马烨。


    殿下何时才会醒来。他会不会再也醒不过来了?想到此,秦伯鼻腔酸涩,泪盈于睫。


    就在这时,司马烨猝然睁眼。


    秦伯惊愣,一时反应不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欣喜若狂,“殿下!殿下您醒了!”


    司马烨缓缓转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嗓音嘶哑,若被泥沙磨过,“沈秀何在?”


    “她?还未抓到她。”


    司马烨气若游丝,眸光却狠厉到扭曲,“不必活捉,抓到她后,就地处死。”


    秦伯一惊。他咽下嗓子,“殿下……”


    “还不领命?”


    “老奴……”秦伯绷紧牙根,“是,殿下。”


    “去,下令。”


    秦伯艰难地抬起步伐,去吩咐司马烨方才下的命令。


    不活捉,捉到她后,就地处死?秦伯每一步都走得很费力,不愿走出房间,不愿去下这个命令。


    他抬脚跨过门槛。


    “等等。”


    司马烨的声音传到耳边,秦伯立马回头。


    第26章


    “等等。”


    秦伯立时回头, “殿下?”


    司马烨仿佛在挣扎着什么,他的眼里出现一种又恨又爱的情绪,下颚绷得快要裂开, 整个人似乎快要被这极端纠结的情绪拉扯成两半。


    “殿下?”秦伯小声唤道。


    司马烨仿若失去听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恨沈秀,当真是恨她。


    在西郊时, 秦伯欲救她,他允许了。


    她犯偷窃之罪, 他饶恕她。


    他欲娶她为妻,即便她身份低贱, 即便他会因取贱民为妻而受到别人反对, 受到别人嘲笑,即便司巫算卦说他与她结合会有凶灾。


    他不顾危险救下她,即便他可能会因此丢命。


    可她, 看着他因救她而伤,却头也不回地抛弃了他!她竟如此对他!他要杀掉她, 他一定要杀掉她!


    然而他舍不得, 他舍不得!


    浓烈的恨, 浓烈的爱,撕扯着他, 几乎要将他撕裂。


    秦伯再次重复道:“殿下, 您还有何吩咐?”


    “秦伯,”司马烨认命般闭目,“活捉沈秀。”


    听到这话, 秦伯一喜, “是!殿下!”


    小雨淅淅沥沥,唤醒了沉睡中的沈秀。她推开窗, 外面朦胧昏黄的灯影混合着雨水的湿气扑面而来。


    她白日里睡得多,此刻已没什么睡意,便靠在窗前,静听滴滴答答的雨声。


    “离天亮还有一个多时辰。”侍卫倏然出声。


    “我知道。”


    “你睡不着?”


    “已经睡够了。”


    今日是初伏,初伏便下雨,雨打伏头,晒死牯牛。入伏这天落雨,预示接下来的伏天会非常热。沈秀望着连成帘幕的雨丝,听着白噪音,大脑渐渐放空。


    侍卫不着痕迹,用眼角余光瞟她。


    虽下着雨,云雾遮住了月亮,天上仍有淡淡的月华渗透下来。淡淡的月华,映得她白净的侧颜多了几分透明感。他不受控制地关注她,难以将双眼从她身上挪走。


    清风从她发间吹过,一缕发丝飘落至窗下。眼瞧着那缕发丝要被吹远,侍卫连忙俯身,假装拍鞋面上的灰,迅速捡起那根头发,藏进怀里。


    雨声渐小,天光乍泄。


    魏长生来同沈秀一起吃朝食时,她问:“长生,你这几日都和我一起吃饭,你不和你舅舅一起吃饭?”


    “我中午和他一起吃呀。”若不是国子监离府里有些远,他还想中午回来,和她一起吃午饭呢。


    “对了,姐姐,我昨夜问了舅舅,舅舅已经查清你是良籍。只要再查清你没有偷东西,你就不用再被关着了。”


    沈秀放下汤匙,“偷窃这事,恐怕很难证明我的清白。”


    这实在是一个过于巧合的误会。她不小心摔到司马烨身上,恰恰好,他的扳指就那么见鬼似的,掉进了她衣领里。


    更要命的是,她因为浑身伤痛,完全不知怀里兜了一个扳指。那玩意儿硌人,若不是全身疼,她也不至于一直没发现这硌人的扳指。


    她若早点发现那扳指,及时将扳指送过去,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无法自证清白的地步。


    不小心摔到人身上,扳指恰好掉进了自己怀里,这么硌人的扳指,自己还一直没发现?这实在是,很像一个小偷的诡辩。


    她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没有人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她的辩驳听起来都很苍白无力。


    如果马车里有监控,监控能证明她的清白。


    “是很难证明……但是,姐姐,我相信你,你肯定没偷扳指的。”


    “你相信我,可你舅舅,”沈秀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关键是你舅舅能不能相信我。”


    魏朝清对沈秀偷窃扳指此事,呈持中态度。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她或许是清白的。也或许是小偷。此事难以直接定论。


    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官府会从嫌疑犯身上下手,她有作案嫌疑,便需刑具逼供,刑具逼供下,她可能会说真话认罪,也有可能被屈打成招。


    魏长生来找魏朝清时,魏朝清正在考虑如何处置沈秀。


    “舅舅,姐姐是好人,她肯定不会偷东西的,你就放了她吧。”


    魏朝清:“她是好人,好人也可能会偷窃。她有偷窃的嫌疑,也或许是清白的,我若直接放她走,置律法于何处?”


    “可是……”


    魏朝清抬手,吩咐侍从,将沈秀带上来,他欲亲自再仔细审问一番。


    跟随侍从来到前堂,沈秀跪在魏朝清面前,“夫子明察,我、民女是冤枉的。”


    魏朝清:“我再问你一遍,你可有偷窃?”


    “未有,民女清清白白,从未偷窃过!”


    “若在衙门里,你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会上刑具逼供。”


    沈秀身体一僵。魏夫子此言,是在威胁她说真话,还是意思是,他也有可能像衙门审案那般,对她上刑?


    她能理解他。这是审案的正常程序步骤。在他这里上刑,总比在衙门里上刑要好。至少夫子乃公正心善之人,没有直接定案,没有将她交给司马烨或者官府。


    沈秀一咬牙,从地上抬起脸,“我自问清白,夫子尽管给我上刑!”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她抬起来的脸上。


    魏长生拽拽魏朝清的袖子,“舅舅,你、你要给姐姐用刑?”


    “这是必要手段。”魏朝清道。


    听到这话,魏长生一下子哭了出来,“不行!不要!不要给姐姐用刑!”


    魏朝清皱眉,看了看魏长生,又看向沈秀。她低着头,没有向他求饶,似乎是想以此自证清白。


    良久,他道:“先下去吧。”


    不给姐姐用刑了?魏长生立马止了哭声,他拉起沈秀就走,生怕魏朝清反悔,要重新给沈秀用刑。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门边,魏朝清静默许久。他垂目,看自己的心口。而后,微微扶住额头。


    若要断案,理应用刑,这是必要手段,不能凭心处事。然他……他在犯错,且清楚地明白,并非是魏长生求情的缘故。


    夜里,魏朝清扶枕难眠。他起身下床,去往东厨。


    侍从:“大人,这么晚了您这是?”


    魏朝清抬手,示意侍从不必多问。他来到东厨,点燃灯盏,穿上襜裳(围裙)。


    和面,揉面,剁馅,他手法娴熟,将一个个炊饼做出来。


    侍从瞧着在灶前忙活的魏朝清,心中想到,大人这是又有什么烦心事了?


    以往,大人一有烦心事,便会下厨。大人这是有什么烦心事了?


    炊饼做好上锅蒸,热气扑腾出来,渐渐地,勾人的香味笼罩住整个厨房。


    侍从不停吞咽口水。大人的手艺很好,蒸的炊饼就是香!


    做了炊饼,魏朝清又煎了胡饼,熬了粥,又炒起菜来。整个厨房里各种香味交织弥漫,侍从被香得肚子直叫。


    天亮,魏长生从侍从口中得知,魏朝清昨夜在东厨烧饭,一夜未睡,他顿住。


    舅舅……是不是因为他为沈秀求情,扰乱了舅舅秉持的原则,所以烦心,才一夜未睡下厨的?


    他立刻内疚起来。小短腿啪嗒啪嗒,飞奔向东厨。


    东厨里,魏朝清在炒鸭块。魏长生靠近他,吞吞吐吐道:“舅舅,舅舅,你是不是因为我昨日向你求情,不开心,所以才来这里一夜没睡?”


    “不是。”魏朝清温声道。


    “真的吗?”


    “嗯。”


    魏长生松下一口气,继而舔唇,“好香呀!”


    此时,魏朝清手执锅把手,锅铲匀速利落地翻动锅里的鸭块。鸭块飞到半空中,与橙红的火舌碰撞,碰撞出霸道浓郁的鲜香,香得直让人口水直流。


    魏长生馋得受不了,去旁边的蒸笼里,拿出一个炊饼。


    炊饼入口香香软软,魏长生双眸亮晶晶,“好吃!舅舅,你的厨艺是不是又长进了?”


    魏朝清侧头,笑了下,“没有。”


    “哪里没有,就是长进了!”魏长生一口接一口地啃着饼子。忽而,他想到什么,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拿起几个炊饼,一溜烟儿跑了不见。


    “姐姐姐姐!”魏长生风风火火冲进沈秀的房间里。


    “怎么了?”


    他把热乎乎的炊饼送到她面前,踮起脚,奶生奶气道:“炊饼,可好吃了,姐姐快尝尝!”


    沈秀拿炊饼,吃了一口。


    炊饼蒸的火候十分到位,饼子香软适口,不渣不黏腻。软绵之中,馅料咸鲜可口,还透着一丝一缕的麦清之香,食之唇颊留芳,舒惬又开胃。


    沈秀讶异,“这炊饼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炊饼。”


    “舅舅做的炊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炊饼!”魏长生咧嘴笑。


    “这是你舅舅做的?”


    “是呀。”


    沈秀很是意外。魏朝清竟会下厨?且手艺还这么好?在古代,像他们这种读书人,很少会有会厨艺的。


    “没想到,你舅舅竟然会烧饭。”


    “我舅舅小时候就学会烧饭了,那时候他和我娘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苦,舅舅不得不学会烧饭……”说到这里,魏长生声音闷下去。


    沈秀咀嚼炊饼的动作停下。她想起来,魏朝清出身寒门(原指没落望族,这里指出身贫寒)。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会烧饭倒也正常了。


    她轻声道:“长生,你舅舅若没读书,去做个厨子,也能发大财的。”


    “嗯嗯!”魏长生嘿嘿一笑,“我舅舅的厨艺,那可是能进皇宫里当御厨的!”


    吃完炊饼,魏长生又返回东厨。又去拿炊饼。正在调面羹的魏朝清道:“你先前拿了好几个炊饼去吃,现在又拿那么多,仔细积食过多。”


    魏长生说话快,完全没经过大脑,“不是我一个人吃的,我和姐姐一起吃的,舅舅,姐姐很喜欢吃你做的炊饼,她说,你做的炊饼,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炊饼!”


    等他说完,他立刻懊恼地捂嘴。不该与舅舅说这些的。舅舅没允许他把他做的炊饼给姐姐吃,自己这样做,舅舅可能会不高兴。


    听到魏长生的话,魏朝清调面羹的手停下来。默然片刻,他问:“她很喜欢吃?”


    第27章


    “是呀, 姐姐很喜欢吃的,她说,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炊饼。”


    长睫缓缓动了一下, 魏朝清道:“你今早仍与她一同用早食?”


    魏长生迟疑着,不敢回答。他这几日只有午时和舅舅一起吃饭,舅舅定是不高兴了。


    可他就是想和沈秀姐姐一起吃饭!他嘟起嘴, 十分为难,最终决定还是先不要伤舅舅的心, “不,我今早和舅舅一起吃早食。”


    “我已吃过早食。”


    “舅舅你已经吃啦?那我……”


    “你想与她一同吃饭便去, 我做了不少吃的, 都拿去吃吧。”


    “谢谢舅舅!”


    待魏长生离去,一直候在东厨里的侍从疑惑,大人已经吃过早食?大人何时吃的?明明就没吃吧。


    炊饼, 胡饼,环饼, 长生粥, 煎角子, 凉萝藕……各式各样的吃食摆满桌子。沈秀哑然,“这些都是你舅舅做的?”


    “是的。”


    这么多吃的, 魏朝清这是半夜就起来做早食了吗?沈秀咋舌。


    “姐姐, 快趁热吃,我舅舅手艺极好极好,你肯定会喜欢吃的。”


    沈秀从善如流执筷, 将桌上香腾腾的菜肴一一尝过。魏朝清的手艺着实是很不错, 每道菜都很美味,每道菜都极极合她心意。


    尤其是反沙芋头这道菜, 清甜微沙,酥香粉糯,当真是合她口味。


    吃了一会儿,魏长生摸摸圆滚滚的肚皮,一脸满足道:“许久没吃过舅舅做的菜了。”


    舅舅每日都很忙,没那么多时间烧饭,一年到头也进不了几次厨房。


    他虽馋舅舅的手艺,想顿顿都吃他做的菜,但也不愿累着舅舅,是以没缠着舅舅要他经常下厨。上次吃舅舅做的菜,还是两个月之前。


    他打着饱嗝,发现沈秀一直在吃反沙芋头,他伸出小胖手,去给她夹反沙芋头,“姐姐,你喜欢吃这个呀?那你多吃些!”


    漱口净手之后,魏长生整理仪容,拎上小书袋,与魏朝清坐马车去国子监。


    他一上马车,就听到魏朝清问:“菜都吃完了?”


    “嗯!差不多都吃完了,因为太好吃啦,我吃了好多好多,姐姐也吃了好多好多。”说着他扶住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仰摊在车厢里。


    魏朝清静了几瞬,“那些菜她都喜欢?”


    “你说姐姐吗?都喜欢的,最最喜欢反沙芋头,舅舅,姐姐可喜欢你做的反沙芋头了,她吃了大半盘,还说若不是肚子已经装不下了,剩下的大半盘她也想吃完。”


    魏朝清颔首,他翻开书页,目光在书页上停留,许久都未曾翻页。


    次日。魏长生开开心心地去沈秀的房间,“今日舅舅又下厨了!不过做的菜没有昨日多,今日舅舅做了姐姐喜欢吃的反沙芋头呢!”


    听魏长生说魏朝清做了反沙芋头,沈秀眸光一亮,口腔里不自觉分泌出唾液来。


    反沙芋头端上来,沈秀第一时间去夹了吃。感受着舌尖浓浓的芋香,她颊边浮现出浅浅的笑意。


    “长生,你不是说你舅舅一年到头也进不了几次厨房?怎么今儿又进厨房了?”


    “不知道。昨夜舅舅还熬夜批文了,没想到今早还起这么早做早食。”


    “可能他想吃自己做的菜吧。”沈秀咀嚼完酥甜酥甜的反沙芋头,又去夹了吃。


    ……


    国子监讲堂里,司马朗半趴在书案上,精神萎靡,愁容满面。


    司马承欢拍拍他,“二哥,阿烨表哥不是已经醒了么,你怎的还一副愁容?”


    “我这不是还没找到……”司马朗及时止声。


    “还没找到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烦忧别的事。”


    “烦忧什么事?说出来我听听。”


    司马朗挥手,明显不愿与她多说。司马承欢撇了下嘴,“不说算了!”


    司马朗将脑袋歪枕在一条胳膊上,眉心皱得都快能夹住蚊子。


    沈秀到底跑哪儿去了!她怎么就那么能跑!他连连叹气。


    “司马朗。”耳边倏地传来魏朝清的声音,他立刻端正身体,心虚地不敢与魏朝清对视。


    魏朝清:“请专心一些。”


    “夫子恕罪!”司马朗拱手赔罪。


    魏朝清继续讲学,他一手拿书,负手而立,声线温润,“木秀于林,必……”


    提及“秀”字,他的语速慢下来,眼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庞。


    见魏朝清蓦地没了声音,似乎在走神,司马朗挑眉。方才夫子还让他专心一些,夫子自己现在都不专心,都在走神!


    很快,魏朝清回神。他面色微微变化,向学生们行礼道歉,继续讲学。


    待课毕,魏朝清执书进入文渊阁。他看向文渊阁里贴的两幅字帘:君子端方,律己正身。


    他因私情,没按照正常手段审讯嫌疑犯,又在讲学时走神,他自愧为人,自愧为人师。


    待下学回府,他将鞭子交给侍从,自罚十鞭。


    侍从惶恐,“大人,奴才……奴才不敢!”


    魏朝清:“你可知奴才不从主命,会有何下场?”


    “奴才……遵命!”无可奈何之下,侍卫咬牙,接过鞭子。


    魏朝清:“请用十成力道。”


    “是,大人。”侍从牙齿咬得更紧。魏朝清背对他,“开始吧。”


    侍从颤抖着手,一鞭子甩到魏朝清背上。魏朝清一动不动,只道:“力道轻了,这鞭子不作数。”


    唯恐自己因手下留了力,让魏朝清再多挨几鞭子,又唯恐魏朝清生怒,侍从抓紧鞭子,不再收力,用了十成十的力道,将鞭子狠狠甩在魏朝清背上。


    鞭子落下去,魏朝清背影微颤,“继续。”


    等最后一鞭子抽完,侍从立马摔下鞭子,喉咙里带着哭腔,“大人,您、您没事吧?您还好吗?是不是很疼!”


    “无碍。”


    怎么可能无碍!背上血迹都渗透出来了!侍从慌慌忙忙去拿药。他给魏朝清剪开衣裳,里面血淋淋的伤口露出来。


    侍从眼泪一下子流下来,“大人,对不起,我下手太重了!”


    “你没有错,做得很好。”魏朝清温声宽慰他。


    侍从抽抽噎噎地给他上着药,这期间,魏朝清一声不吭,似若感受不到疼痛,然而他脖子上因忍痛而凸起的青筋,暴露出了他的疼痛。


    然他始终未吭一声。


    见状,侍从眼泪流得更凶了。


    傍晚,魏长生去书阁习字。魏朝清正坐在书案前批文。魏长生走过去,靠在他身上,“舅舅,我来了,今日我练习什么?”


    魏朝清身体一僵,仿佛是碰到了什么痛处,微微与他拉开距离。


    察觉到他的异状,魏长生疑惑,“舅舅,你怎么了?”


    “没怎么。”他把字帖递给魏长生,“去习字。”


    魏长生乖乖巧巧,去旁边的小书案上习字。


    魏朝清轻触方才魏长生碰到的伤口,随之继续批文。


    入夜,魏朝清趴在床榻上,一夜难眠。东方开始出现鱼肚白之际,他下床更衣。洗漱过后,径直去往东厨。


    东厨里的厨子诧异,“大人,您又要下厨?”


    魏朝清颔首。厨子咂嘴,不再多问,只将襜裳递给魏朝清。


    用锅铲翻炒芋头时,背部的伤口微微拉扯,魏朝清忍下痛,继续翻炒。


    不多久,香腾腾的反沙芋头出锅。


    侍从将反沙芋头端到沈秀房里。魏长生说:“舅舅今日又进厨房里了,不过今日只做了一道菜,舅舅大抵是累了。”


    沈秀点点头。她夹起反沙芋头,咀嚼时,想起了杨氏。杨氏也喜食芋头。想到爹娘,她神情黯淡了几分。


    不知她和沈有财如今身在何处。


    彼时,杨氏正哭哭啼啼,“秀秀!我可怜的秀秀!”


    沈有财看了看哭个不停的杨氏,叹气道:“别哭了,快吃饭,别秀秀还没找到,你人给瘦没了!”


    沈秀失踪后,杨氏每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瘦了不少,沈有财亦如此,他比杨氏瘦得还厉害,原先胖墩墩的脸,此时两颊已凹陷下去。


    “咱得好好吃饭,别把身体弄垮了,若把身体弄垮了,我们拿什么去找秀秀!”说着这话,沈有财给她夹了一块肉。


    杨氏抹泪,拿起筷子,吃下一口肉,她道:“有财,也不知宋玉找到秀秀没有?”


    “昨儿不是才问过,还没呢。”沈有财抿唇。


    先前他们在小镇上找秀秀时,被宋玉的人抓住,带回了锦州。


    原以为,宋玉会把他俩怎么样,却不成想,宋玉没把他们如何,只把他们关在宋宅里,还好吃好喝供着。


    沈有财如今也不恨宋玉了,宋玉若能找到秀秀,他甚至愿意给他磕头叫爹。


    虽然不知宋玉找到秀秀后会如何处置她,但能找到她,总比不知她踪迹得要好。


    之前查出来,秀秀被一伙贼人掳走,但贼人不知去向,一直未查到踪迹。


    女子被人掳走。被杀掉,卖作奴隶,卖给别人做媳妇,抑或是卖到青楼做妓,无非是这几个下场。


    一想到秀秀可能会遭遇这些,他浑身痛得难受,像是有万千把刀在身体里搅动,搅得他痛不欲生。


    他可怜的闺女啊。沈有财没忍住也掉了。他放下筷子,擦了一把泪。


    宋宅书房里,宋玉皱着眉问手下,“仍然没有线索?”


    “恕属下无能!”


    “继续找!”宋玉拂袖,神色沉凝。


    一开始,知道自己被骗时,他怒火中烧,立刻寻人抓他们。然而抓到杨氏和沈有财,得知沈秀被贼人掳走后,他被欺骗的愤怒被焦躁的担忧而代替。


    他心急如焚,怕她遭遇糟糕的事,亦怕她遭遇不测。他如今什么也不想,只想能找到她。


    然而越是心急,越是找不到她,牙行,青楼等等地方,沿途几乎找了个遍,仍未找到她,她已经失踪将近一个月。


    最近这段时日,他夜夜做噩梦,梦里她或是被杀掉,或是被人折辱,梦醒时,他又怒又悔。


    怒贼人掳走她,悔自己当初不该出下策逼她嫁他。若他当初不那么着急得到她,也不会将她逼得离开锦州。不离开锦州,她不会遇到贼人,亦不会被掳走!


    他握紧双拳,悔恨让他面色苍白起来。


    宋婆子敲门,“公子,您不用早食?”


    “不用。”


    “可您昨日晚食也没吃,您还是吃点吧。”


    “我说了不用!”


    宋婆子无奈,只得退下。将近一个月了,公子都没怎么好好吃饭,眼瞧着人都瘦了许多!


    且这段时日,公子不仅没好好吃饭,不进姬妾的屋子,也不似从前那般流连花楼,整个人似乎是改了性子,不再如从前那般风流。


    方才柳姨娘贿赂她,让她在公子面前说句她的好话,别让她再守空房,宋婆子啧了一声,一时心情复杂。


    黄昏将至。侍从将金员外的帖子递上来。金员外宴请他,去怡香楼谈生意。


    宋玉一想到怡香楼此等青楼,便想到可能会被卖作妓.女的沈秀,他脸色铁青,此时恨透了青楼,便不愿去。


    然而金员外几番宴请,他若再不去,属实是不给面子。他压下所有情绪,带上侍从赴宴。


    “哟,这不是宋公子吗,您都多久没来咱们这儿了!姑娘们可都想死您了!”


    宋玉一入楼,老鸨忙不迭堆笑,迎上来。他叱道:“滚一边去!”


    老鸨被骂了个懵,宋公子这是怎的了?火气这么大?


    宋玉黑着脸,一路前行,拾阶而上时,看到一油腻肥胖的男人,正在亵玩一妓.女。


    那妓.女满面屈辱,却又不得不从。


    霎时间,妓.女的脸变成了沈秀的脸。


    宋玉勃然大怒,快步上去,一脚踢开肥胖油腻的男人,“找死!”


    “啊!”男人痛叫,歪倒下去。


    “谁!谁敢踢我!”男人怒道。


    “你爷爷我!”宋玉又踢他一脚,恨不能将他踢死。


    “哎哟!”男人惨叫。


    老鸨赶紧上前来,“宋公子!宋公子息怒!”


    宋玉这才收脚,他转向方才被亵玩的妓.女。


    沈秀若被卖进青楼,也会被如此亵玩。想到此,他呼吸一窒,喉头涌上痛意。


    下一刻,他吐了出来。


    老鸨瞠目,宋公子这是喝了酒了,怎么吐了?!


    第28章


    “公子!”侍从扶住吐个不停的宋玉。宋玉脸色惨白, “回去,回府。”


    侍从赶紧搀扶着他离开。回到府里后,看到迎上来伺候的丫鬟, 宋玉脸色一变,又吐了出来。


    “大夫!快把大夫叫来!”侍从慌慌忙忙喊道。


    大夫前来诊脉,诊断之后, 说宋玉是心火烧身,须静心降低心火。而后给他开了药方子。


    心火烧身?宋婆子拧眉。必定是沈秀的缘故。公子每日急着找她, 却总也找不到她,能不急出心火来么。


    思及沈秀, 她有些怨恨起她来。这姑娘为何要跑?看不上她家公子?她家公子相貌堂堂, 有权有势,锦州城哪家的姑娘不想嫁给他?


    偏偏这姑娘就生了反骨!竟不愿嫁给公子!


    她唉了一声,忙叫下人去煎药。


    煎好药, 宋婆子将药端给宋玉。宋玉喝药时,司马烨也在喝药。


    司马长央给他喂着药, 道:“阿烨, 那位叫沈秀的女子, 你到底————”


    “娘,不必多问。”


    她蹙眉, “可————”


    “别问了!”


    “罢了。”司马长央无奈地摇头, 她把最后一点药喂给他,“吃了药就赶紧睡下吧。”


    司马长央喂完药,关门离去。司马烨侧卧于榻, 一闭目, 脑海里便浮现出沈秀弃他而去的背影。


    被抛弃的愤怒让他的面部逐渐扭曲起来。渐渐地,被抛弃的委屈和难过席卷而上, 他一向高高扬起的眉尾耷拉下来。


    他耷拉着眉尾,仿若被抛弃的小狗。


    然而下一瞬,他又愤恨起来,他伸手拂掉床边的茶杯,茶杯破碎在地。


    “该死的,沈秀!”


    沈秀翻着书,猝然打了几个喷嚏。是谁在念叨她?她又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放下书,她开始做眼保健操,准备入睡。然而她睡不着。她决定以后白日里不贪睡了,不然夜里总睡不着。


    指腹机械地划过凉席,一遍又一遍,思维逐渐放空。


    魏朝清到底打算如何处置她?查清她是否偷窃,此事查不清,除非有监控。按照正常程序,他理应对她用刑逼供。但他没有。


    她猜不到他是何想法。


    晨间辉淡花露浓,醒来的沈秀推窗,呼吸晨间的新鲜空气。呼吸着带着花草香味的空气,她给自己打气,今日也要好好活下去。


    魏长生来吃早食时,她问:“长生,你可知你舅舅打算如何处置我?还用刑罚吗?”


    “我也不知,我问了,舅舅什么也没说,只叫我别管。”魏长生白嫩的脸鼓成了包子状。


    转而他展颜,开心起来,“舅舅做了酿山药,姐姐,你可吃过酿山药?”


    “未曾吃过。”


    魏长生拍拍手,下人将早食端上桌。


    盘中的酿山药,微微淋着汤汁,明黄盈润,瞧着便能让人口舌生津,垂涎三尺。


    切成段的山药里,塞入了海参和虾仁馅,软嫩弹滑,双鲜并进,香得出奇。沈秀细细咀嚼着,“很好吃。”


    魏长生:“舅舅说,最近入了伏天,易食欲不振,须吃些山药,山药补中益气,能促进食欲。”


    魏府里的饮食着实是很养生。魏夫子是一个很懂养生之道的男人。沈秀吃着酿山药,这般想到。


    侍从撤下桌上未吃完的饭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与沈秀道别。他如今只盼早些到休沐的日子,到了休沐的日子,他就可以一整天与沈秀姐姐待在一起了!


    他掰掰胖短的手指头,算算日子,还有三日,便到了休沐日。还要再熬三日!现在他只觉度日如年,恨不能快些到三日后。


    在门口送走魏长生,沈秀仰首望天。天上鸟儿盘旋,自由自在地飞翔。被困在这一方天地里的她,望着鸟儿,目露向往。


    她何时才能重回自由?长长叹息一声,她返回屋子。


    暮霭沉沉之际,魏朝清用书敲了一下正在习字的魏长生,“头正,身直,臂开。”


    魏长生直起背脊,继续写字。魏朝清微微颔首。


    书案上,福宝懒洋洋地团睡着。魏朝清走近,拍拍它,“福宝,你该去用饭了。”


    它懒懒地,一动不动。他抱起它,将它交给侍从。


    “喵!”它龇牙,凶了侍从一下,不让侍从抱。


    “乖,听话。”魏朝清拍它。它仍然很凶,不让别人抱。他无奈,只得自己抱它去它的屋舍用饭。


    他抱着福宝,穿过长廊。福宝突然从他怀里跳下去,朝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福宝,你去何处?”他快步追它。


    见它来到沈秀住的偏房所在处的洞门门前,魏朝清驻足。他停在洞门前,良久,抬步而入。


    穿过洞门,便见前方不远处,沈秀半靠在窗台前,轻轻抚摸着趴在窗台上的福宝。


    她温柔地抚摸它,它舒服地翻过身,朝她露出柔软的肚皮。她笑起来,对福宝说着什么。


    她的眼睛是杏眼,眼角细而略弯,笑起来时,若一弯月牙。


    魏朝清静静望着她。


    这时候,侍卫发现魏朝清,连忙行礼,“大人!”


    听到侍卫出声,沈秀转过头,发现前方不远处的魏朝清。她离开窗台,走出屋子,福身行礼,“夫子。”


    魏朝清:“起来。”


    “是。”


    魏夫子来做什么?是不是来告诉她如何处置她?她心跳加速,嘴唇抑制不住地颤抖。


    “夫子,您来这是?”


    魏朝清一身儒雅绿袍,长袖随风微微浮动。开口的嗓音温润,若春日暖溪,若静夜月华,“可有看见一只黄狸猫?”


    沈秀错愕了一下。黄狸猫?橘猫?福宝么?他是来找福宝的?她指向窗台,“在那里。”


    魏朝清走近窗台,将福宝抱入怀中。而后礼貌性地向她颔首,抬步离去。


    将将走了两步,他回转过身。沈秀以为他还有什么事要说。但他没说话,只扫视了一圈偏房。


    魏朝清看了一下偏房,又看了一下天际沉沉暮霭。


    烈日虽已隐去,烈日余晖残留的余热仍然很袭人。偏房位置不佳的缘故,余热映晒着偏房,使得偏房这边比府里其它地方闷热许多。


    若是日头高挂时,日光直袭偏房,必定很是闷热难耐。


    见魏朝清看着偏房,蹙了下眉头,沈秀心头一突,不知他怎么了。她等着魏朝清发话,但他只字未言,抱着福宝离开了这里。


    魏朝清将福宝抱入它的屋舍后,吩咐下人,在东院收拾出一间屋子出来。


    下人领命而去,魏朝清俯视低头吃饭食的福宝。他注视它的额头。


    它的额头,方才被沈秀轻柔地抚摸过。


    凝神注视福宝许久,魏朝清伸手,将掌心覆盖在它额头上。


    “喵!”福宝抬起脑袋冲他叫,并不护食。他莞尔,温声道:“吃吧。”


    得知自己要换个屋子住,沈秀情绪没什么波动,乖乖地收拾东西,听从命令。


    魏长生倒是极极兴奋,他兴高采烈,奶声奶气,“姐姐,你现在住的房间离我的房间很近!太好啦!”


    她笑笑,没说什么。


    魏长生咧嘴笑着,其实他还想离她更近一些,最好是她能和他住一个院子。


    然男女之间有大防,即便他还是年岁不大的小孩子,即便他还不到七岁,也不能同别的女子住一个院子。而且,他住的院子里,舅舅也住着呢。


    “唉……”他瞥着腮帮叹了一声。他好想与姐姐住一个院子,最好是能住一间屋子。那么早上起来一睁眼便能看到姐姐。


    想到此,他的脸突然爆红,如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彤彤一片。


    “长生,你怎么了?”注意到魏长生脸猝地红起来,沈秀问道。


    “没、没怎么!”魏长生小胖手捂脸。


    “你真没事?”


    “我、姐姐我回房了!”他冲出屋子,仿若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他。


    沈秀一脸莫名。她倒了一杯茶,喝下后,开始发呆。继而开始背动词变位。


    背动词变位能打发时间,且她若又穿回去了,到时候不至于把学科知识都忘了个干净。


    思及此,她双手合十,祈求老天,能让她穿回去。


    翌日太阳高悬。沈秀远望天上的大太阳,只觉现在住的这地方在烈阳的照射下,没之前住的地方热气袭人。


    屋里备置的冰块散发出的冷气扑到她身上,她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塌上,翻开书来。


    与此同时,公主府里。侍卫进入司马烨的房间,“殿下,属下已将沈秀一家擅自离城的事查明。”


    之前司马烨派人去寻沈秀父母,沈秀逃走后,派出去寻沈秀父母的人发现,沈秀一家乃擅自离城,“偷渡”出城的。


    没有路引,没有允许,擅自离城,须抓入大牢,杖责一百。寻常人不会那么大胆擅自离开住地。


    沈秀一家擅自离城,必有什么缘由目的。是以,司马烨派了人去查。


    司马烨:“说。”


    却原来,沈秀与父母离城,乃无奈之下被逼所致。


    司马烨眸光锐利起来,“锦州知府公子,宋玉?”


    他冷笑,“强逼民女?真是好大的胆子!”


    他看向侍卫,“抓住宋玉,杀了。”


    第29章


    时至国子监午休下学, 魏长生跟在魏朝清后面,一面扇风一面道:“好热!好热!”


    他快步飞奔进休憩室,一进屋, 便直接靠在冰盆边上。感受着冰块散发出来的冷气,他呼出一口气,“舅舅, 今日太热了,地面都快被晒化了!”


    魏朝清将书放在书案上, 他看了看屋外烈日,又看看屋里的冰盆。今日酷热, 沈秀屋里的冰块必定不够用。


    他走出屋外, 招来下人。吩咐完下人后,他进屋净手,准备用饭。


    饭后午睡两刻钟, 他唤醒魏长生,“长生, 该起了。”


    魏长生打着呵欠醒来。净面漱口, 他团坐于小书案前, 开始温习书本。他捧着书,摇了一摇脑袋, “为人者, 当一秉大公也。”


    听到“一秉大公”这几个字,魏朝清拿毛笔的手一紧。


    一秉大公,言论行事须全秉公心。然他违背了一秉大公的原则, 且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违背了一秉大公的原则后, 仍在继续这样违背的行为。


    他扶住额侧,自愧自责等等复杂的情绪在面上交织。


    永宁殿门前。周侧妃提着食盒, 对宫人道:“殿下可在?我做了西瓜酪,送来殿下尝尝。”


    宫人进殿通传。


    正想沈秀想得午休难眠的司马朗拧眉,“周侧妃?她来作何?”


    “侧妃娘娘说她做了西瓜酪,送过来给殿下尝尝。”


    司马朗挥手,本欲不见她,直接让她走,但想到她往日里的小意温柔,他不落忍,“算了,让她进来罢。”


    周侧妃莲步轻移,袅袅婷婷进殿,“殿下,今日炎热,妾身亲手做了西瓜酪,特意送来与殿下尝尝,望能助殿下消消暑气。”


    她身着绫罗装点的银丝花罗裙,外罩一件金丝薄绿纱,长裙曳地,似如芙蓉般清妍的面庞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她今日特意好生打扮了一番,然而司马朗看都没多看她几眼,只淡淡道:“有心了,放那儿吧。”


    见他态度淡淡,也没说让她留下,周侧妃泪盈于睫,轻抓住他的手,“殿下,您都好久没来见妾身了,妾身想您了。”


    司马朗快速把手抽出来,“我这不是忙得很,哪有空去见你。”


    忙得很?周侧妃心里暗道,他根本就不忙。他哪里就忙了。


    “殿下,今晚可还忙?可有空闲去我那里吃一顿晚膳?”


    “没空闲,我很忙。”


    她欲言又止,期期艾艾不离开。


    司马朗心中厌烦。他从前有多喜欢她,如今就有多厌烦她。


    如今他满脑子里都是沈秀,容不下任何人,仿佛有了排他性一样。


    他从未如此喜欢过一位女子。他从前喜欢的那些女子,无非是喜欢她们的样貌性情或是才能。


    就像喜欢一朵花一样,为了得到这朵花,他可以摘下这朵花,可以折断花枝。


    但沈秀不同,沈秀这朵花,他不敢为了得到她,而摘下她,而折断花枝。他想小心地呵护她,细细用水浇灌她,不愿伤她分毫。


    这大抵才是真正的男女之情。他从前的那些喜欢,不过是对物件的喜欢。直到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他才惊觉醒悟。


    他瞥周侧妃,“还杵在这儿做什么?要我亲自送你回去?”


    察觉到他的不悦,周侧妃赶紧福身离殿。殿下到底是怎么了?这段时日,殿下哪个房里都没去,妃子姬妾们全被冷落。之前他极宠的舞姬,也被冷落。


    莫非殿下又得了哪位美人,是以才冷落她们这些旧人?她面色沉沉,决定回去派人好生打探一番。


    待周侧妃离殿,司马朗传人入殿,“还未找到?”


    “没发现线索。”


    “继续找!”


    司马朗一手撑住右脸,眉宇间愁意浓浓。沈秀啊沈秀,她到底在何处!真真是急煞他也!


    沈秀此刻正在看冰盆里的冰块。今日天热难耐,即便屋里有冰块,她仍觉得热。


    就在她觉得热的时候,下人给屋里添了冰块。屋里的冰块比先前更多了,也因此屋里凉快多了。她很是受宠若惊。


    古代藏冰制冰技术低,冰雪至夏日,则价等金壁,她能用这么多冰块消暑,属实是有些受宠若惊。


    长生,对她未免也太好了些。


    魏长生下学归来时,沈秀道:“长生,多谢你。”


    “谢我什么?”魏长生困惑。


    “谢你待我如此好。”


    “没有啦。”魏长生咧嘴,笑出白白的小米牙。


    东厨里,魏朝清将荔枝水倒入锅中,加水煮开,倒入糖和寒天粉。


    厨子在边上看着做荔枝扇的魏朝清,咽咽唾液。


    荔枝扇,用荔枝和绿茶等等食材做成的冰镇点心,味美又消暑。这样珍贵的点心,他们这些人是吃不上的,也就能闻闻味儿。


    做好的荔枝扇晶莹剔透,透着微微浅绿,似若琼堆玉砌。魏长生盯住荔枝扇,一眨不眨,直咽嗓子,“舅舅,我可不可以给姐姐也吃一点荔枝扇?”


    “可以。”


    魏长生带着荔枝扇,欢欢喜喜去了沈秀那里。魏朝清目送他走远,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拿起勺子,魏朝清挖了一小块荔枝扇,送入口中。荔枝扇弹润冰凉,荔香浓郁,果甜之中带着绿茶清香,很是清凉消热。


    不知她是否喜爱吃?


    沈秀很喜欢魏朝清做的荔枝扇,“吃起来有点像果冻,真好吃。”


    “果冻?”魏长生吃着荔枝扇,满目茫然,“这是什么?”


    “冻起来的果子。”沈秀随意胡扯了一句话,转移话题,“你舅舅手艺真真极好,以后他的妻子会很享口福。”


    听到这话,魏长生耷拉下双肩,“舅舅都老大的年纪了,还未娶妻,也不知我何时才会有舅母!”


    沈秀想问魏朝清为何还不娶妻,但她忍住好奇,没问。然而魏长生仰视着她,一脸倾诉欲,仿佛就等着她问。


    她咳了下,“他为何还不娶妻?”


    “因为舅舅还没遇见心悦的女子。好多人给舅舅做媒的,也有好多好多女子喜欢我舅舅,京城第一美人姐姐可知?长得很美的,她也喜欢我舅舅,可我舅舅对她无意!唉,真不知舅舅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魏朝清捧着肉嘟嘟的脸,一副操碎了心的模样,“兴许等我都成婚了,舅舅都还没娶亲呢!”


    沈秀失笑,“你才多大,就想着娶亲的事了?”


    “我不小了,再过几年,我都能定亲了!”


    “哦?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想与什么样的女子定亲?”


    “我……”魏长生睫毛扑闪扑闪,心虚地别过脸,支支吾吾,“不、不知道。”


    他拿起一本书,“我看书,我看书了!”


    沈秀笑着摇摇头,她继续吃盘子里的荔枝扇。


    书阁里,魏朝清阅完公文,他揉捏几下太阳穴,看向膝盖上的福宝。


    沉静良久,他抱起福宝,径直去往沈秀住的院子。


    一靠近沈秀住的院子,果然,福宝立刻从他怀里跳下去,跑进了院子里。


    他在外面等待许久,到了合适的时间,他走进院子里。


    魏长生见魏朝清进了屋,“舅舅,你怎么来了?”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沈秀身上,随后才转向魏长生,“福宝可在这里?”


    “在这。”沈秀把怀里的福宝抱起来,她递给魏朝清。


    接过福宝,魏朝清静然片刻,他低头抚摸福宝,也不知问的是谁,“荔枝扇味道如何?”


    魏长生,“好吃,可好吃了!”


    发现魏朝清看向自己,沈秀连连道:“夫子手艺出神入化,荔枝扇味道极好。”


    魏朝清颔首,侧身离去。转身时,浅浅的笑意爬上他唇角。他走出屋子,走了一段路,忽而想起什么,又折返。方至门边,便听到沈秀叹气。


    “长生,你舅舅到底有什么打算?他要如何处置我?”


    “不知道。”


    “我要关在这里关多久?”


    “姐姐……你想出去?”


    “我当然想,我没有犯任何罪,我想出去,想去找我爹娘。”


    “姐姐,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你帮了我很多。还有你舅舅,你们都是好人,我很感激你们。”


    说到这里,她低落地矮下肩膀,“我没有犯偷窃之罪,只是这罪名很难洗清,我也不知我何时才能恢复自由,何时才能去找我爹娘。”


    魏长生见状,一股冲动席卷大脑,“我可以、我可以偷偷放走你,姐姐,你若真想出去,我可以偷偷放走你!”


    沈秀惊愣。她还未说话,门边猝地传来魏朝清的声音。


    “长生。”严厉的声音传到耳畔,魏长生一个激灵,跳起来,“舅舅?!”


    魏朝清入内,色严声冷,“你方才说什么?”


    “我、我……”


    “夫子恕罪!”沈秀扑通一下跪地,“长生只是好心,都是我的错,您别怪罪他!”


    魏朝清:“你起来。”


    沈秀不敢起来,她跪在地上,“请夫子别怪罪长生。”


    “你先起来。”


    她吸了口气,从命,从地上爬起来。


    不知哪里生出来的勇气,魏长生蓦地挡在沈秀身前,“不是,不是姐姐的错,是我自己,我就是想放姐姐走,舅舅,你到底要关姐姐关多久?姐姐没犯罪,能不能放她走!”


    说着说着他两眼红起来。


    魏朝清凝目,道:“若放走她,万一她被世子的人抓住,你可知她会有何下场?”


    闻言魏长生一震。若在府里,姐姐会是安全的。但如果放走她,她被世子那边的人抓住,她说不定会性命不保!


    “那、那要怎么办?姐姐没有偷东西,这件事是个误会,可这事根本就查不清楚,根本就没有办法洗清她的冤屈!”魏长生哭起来,眼泪啪嗒啪嗒掉。


    魏朝清默然下去。


    沈秀垂着眼帘,心里有些诧异。魏朝清听到魏长生说要偷偷放走她,他第一时间不是生气魏长生要放走她这个嫌疑犯,他关注的重点是她会被司马烨的人抓住?


    夫子当真是心善之人。她很幸运,能遇见这样心善又公正的人


    魏长生抽噎着,“舅舅,你打算怎么办?”


    魏朝清:“容我再想想。”他最后再看了沈秀一眼,转身离去。


    等他走了,沈秀拿出帕子,去擦魏长生的脸,“长生,谢谢你。”


    摇摇头,魏长生一脸自责以及无力,“姐姐,我护不住你,我若是有舅舅和世子殿下一样的权力,我就能护住你了。我有他们一样的权力,你就算洗不清罪名,我也能护住你的,可是我……”说到此,他越发伤心,哭得更加厉害。


    他从未如此怨恨过自己这般无能,从未。


    沈秀心里微微酸楚,她捧住他沾满泪水的面庞,“长生,为何对我如此好?”


    “因为我……”他垂下睫,“因为姐姐是我的好友。”


    “长生,若我还能活着,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她轻轻擦掉他眼角的泪,一字一句道。


    魏朝清回到书房。他静坐于书案后,陷入沉思。


    眼前浮现出沈秀低落难过的模样,他按住微微刺痛的心口,脑子里开始天人交战。


    放过她罢。


    可她是嫌疑犯,有可能犯了偷窃之罪。他怎能无视律法,直接放走她?


    放过她罢。


    他已经违背一秉至公的原则,难道还要再继续放纵自己?


    魏朝清坐在书案后,彻夜未眠。


    晨光乍泄,从窗外倾泻进来时,魏朝清抬首,望向朗朗清天。


    他的心已然为他作出选择。他愿意相信她,信她未曾偷窃。他愿意为她无视律法这一回,从心这一回,自私这一回。


    他决定放她走,放她自由。


    望着清天,魏朝清从胸腔里逸出一声叹息。


    只是,他不能就这么放她走。若直接放她走,她可能会被司马烨抓住。


    他想了许多法子。


    可以准备一具与她相似的死尸,让司马烨以为她已死。然后他可以给她重新安排一个身份,让她以另一个身份活下去。但这法子并不万全。


    还有其他法子,也通通不万全。


    魏朝清执笔,在宣纸上缓缓写下三个字:司马烨。


    他已想到万全之策。


    第30章


    秦伯捧着琉璃盏, 走进寝屋,“殿下,该喝药了。”


    卧在榻上的司马烨放下书, 接过琉璃盏。苦涩的药滑过喉舌,他皱眉,“这药还要喝多久?”


    “少不得还得喝半月。”


    “还要喝这么久?”


    “殿下, 不喝这么久您的伤怎么好啊。”


    司马烨不耐,将琉璃盏扔到托盘上。


    侍从走进来, “殿下,魏大人来了。”


    “夫子?”司马烨挑眉, “请他进来。”


    不多久, 魏朝清款款入内。


    司马烨在榻上行礼,“夫子,恕我有伤在身, 不能下榻。”


    魏朝清回以一礼,“你的伤好得如何了?”


    “好了许多, 多谢夫子关心。”


    司马烨看不起贱民, 但对同样是贱民出身的魏朝清却极其尊敬。


    魏朝清才华横溢, 乃当世第一名仕鸿儒,连圣上都敬其三分, 更何况他。


    除此之外, 魏朝清曾救过他一命,于他有救命之恩,是以, 他极其尊重, 敬重魏朝清。


    “夫子来此所为何事?”


    “我有一事相求。”


    “不知夫子所求何事?”


    “此事与沈秀有关。”


    “沈秀?”司马烨神色微变,语速即刻急促起来, “夫子看见沈秀了?她在何处?”


    “我并不知她在何处,我来是替她求情,望殿下能饶恕她。”


    司马烨眸光一闪,“夫子为何要替她求情。”


    魏朝清说了沈秀与魏长生交好的事。


    “她乃良籍,逃奴之罪并不成立,至于偷窃之罪,我知道这事。之前在国子监时,沈秀与长生说过此事,她说她并未偷窃,一切只是误会。”


    司马烨:“她说是误会就是误会?”


    “即便不是误会,即便她真的犯了偷窃之罪,我也希望殿下能饶恕她。”


    “就因为她与你外甥交好?”


    魏朝清颔首。


    司马烨笑了,“夫子,我素来敬重你,敬你大公无私,却不曾想,你也会因私情罔顾律法。我原以为夫子乃圣贤。”


    “我从来便担不起圣贤二字。”魏朝清微微叹息。


    “还望殿下饶恕沈秀,撤销通缉令,不再追究她,抓捕她,饶她一命。不知殿下可否卖我这个人情?”


    司马烨沉默未语。


    魏朝清:“殿下曾欠我一人情,你说过,无论我提任何要求,你都会答应。”


    烛火跳跃了一下,映在司马烨神情不辨的脸上,他许久未言。


    及至下午,魏朝清与魏长生坐上马车,从国子监离开。魏长生耷拉着圆嘟嘟的小脸,深埋着脑袋。


    魏朝清知道,魏长生情绪低落,是因为沈秀。


    “舅舅。”魏长生倏然出声,一脸哀求。


    “嗯?”


    “你可不可以……”魏长生抿了下嘴,把后面的话吞回去,“算了,没什么。”


    魏朝清能猜到他要说什么,故而并未追问。


    马车到了魏府,魏长生慢吞吞下车。不似从前那般,一到府门,便急切地下马车,奔去见沈秀。


    他没有脸去见沈秀。他帮不了她。他想见她,却又羞愧于见她。他垂头丧气,一步一步往前走,恨不能永远也走不进大门。


    “长生。”魏朝清叫住他。


    “长生。”


    魏长生闷闷地应了一声,“舅舅,干什么。”


    “去沈秀那里。”


    “我、我不去,我回房了!”他拔腿就跑,也不问魏朝清叫他去沈秀那里的缘由。


    魏朝清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同我一起去。”


    他闷闷道:“去做什么?”


    转而,他一个激灵,“舅舅你想好怎么处置姐姐了?”


    “嗯。”


    “舅舅,你打算怎么处置姐姐?”魏长生忐忑起来,他很是担忧。


    “等下你便知道了。”


    沈秀见魏朝清和魏长生来了,她上前行礼,同时心中惴惴不安。魏夫子来这里,是已经想好如何处置她了吧。


    魏朝清:“沈秀,我已向世子求情,他答应饶恕你,你已不再有偷窃之罪的嫌疑,也并未有逃奴之罪,从今往后,你不用再躲避追捕。”


    沈秀呆若木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可置信,结结巴巴道:“夫子,您方才,说什么?”


    “你已经没有任何罪名在身,你自由了。”


    确定自己耳朵没出错,几乎是一刹那,沈秀欣喜若狂,心中若有一帆船,在惊涛骇浪中起伏着,她激动到眼眶湿润起来。


    “夫子,谢谢您!”说着她便要跪下。


    “不用。”他及时伸手扶她,没让她跪下。等反应过来他抓着她的手臂,他身体僵硬了一下,退开,“抱歉,失礼了。”


    她并不介意,喉头哽咽,“夫子,我真不知要如何感谢你。”


    “不必谢我。”


    这边厢,魏长生扑进魏朝清怀里,高兴到了极点,“舅舅!舅舅!你太好了!太好了!”


    魏朝清笑了下,他按住魏长生的发顶,对沈秀道:“你说你要找爹娘,你爹娘不知去向,你一女子一人去找,恐怕不易,我会派人替你寻你爹娘。”


    “夫子,我……”沈秀感激不已,又要跪下。


    他再度拦住她,“你是长生的朋友,便也是我的朋友,不必如此客气。”


    沈秀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若魏朝清帮她寻找她爹娘,必能发现他们一家子偷渡的事。忖度几许,她道:“夫子,其实我有一事瞒着您。”


    “什么事?”


    “我被山匪掳至京城,之所以会遇见山匪,是因为我和我爹娘被逼无奈离开锦州城,离开的路途上遇见的山匪。”


    “被逼无奈?”


    沈秀细说了她被宋玉逼娶的事,“所以我和我爹娘没办法,只得逃走。”


    “竟有此事!”魏朝清眉间生愠,“此人父为父母官,竟能做出此等戕害百姓之事!”


    他对沈秀道:“你与你爹娘擅自离城乃被逼所至,情有可原,算不得罪名。至于宋玉,我会处理他。”


    “谢夫子!”沈秀喜不自胜。这样一来,她与爹娘便彻彻底底没有了后顾之忧。


    或许是她前面倒霉透了,老天终于看不过去,才让她遇见魏朝清这样一个心善公正之人。她对他感激不尽,恨不能倾尽所有来报答他。


    “在寻到你爹娘之前,你暂时可以住在我们府里。”魏朝清道。


    沈秀忖思片刻。她可以回锦州住。但当今这世道,她身为女子,一人独居,不大安全。再有,此时男女主应该也到锦州了。她不能回锦州去。


    她也可以住在京城或是其他地方,租个房子住。且不说这要花费多少钱,就说她一外地女子,一人租住在外地,比她一人住在锦州更加不安全。当然她可以雇人来护她,但总是不及魏府安全的。


    是以,住在魏府里,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只是她很不好意思,“我若住这里,实在是太叨扰……”


    “并未叨扰。”


    她往身上掏了掏,将自己所有钱财拿出来。先前得来的珠翠值不少钱,但在魏朝清的恩情面前,这些钱不值一提,是以,她道:“夫子,我不能白白在这里住着,这里是我身上所有钱,我知道很少,但我现在只有这么多,我以后会————”


    “不用。既是朋友,帮忙是应该的,无需予钱财,这些钱你自己留着用。”


    可在这里白住着,白吃白喝,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沈秀想了想,“那府里有什么我可以帮忙做的?我可以干一些活。”


    这时候,魏长生说话了,“姐姐!都说了我们是朋友,帮你是应该的!不用给钱也不用干活,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


    沈秀欲言又止,满面赧然。


    见此状,魏朝清道:“可会研墨?”


    沈秀眸光一亮,“会的。”


    “那你便帮我和长生研墨罢。每日晚食后,你去书阁研磨墨水。”


    “好,可还有其他事我可以做?”


    “其他事府里都有人做,你暂且就帮忙研墨。”


    沈秀点点头。能帮点忙,她总算心里能好过些。


    “嘿嘿!”魏长生嗓子破音,“太好啦!太好啦!”


    他蹦蹦跳跳,开心到牙不见眼,“吃饭了吃饭了,姐姐,我们快吃饭!”


    语罢,他拉住魏朝清的手,“舅舅,我们都一起吃吧!”


    魏朝清微顿,他面向沈秀,“你可介意?”


    沈秀笑盈盈,“当然不介意,能与夫子同一桌吃饭,是我的荣幸。”


    下人们将饭菜一盘盘端上桌。等魏朝清入座了,沈秀才坐下。


    魏朝清道:“不必拘谨。”


    沈秀:“是,夫子。”她拿起筷子,正要动筷。


    “可以先喝一点汤。”魏朝清提醒道,“饭前喝一点汤,能润润胃,若不想喝也不用勉强。”


    “好。”沈秀从善如流,拿碗盛汤。


    吃饭时,沈秀不着痕迹地瞟魏朝清。魏朝清吃相很是斯文,基本上不发出任何动静,用餐礼仪很好。


    魏长生吃相同样很斯文。他的用餐礼仪大抵是魏朝清教出来的。她低头,继续吃。


    魏朝清抬首,目光从她碗里滑过。沈秀似乎很爱吃土豆和鸡肉,她夹了许多次土豆与鸡肉。


    饭毕漱口净手,沈秀拿帕子擦干水迹时,魏朝清道:“若为了身体好,可以先喝汤,而后吃素菜,最后吃荤菜。我只是提议一下,你想如何吃便如何吃。”


    “多谢。”沈秀嗯了一声。她想,魏朝清真的是一个很养生的人。先喝汤,对胃好。荤菜不易消化,若先吃荤菜,后吃素菜,容易脂肪和蛋白质摄入过量。是以,最好是先吃素菜,最后吃荤菜。


    但往往很多人都是先吃荤菜再吃素菜。毕竟荤菜是好菜,得先吃好菜。她爹娘便是这样吃的。她自己就很随便,有时先吃素菜,有时先吃荤菜,很是随意。


    她没想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不过好在,魏朝清只是向她提议,并未怎么要求她。


    若真的要要求她,方才吃饭的时候他就会说的,但他等吃完饭了才说,并不是要对她做要求,这样就很尊重她。


    她扬扬嘴角,收拾完毕,准备随他们出去,一同前往书阁。


    在屋子里关了这些天,终于可以自由地走出来后,沈秀暗地里长舒出一口气。


    一路前行,抵达书阁,沈秀抬首,仰视书阁牌匾:绿庭阁。


    这牌匾的字,与魏朝清的字迹一模一样,字里行间透着高泊的风骨,应该是魏朝清自己提的。


    书阁周围栽种有苍松翠竹,门窗也以绿色为主调,颇有绿庭之雅意,很是让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


    一进屋,淡淡的书香、墨香以及檀香扑面而来,同样让人很是心旷神怡。


    魏长生要习字,沈秀便在他旁侧,与他研墨。她捏着墨条,在砚台里加水轻轻研磨。


    魏朝清另一边书案上看文书。他道:“沈秀,你可以坐下研磨。”


    魏长生也连忙道:“姐姐你坐下吧!”


    “不用的。”


    “哎呀!”魏长生直接把椅子搬到她身后,“坐吧坐吧。”


    沈秀便坐下。她凝神,静心研磨墨条。


    魏朝清翻了两页文书,视线渐渐转移到侧对着他的沈秀身上。


    她坐得端正,背脊单薄,拿着墨条的手指微有薄茧。手上的的薄茧是她从前做过的活计磨砺而来。


    他已查清,她家以卖豆腐为生,她大抵做过许多活。思及此,他眉心微蹙。


    沈秀研磨完墨条,便无事可做。她探头去瞧书架上的书。


    魏朝清问:“想看书?”


    “是。”


    “想要看什么,自己去拿。”


    “谢夫子。”沈秀起身,去书架边上。书阁很大,书架也很大,整整两排书架,上面堆满了书,似乎什么书都有。


    触及一本游记,她拿出来。这本游记记载了著作者周游列国之事。


    东陵中原王国,赫兰草原王国,楼兰西域王国,还有一些小国。她翻过楼兰的介绍页面。此楼兰,与她认知中的楼兰有些不同。


    在她的认知里,楼兰是古丝绸之路上的一个西域小国,但这个世界的楼兰不一样。


    这个世界的楼兰很强大,与东陵一样强大,东陵,楼兰,赫兰,在这个世界三足鼎立。


    至于赫兰,这个草原王国,她在现代从未听说过,就像她从未听说过东陵一样,大抵都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不对,原小说里好像根本就没提过这些国家,只写了东陵。


    或许是写了,但她没细看,所以没注意?她并未多想,只继续看书。


    不知多久过去,福宝进了屋子。它原先是奔着魏朝清而来的,但发现沈秀之后,它转方向,来到她脚跟下。


    她笑笑,去摸它毛茸茸的脑门。它胖胖的爪子一抬,直接跳到它膝盖上,趴下来,享受她的按摩。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魏长生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他瘪瘪嘴。他也想沈秀姐姐能这样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他盯着福宝,对福宝有些不满起来。


    “长生,专心练字。”魏朝清提醒道。


    “喔。”


    待练完字,他将字帖交给魏朝清。


    “舅舅,我已经练完字,我带姐姐去我们府里转转!”


    “去吧。”


    魏长生与沈秀离开后,魏朝清好一直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好半晌,他才重新开始看文书。


    魏府不似公主府和国子监那样极尽奢华,魏府整体古朴雅致,处处透着山水之诗意,沈秀环顾怡然的四周,心情也跟着舒惬怡然起来。


    “那里是水亭,姐姐,等有空了,我们一起去那里钓鱼。”说到这里,魏长生开心起来,“明日便是休沐日,我们明日可以一起钓鱼!”


    沈秀莞尔,“好。”她望向水亭。


    水亭精致,琉璃飞瓦,珠帘玉幕,庭下湖光粼粼,水荷相映。若在亭中钓鱼,定会十分惬意。


    她转移开眼角时,与亭子边上打扫的侍从对视上。


    侍从手里的扫把哐当落地。


    他的反应激烈到让她生疑,“长生,这人不会是世子殿下那边的人吧,他看到我,肯定会通报给————”


    说到这里,她哑声。因为她意识到,司马烨已经承诺魏朝清,要放过她,所以如今谁看到她,认出她,都不重要了。


    魏长生闻言,瞪了一下呆滞中的侍从,“看什么?还不好好干活?”


    侍从慌忙捡起扫帚,继续打扫。等沈秀和魏长生走开,他呼出一口气。


    方才,他好似遇见了自己的梦中神女。他心脏怦怦跳,整个人恍惚起来。


    次日晨间,魏长生兴冲冲来找沈秀,“姐姐,我们一同去前厅吃早食!”


    沈秀跟随而去。今日魏朝清又做了反沙芋头。沈秀完全不客气,一个人几乎吃完了大半盘。开始她是有些不好意思的,魏朝清让她尽管吃,别拘着自己,她就放开吃了。


    吃过饭,魏长生带着沈秀去水亭钓鱼。


    即便是休沐日,魏朝清也没多少休息时间,他公务繁忙,忙到快要晌午时,他抽出时间,去东厨做了两道菜。


    “姐姐!我方才听下人说,舅舅去厨房了!晌午可以吃到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魏长生笑吟吟道。


    鸡?土豆?沈秀口中不禁分泌出唾液来。她爱吃这两样食物。魏朝清手艺这般好,做的鸡和土豆必定极极美味。


    “我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很好吃的,姐姐肯定会喜欢!”魔·蝎·小·说·MOXIEXS &M.o.X.i.e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