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一道道菜端上桌。沈秀执筷专心吃饭。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块辣香酥鱼。司马烨, 司马朗以及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她看着碗里堆积起来的菜,道:“我自己夹,自己夹。”
另一边桌上, 一白衣男子打量着明黄罗裙的美人,不禁喟叹:“芙蓉不及美人眸啊。”
他旁侧,青衣男子也跟着赞叹, “是啊,我大抵是遇见了我的梦中……”他话还没说完, 眼角余光触及斜对面沈秀的脸。
稍微一闪神,他没把后面的话说完。
白衣男子:“梦中神女?”
青衣男子喃喃:“不是, 她不是……”他直勾勾地盯住沈秀, “这、这才是我的梦中神女。”
沈秀吃着吃着,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在她身上逡巡。她扫视周围。
周围有几个男的在看她。为何看着她?她摸出身上的小圆镜,对镜照了照。脸上并未有什么东西。
她脑子转了转。
或许是因为魏朝清和司马烨两兄弟个个相貌出众, 就连五官还没长开的魏长生都是很出众的长相,而她一个相貌普通的人插在他们之间, 略微有些突兀, 所以引人注目?
大抵是如此。她想定之后, 刚把小圆镜收回怀里,忽而听到司马烨一声厉叱, “看什么看!再看将你们眼睛挖下来!”
他在骂周围看着沈秀的男人。
这些男人见司马烨一身贵气, 气度不凡,定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便不敢再看沈秀。
司马朗也跟着狠狠瞪了一圈看沈秀的男人, 他冷哼一声, 又给沈秀夹了块羊腿肉。
饭毕,沈秀一行人上马车, 继续赶路。沈秀上了马车后,掀开帘子,倚在窗边观街景。
临近京城的州城虽没有京城繁华,但也很繁华。发现在街边卖饰品的楼兰女,沈秀脑海里闪现出方才在河面上见到的楼兰美女。
只露出一双眼睛,便能窥探出其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面纱下面,是怎样一张绝色容颜。
沈秀又想起了谢扶光。谢扶光也是极美的。他的美是精致漂亮如曼陀罗花,是东陵汉人的美,而方才那位楼兰美人,高鼻深目,异域风情,是楼兰吐火罗人的美。
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火罗人,他们两人似乎是两个人种的审美至高点。若要相比起来,两人长相不相上下,只是美的不同而已。
思及谢扶光这人,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沈秀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烨见她看着街道满脸是笑,他说:“这里比不得京城的繁华,锦州城连这里都比不上。你若待在京城,日子会过得更好。你可以待在京城,我给你安排住处,然后将你爹娘接过来。”
“京城消费,呃,我是说,花费,京城物价比锦州城高很多,花费很大的,我们家还是待在小州城里日子才过得好。”
“你只要嫁给我,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有什么样的日子。”
沈秀语塞,她摇摇头。司马烨又道:“或者我也可以给你爹娘安排职位,月钱保证比你爹娘卖豆腐赚的钱多,保证你们一家能在京城日子过得滋润。”
“锦州是我的家乡,是我家的祖籍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离乡的。”沈秀语气坚决。
司马烨沉默下来。见司马烨没说动沈秀,魏朝清和司马朗暗地里叹息。
魏长生揪起小嘴,闷闷不乐。若是姐姐愿意留在京城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经常见到姐姐了。
怎样才能让姐姐留在京城,最好是留在他身边?魏长生脑瓜子使劲地转。
马车行至黄昏,一行人停下来吃饭休整片刻。在马车里吃了饭后,沈秀下车,出来转转。长时间坐着,下半身有些僵硬,她活络着四肢,踢踢路边的小石子。
这里是官道,两面是山,周围没有人烟。沈秀走到侍卫身边,道:“得小心周围有没有野兽。”
之前她在野外遇到黑熊,野猪和熊猫,万幸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侍卫:“区区野兽而已,姑娘不必担忧。”
沈秀犹疑,“你打得过大老虎吗?那种很大很猛的大老虎?”
侍卫忍俊不禁,“我只出一成内力,一拳便能砸死大老虎。”
内力?一成内力便能一拳砸死大老虎?沈秀想起谢扶光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死胡刀他们。她咂嘴,很是羡慕谢扶光和侍卫的武功。
等她回锦州安顿下来后,她一定要找师傅学武。就算之前英姐说她没有好根骨没有好资质,她也要学!
另一边,魏长生拉拉魏朝清的长袖,“舅舅,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
魏长生将魏朝清拉到一边,小声低语,“舅舅,你之前不是说过,姐姐有念书的天分吗?你要不收她为弟子?”
若舅舅收了姐姐为弟子,姐姐就要天天在舅舅身边学习,就可以天天待在他和舅舅身边啦!
“不行。”魏朝清不假思索。
“为什么?舅舅你看不上姐姐的天分?你看不上姐姐,觉得姐姐不配当你的弟子吗?”魏长生鼓起腮帮。
“不是。”
“那为什么!”
魏朝清皱眉。他绝不能收沈秀为弟子。若他与她成为师徒,往后便绝无可能成为……
这是大逆不道,违逆人伦之事。
“我不会收她为弟子,长生,莫要再想这件事。”
魏长生张了张嘴,哼哼唧唧,最后甩脸,气冲冲回了马车。
马车大概行了七八日,抵达锦州城门。沈秀望着锦州城门,一颗心安定下来。
她总算回来了。
马车进入城门,一路前往葫芦街,转至葫芦巷,进入窄窄的葫芦巷后,抵达一处小院。
“这就是你家?”司马烨嫌弃而挑剔地扫视着有些窄小陈旧的院门,“你从前住的地方这样差,比我想象中还要差许多。”
“是啊,沈秀,之前还说你家的日子与别人相比算不错的了,这哪里不错了!简直是太错太错了!”司马朗气起来,气她竟然住这样破旧的房子,又满是心疼她在这样房子里生活了十几年。
沈秀才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马车一停,她立马跳下去,冲到门口使力敲门。
门从里面打开,打开门的是魏府的侍卫。见他们来了,侍卫行礼。
沈秀越过侍卫,大步流星进院子,“娘!娘!”
杨氏正在院子里晾晒衣裳。听到熟悉的声音,她手一抖,一转头,便见向她奔来的沈秀。
“秀、秀秀!”杨氏瞳孔收缩,一时愣在原地。很快她反应过来,疾步跑向沈秀。
就在这时,一团身影比杨氏速度还快,抢先抱住沈秀。
“秀秀!我可怜的秀秀!”沈有财狠狠抱住沈秀,哭得眼泪哗啦。
沈秀身体僵硬了一下,她轻拍沈有财的背脊,“爹。”
沈有财原本是胖乎乎的身材,但他如今瘦了许多,她拍他背脊时,能清晰感受到他背脊上突出来的骨头。
“秀秀……”沈有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跟个孩子似的,“你失踪这么多天,可受了苦?我可怜的闺女,天杀的,老天让你受了这罪!”
“没受什么苦。”沈秀推开他,将站在旁边默默垂泪的杨氏抱入怀里,“娘。”
杨氏红着眸子,哑声道:“你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沈秀下巴枕在她肩膀上,微微闭目。若杨氏和沈有财是她现代的爸爸妈妈该多好。她鼻腔酸涩,“嗯,我回来了,我没事了。”
杨氏抱着沈秀哭了好一会儿,沈有财也在边上不停掉泪。夫妻俩完全没注意到站在院子里的魏朝清等人。
“咳!”沈秀清喉咙,“娘,爹,你们先别哭了。”
她指向魏朝清等人,“这是魏大人,这是魏大人的外甥,这是二皇子殿下,这是世子殿下。”
听到魏朝清的名号,杨氏与沈有财惊了下,魏大人怎的来了?听到二皇子和世子这几个字,杨氏和沈有财吓傻了。
尤其是沈有财,腿都在发抖,“魏、魏大人?二皇子殿下?世子殿下?”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魏大人这么大的官,也没见过二皇子和世子这样尊贵的皇亲国戚,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物就是知府大人了!
扑通一声,他跪下,“殿下!大人!”
杨氏也跟着跪下。
“快请起。”魏朝清去扶他们俩。
“使不得使不得!”沈有财惶恐,“我们自己起来!”
沈秀走过来,道:“魏大人和殿下他们是特意护送我回来的。”
“多谢大人和殿下!”杨氏和沈有财又要跪。
魏朝清阻拦他们下跪。沈秀拽拽杨氏,“娘,爹,快请他们进去坐,给他们倒些茶水罢。”
沈有财忙不迭道:“快请进!”说着他红起脸来,“家里过于寒酸,大人和殿下们别嫌弃。”
魏朝清温和道:“您莫嫌我们麻烦便好。”
一行人走进屋里,沈秀与杨氏急忙去泡茶。沈有财擦擦座椅,佝偻着背脊,尽显卑微,“请坐请坐。”
他站着不敢坐。
魏朝清道:“您也坐。”
沈有财摆手,“不敢不敢,草民站着就行,站着就行。”
“你若不坐下,那我也站着罢。”
沈有财心头一凛,十分惶恐地坐下了。
另一边,杨氏捻茶叶,指尖微微发抖,“秀秀,魏大人竟亲自护送你回锦州?还有二皇子和世子,他们为何也护送你?”
“此事说来话长,先泡茶吧。”沈秀将捻好的茶叶倒进杯子里。
端着泡好的茶去前堂时,沈秀的注意到院子里开得正好的红花。
红花艳丽,让她想起了红色曼陀罗。随之面前浮现出如红色曼陀罗一样妖异艳丽,血腥危险的谢扶光。
到了锦州,她不知为何,又惴惴起来。他真的死了吗?
谢扶光作为小说男主,应该有男主光环,他真的会死吗?
第42章
沈秀不再想谢扶光。进了屋子前堂, 她刚进门槛,司马烨就起身,把她手里的托盘接过来, “我来。”
动作慢了一步的司马朗在心里骂骂咧咧,退回座位。
“坐下吧。”魏朝清道。沈秀从善如流,坐下。杨氏忐忑, 不敢动。沈秀拉拉她一下,“娘, 坐下。”
杨氏这才坐下。沈有财干巴巴道:“家里没什么好茶,您几位先将就着喝些, 我过会儿去买些好茶回来。”
“不用。”魏朝清轻掀茶盖, “这茶很不错,多谢。”
沈有财摸摸后脑勺,正要说话, 侍卫忽而进屋,说知府以及知县等等官员来了, 都在外候着。
当地官员来得这样快, 大抵是他们一进城, 官员们就得了信,立即赶了过来。
魏朝清:“让他们进来吧。”
不多久, 五六个官员进入前堂。见了魏朝清他们, 官员弯腰行礼。
民见官要行礼,杨氏和沈有财见了官员们,连忙行礼。沈秀也跟着要行礼时, 司马烨伸手拦住她, 不让她行礼,似乎这些官员不值得她行礼。她顿了下, 还是行完了礼。
待官员们坐下后,知府满目崇敬地看向魏朝清。
魏朝清乃当朝第一名仕鸿儒,是他最敬重崇敬之人,能有幸见魏朝清一面,乃他之大幸!
沈秀听着魏朝清他们的谈话,听得很是无聊。而她旁侧,杨氏和沈有财十分拘谨卑微,不敢吱声,生怕说错话得罪人。
爹娘拘谨卑微的模样,让沈秀不禁微微叹息。
这时,知府道家中已设宴,邀请魏朝清他们移驾去他府里,且还很有眼色地邀请了沈秀一家。
沈秀婉拒。杨氏与沈有财也连连摆手拒绝。魏朝清见杨氏沈有财绷着身子,很是拘谨紧张,他便给知府使了个眼色。
知府会意,不再邀请沈秀一家,只道以后有机会再一同用饭。沈有财夫妻连连道谢。
沈秀不去吃饭,司马烨和司马朗也不愿去。魏朝清说了一句话,话里的潜意思是把清静时间留给他们一家三口,让他们一家三口好好聚聚。
司马烨与司马朗这才离开了沈家院子。
待一众人离去,杨氏和沈有财重重地松下一口气。沈有财擦擦额头上并没有的汗,“天爷,这可是魏大人,连圣上都敬其三分的魏大人啊!”
杨氏喃喃:“我竟也能见着这样的大人物……”
人都走了好半天了,夫妻俩仍然微微佝偻着腰,一副卑微的姿态。沈秀心中不是滋味,她伸手,将他俩的腰拍直,“娘,爹,醒神!”
沈有财终于直起腰,他的心神回到沈秀身上,“秀秀,快给我讲讲你这些时日过得如何,你又怎的与魏大人与皇子世子他们扯上了关系!”
沈秀言简意赅地将这段时日的经历道出来。只是没说司马烨和司马朗或许可能喜欢她,求娶她的事。
沈有财立马又掉起泪珠,“我可怜的闺女!”
“秀秀,你受苦了……”杨氏也跟着哭起来。
“都已经过去了,我现在不好好的吗?”沈秀不甚在意地笑笑,“娘,你们被宋玉抓走关起来,他没对你们怎么样吧?”
“没有,除了不让我们出去,宋公子对我们很好。”
沈秀没再多问,“好了,别哭了娘我饿了,咱们准备午饭吧?”
“我这就去买肉!”沈有财一抹泪,赶忙去买菜了。他买了鸡鸭鱼肉,买的菜两只篮子都提不下。
“买了这么多菜?”沈秀接过菜篮子。
“这不是你回来了,咱得好好庆祝庆祝么!”
“爹娘,你们瘦了不少,等会儿多吃些肉,好好补补。”她说着,把篮子里的羊肉拎出来。
中午快过去时,一家人才把饭食做好。再次吃到杨氏的熟悉的手艺,沈秀颇为感慨,有一种安定放松感。她咬着豆腐,“还是爹娘做的豆腐好吃。”
“多吃些。”夫妻俩不停给她夹菜。
吃了饭,杨氏烧热水,沈秀沐浴洗漱一番,洗去一身仆仆风尘。换上干净衣裳后,沈秀走到院边,俯视开得艳丽的红花。半晌,她直接拿铲子,把红花铲了出来。
“好端端的你把它铲了做什么?”杨氏问。
“我不喜欢这花,以后不要养这花了,也不要养其他红色的花。”
“你以前不是挺喜欢?”
“现在不喜欢了。”沈秀用力铲花根部。
花还未铲完,司马烨与司马朗宴毕归来。
司马烨环顾小院,竭力收敛起自己的嫌弃与挑剔,“沈秀,家里可还有空房,给我腾一间出来。”
“我们家就这么大,没多余的空房。”其实是有一间客房的。专供客人使用。但那间客房现在堆满杂物,很是破旧。
他没地方住?本地那些官员肯定会抢着给他安排地方住的,定是他自己不愿住那些官员安排的地方。
听了沈秀的话,司马烨拧眉。
沈秀:“要不,我让爹去给您看看客栈。”
“不用。”他直接吩咐侍从,让侍从在周围找离沈家院子最近的房子。
“也给我找一住处!”司马朗唤侍从。他对沈秀道:“沈秀,你们锦州可有好玩儿的地方?你也尽尽地主之谊,带我转转锦州嘛。”
沈秀才不想与他待在一起。她道:“我不常出去,不知有什么地方好玩,也不大认路,你若想去锦州好玩的地方,我让我爹带你?”
“那算了,还是莫劳烦伯父了。”
听司马朗唤自己伯父,沈有财面部涨红,只觉担当不起,这可是皇子,圣上的亲儿子,他叫他伯父,他是万万不敢应的!
这一边,司马烨走到沈秀面前,他俯身,“铲子给我,我来。”
“我自己来就是,谢谢了。”
目睹这一幕的沈有财讶异。世子殿下竟然能屈尊帮秀秀干活?
司马烨对低头铲花的沈秀说:“我给你买一座大宅院,往后别住在这么……别住在这里了。”
“不用,我们家挺好的,用不着换房子。”
他沉默下来。
沈秀回屋子洗手时,沈有财凑过来道:“秀秀,世子殿下对你还挺好的。”
“他们的好我们都承担不起的,爹,你记住,不要接受二皇子和世子的任何好处,任何帮助。”沈秀提醒道,“我们还不起。”
“喔。”沈有财点点头。
大概半个时辰后,魏朝清和魏长生回了院子。
沈有财踟蹰着,上前结结巴巴道:“大人,殿下,你们对我们家的恩情,草民无以为报,草民也不知该如何报答你们,若、若是不嫌弃,今晚我、我请你们去大酒楼吃一顿饭!”
他家原本也有不少积蓄,宋玉给的聘礼也还在,宋玉并未将其要回去。所以家里有些钱,请得起魏朝清他们去大酒楼吃饭。
魏朝清:“不必这样破费。”
他眉眼温润,语气温和,“听沈秀说,您和您妻子做的豆腐味道极佳,若是可以,我想尝尝你们做的豆腐。”
“我们做的豆腐也没那么好吃。”沈有财不好意思地挠头,“若是大人想尝尝,那晚上……我这就去买菜!”
“不必买什么菜,你们平时怎样吃便怎样吃。”他刚说完话,一侍卫急急上前来,“大人,圣上急召!”
闻言魏朝清蹙眉,“具体什么事?”
“不知。”
魏长生瘪嘴,“舅舅,皇上急召,我们现在就要走吗?”
静默一许,魏朝清道:“明日再走。”
侍卫:“可是大人,圣上————”
魏朝清神色不容置喙,“明日再走。”
傍晚,沈有财将一道道菜端上来,他擦擦汗,道:“我与娘子手艺不好,还望见谅。”
魏朝清笑了笑,“您也坐,都坐下吧。”
沈有财和杨氏哪里敢同他们一桌吃饭,忙不迭摇头。沈秀将他们拉下去,他们才战战兢兢坐下。
尝过盘子里的豆腐后,魏朝清道:“的确口感极佳。”
“大人过奖了。”沈有财低头。
司马朗也跟着道:“伯父,你这豆腐做的真不错,怪不得生意好。”
“没有没有,哪里哪里。”
司马朗左侧,司马烨盯住沈有财,“你可愿去我府里,专供做府里的豆腐?”
“啊?”沈有财惊怔。
“我爹他不愿意,我爹他说过,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不会开祖籍地。”沈秀一边说,一边悄悄拧沈有财。
沈有财会意。他想起之前沈秀对他的提醒,不要接受二皇子和世子殿下的任何好处和帮助。
他这做豆腐的手艺,肯定是比不上皇宫里的,世子殿下何必要专门请他去府里做豆腐?肯定是想帮助他家,就像世子殿下之前说要帮秀秀买宅院一样。
虽然觉得放弃这个机会有点可惜,但他还是从了沈秀的意思,“秀秀说得对,殿下,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草民不想离乡,我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是万万不能离开这里的。”
“罢了。”司马烨没再多说什么。
沈有财松气。接着他发现,魏大人,世子殿下,二皇子殿下,甚至是魏长生这个奶娃娃,都会给沈秀夹菜,动作似乎是习以为常,好像是习惯了给她夹菜。
他与杨氏心中惶惶,秀秀与魏大人他们,关系还真是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好。
吃过晚饭,魏朝清与魏长生去了旁边院子的空房里。魏长生耷拉着肩膀,“舅舅,我不想走,我还想再多待几日,我能不能不走啊。”
“你一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这不是有姐姐他们在吗,二皇子和世子他们都在呢,我很安全的。”
“你娘将你托付给我,我不能让你有任何闪失。”
魏长生脖子埋得更低了。这一回京城,也不知何时才能见到姐姐。因为赶回京城时,休沐日也差不多要结束了,舅舅得回国子监上课,他也得回国子监念书。
想着魏朝清要回京城了,沈秀去把行礼里的几本书收拾出来,打算将借他的书还给他。
她去往旁边院子。
“夫子,这是之前借你的书。”
“不用还我,送你了。”
她没接受,把书放下后,跨过门槛。突然间,天上下起小雨。她站在屋檐下,往后退半步。
“下雨了。”魏朝清步至她身侧,“陪我看一会儿雨罢。”
沈秀应了声。
静静观了片刻淅淅沥沥的雨,魏朝清道:“我明日便要走了。”
他的声音若雨雾,很轻,透着一丝潮意。
沈秀:“夫子一路小心,一路平安。”
他默然,思及司马烨与司马朗对她的追求,而他这一走也不知何时能再见她,良久,他道:“沈秀,你可觉得我很老?”
“并未,夫子年轻着呢。”
才将将二十八岁而已。哪老大了?沈秀并不认为他老。
他转头,直视她,“对你来说,我不老?”
“当然,夫子,你为何会觉得你很老,你才二十八岁,正是年轻的时候,一点都不老的。”
魏朝清唇畔爬上笑意,而后声线比之前慢钝了些,“你可有……”
“什么?”
“你可有心悦之人?”
她很快回复,没有半分迟疑,“没有,夫子为何问这个?”
魏朝清:“我有心悦之人。”
听到这话,沈秀惊讶。她忍不住好奇,“谁呀?”
不知多久过去,他轻声道:“近在眼前。”
“近在眼……”她猛地止声,愣愣道,“夫子你、你心悦……我?”
“是。”
啪。一滴雨珠被风吹斜,落在沈秀鞋面上,摔出了一朵雨花。
沈秀艰难地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夫子不会在开玩笑吧?”
“没有,字字为真。”他停了下,“沈秀,你可愿嫁我?”
咽咽嗓子,沈秀竭力镇静,“夫子,承蒙厚爱,只是我暂时并不想嫁人。”
她并不想嫁他。魏朝清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沈秀嘴唇发干,“对不起,夫子。”
“你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
拒绝司马烨和司马朗,沈秀心里没什么波澜,可拒绝魏朝清,她很是愧疚。因为他帮了她许多,是她的大恩人。是以她很是愧疚,愧疚到不敢再面对他。
“夫子,我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她扔下这句话,就向雨里冲。
“等等。”魏朝清抓住她。他很有礼节,并没有碰她身体,只抓住了她的衣袖。
她不敢转头,不敢直视他。
“你稍等。”他进屋,拿出一把伞,“别淋湿了。”
接过伞,她道谢。他接着道:“不要对我心悦你这件事有负担,我不会将你如何。你也不要怕司马烨与司马朗,我与他们打过招呼,也暗中派了人保护你,他们不敢对你如何。”
“谢……谢谢。”她打开伞,头也不回地冲进雨里。
“慢着些,小心地滑。”看着她消失在雨里的背影,魏朝清微微叹息。
第43章
天黑下来时, 魏长生从门边探出圆脑袋。屋檐下,魏朝清负手而立,背脊如青松, 一直看着雨。
舅舅好像站在这里看了好久的雨了。魏长生走近,注意到魏朝清面色微微黯然,他不解道:“舅舅, 你怎么啦?你怎么不高兴?”
魏朝清用手轻轻抚摸魏长生的脑袋,声音温柔, “没事。”
魏长生挤进他怀里,小短手抱住他的腰, 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 “舅舅,你是不是也舍不得离开这里,所以才不开心?”
魏朝清没有回答, 他抬首,又望向淅淅沥沥的连绵雨。一声轻叹消逝在浅浅的凉风里。
彼时, 沈家院子里, 杨氏正拿着艾草熏屋, “近来越来越热,夜里蚊子也越来越多。”说完, 她迟疑了一下, “秀秀,魏大人回去了,二皇子殿下与世子殿下似乎不回去?”
“不知道。”沈秀摇摇头。她接过艾草, 在床帐上扫了扫, 扫着扫着,心绪逐渐飘远。
魏朝清心悦她这件事, 又让她怀疑自己身上有万人迷光环了。可是之前在桃花村的时候,那位拖着野猪的青年男子分明说不喜欢她。
会不会是她当时直接问喜不喜欢她,用的方法虽然简单快速,但很直很莽撞,青年男子或许没说真话?
或许她还得再试试别人。她这般想着,放下艾草。
杨氏:“早些睡,明日还要早起送魏大人一程。”
“晓得了。”
原本杨氏与沈秀是分开睡的,但沈秀之前失踪了那么久,杨氏舍不得女儿离开她的视野,恨不得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生怕她又被人掳走,于是今晚她俩睡一屋。
“娘,你放心,我不会再被人掳走,夫子有派人暗中保护着我们的。”沈秀道。
杨氏握住她的手。
沈秀安抚性地拍拍她,睡在外侧。她睡得迷迷糊糊时,忽然感觉到下巴被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抵了上来。
她昏昏沉沉醒来。明亮的灯火在她面前闪烁。
等她视觉清晰,她发现,抵住自己下巴的是一根鞭子。
鞭子的梢柄上刻着繁复精致华丽的蓝色弯月,蓝色弯月下面是一条银鞭子,仿佛是弯月撒下来的月光汇成的一根月光银鞭。
她惊了一下,眼皮一抬,拿着蓝月银鞭的人落入视野。
床前站了一个身形高挑的人。此人戴着蓝色头纱,额头上的流苏眉心坠熠熠生辉。
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蓝眼漂亮得惊人,然而这漂亮的眸子里却全是森寒杀意。
沈秀瞳孔收缩。这人是之前那位站在船头的楼兰美人。
她怎么在这里?自己这是在做梦?
然而下巴上冰凉的触感告诉她,她并未在梦里。她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她快速起身,这才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你是谁!为何半夜在我家!”
楼兰美人用鞭子挑起她的下巴,冰冷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
楼兰美人的目光仿佛有实质,冰冷且极具压迫性,“你对我做了什么?下蛊?邪术?”
她的声音同样冰冷且极具压迫感。
但是却是男音!沈秀瞠目,这位楼兰美人,是男人!她震惊过后,颤颤道:“你在说什么,我、我不明白!”
“明知故问,说,你对我做了什么。”
鞭子散发出冷光,冻得她抖得更加厉害。
沈秀:“我什么也没做,什么下蛊,什么邪术,我不明白,我真的什么也没做!”
他手里的鞭子忽然变化,编绳上出现尖锐的刀锋。刀锋抵在她脖子上,似乎她稍微一动,就会血溅三尺,“说不说。”
“不是我不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沈秀喉咙都不敢怎么发声,因为喉咙动作的幅度大一点,尖刀就有可能刺破她的喉咙。
“不怕死?”他移动刀锋。
“我、我是真不知道!”
他转向床上躺着的杨氏,“那须罗,杀掉床上的人。”
话音落地,他身后出现另一红褐发楼兰女。
沈秀急道:“不要!”
“那就解开我身上的邪术。”他睨视沈秀。
“不要杀我娘!”她喘气,“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没给你下蛊,没给你下什么邪术,我都没接触过你,我怎么给你下这些东西,我也不会这些!我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她接着补充,“你是不是找错人了,应该是别人给你下的蛊或者邪术,你找错人了!”
他的声音毫无起伏,“那须罗。”
“是,主人。”那须罗走近床边。
“我求你别杀她!你真的找错人了!”沈秀哭出来。
触及她眼角流下的眼泪,月摩珈挥手,那须罗刺向杨氏的匕首顿时破碎成片。
月摩珈起身,他俯视瘫坐在地上流泪的沈秀,片刻后,道:“那须罗,带走她。”
语罢他转身。那须罗会意,拎起她后衣领。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她颤颤道。
月摩珈:“你何时解开我身上的邪术,我何时就放过你。”他走过门槛,原地起飞。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你们搞错人了!”沈秀还在为自己辩解。
那须罗红褐色的眼珠在她脸上转了转,嘴里嘀咕了一句吐火罗语。她没听懂,但听出来褐发楼兰女也是男子。是一个更年轻一点的楼兰少年。
他拎起她,轻轻一抬脚底,也飞起来,紧跟在月摩珈身后。
骤然的失重让沈秀顾不得恐惧,头晕起来。
“站住!”下面院子里,暗中保护沈秀一家人的暗卫飞上屋顶,“放下她!”
晕乎乎的沈秀心里一喜,以为自己有救。
月摩珈飞在空中,俯视屋顶上的一干暗卫,他像是在俯视几只蝼蚁,睥睨着暗卫们。
他轻轻一抬浓长的睫毛,暗卫们便纷纷摔下屋顶。
沈秀脸色一僵,惨白起来。他怎么跟谢扶光的武功一样,手都不动就能杀人!魏朝清说过,保护她的这些暗卫可是大内高手。
可月摩珈竟不废吹灰之力杀掉了所有人。
她瞪着双目。那须罗又身体一动,跟上继续飞行的月摩珈。
月光下,月摩珈的头纱与裙袍往后飘,轻盈地在月光里穿梭。
沈秀望着飞在空中的月摩珈。飞了好久也不见他停下来。真是轻功了得。
她往身后转,看看拎着她的那须罗,想说些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她怕那须罗突然松手,那样她会摔成一张飞饼。
也不知飞了多久,他们直接飞进城北一家客栈的房间里。进了屋子,月摩珈盘腿打坐,闭上双目。
而那须罗直接将她仍在软塌上。他也打坐闭目。
她瘫在软塌上,喘了好半天的气。他俩也不捆绑她,就这么把她扔在榻上,两人还闭着眼睛,她大着胆子,下了塌。
刚走到门口,背上传来一阵吸力,她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一飞,又回了榻上。
月摩珈:“再敢跑,我会砍掉你的双腿。”
她一抖,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敢了不敢了。”连忙背对他们,乖乖巧巧地睡在榻上。
她蜷缩起身体,抓紧软塌上的被子。
这是一场梦,一定是一场梦。她告诉自己。然而指甲快要刺破手掌心的疼痛告诉她,这并不是一场梦。
她被两个武功高强的楼兰高手给抓了。蓝眼男子,说什么她对他下了蛊下了邪术,让她解开蛊和邪术。
可她根本就没做他所说的事。他抓错人了!然他不信。
她深深一呼吸,紧张忐忑,恐惧害怕,还有对那群暗卫们的愧疚痛苦,各种情绪翻飞。
听到外头打更人在打更时,她才知这时已至丑时。再有一两个时辰天都快亮了。
她再次深呼吸,尝试让自己入睡。无论如何总得休息好,保持精神体力,这样才有力气反抗和逃跑。
慢慢平静下来时,她还是无法入睡,她数绵羊,在心里给自己唱催曲,最后不知怎的,脑海里闪过月摩珈的蓝月银鞭。
雕刻在梢柄上那样精致繁复又华丽的蓝月亮,是楼兰的图腾。
楼兰信奉月神,王氏为月氏。这是她从魏朝清书阁里的游记里看来的。
这个世界的楼兰与她在现代世界所知的楼兰很不一样。现代世界的古楼兰,图腾好像并非蓝月亮。而且她所知的古楼兰也没这个世界的楼兰那么强大。没强大到能和同样强大的中原王朝直接抗衡鼎立。
接着,又想到月摩珈高超的武功。他和谢扶光谁更厉害?他能不能打得过谢扶光?
不过谢扶光已死。这种比较也没有什么意义。
但她实在睡不着,思维不断发散,还是忍不住去想,若是月摩珈与谢扶光对上,谁更厉害,谁会赢?
一个武功高强的冰冷狂狷异域高手,一个同样武功高强的优雅礼貌疯批,他俩誰更厉害?
想着想着,她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肉,让自己清醒一些。都这时候了,她还有心情想这些!赶紧睡了保持精神体力吧。
翌日再醒来时,沈秀环顾四周。月摩珈已不在房中。
那须罗拿来一个包袱,用土火罗语说了一句话。
她没听懂,“什么?”
他意识过来,用汉语道:“穿上。”
她打开包袱,里面装的是楼兰女子的橙色裙纱。他退出屋子。
不甚熟悉地穿上裙纱,她把头发半绑起来,戴上流苏额饰,戴上头纱。
打量几番镜中的自己,她有点别扭。一个汉人穿上异族服饰,她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就像看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穿汉服一样别扭。
她穿好后,那须罗进屋,视线落在她身上。
他面色微怔,随之红褐色的眼珠转了转,轻轻嘀咕出一句吐火罗语。
第44章
那须罗看了看她, 嘀咕了一句话后什么也没再说。他给了她一张人.皮.面.具让她戴上。
沈秀戴上人.皮.面.具后,只有一双眼睛还像原来的她。她摸着面具,感到很是神奇。面具十分贴脸, 似乎贴在脸上就不会掉下来了,这面具是怎么做出来的?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下一刻,她的嘴不受控制地张开, 一颗不明物飞进她的嘴里,直接滑进了喉咙里。她惊恐, “你给我吃了什么!”
那须罗:“三步颠。若你敢逃跑,只须跑出三步, 便会七窍流血而亡。”
沈秀背脊发寒, “你们真的抓错人了,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过。”
那须罗置若罔闻,他闭目打坐。
她继续解释:“我甚至都不知道你们是谁, 我怎么可能对你们做那些事,而且我也不会下蛊什么的。”
他仍然置若罔闻。她咬牙, 坐回榻上, 一时安静下来。月摩珈说她给他下了蛊毒邪术, 什么蛊毒邪术?他也没说。
看他那样子,也并不像中了什么蛊毒邪术。
她从来就没接触过什么蛊毒邪术, 他为什么那么确定就是她做的?
那须罗打坐两刻钟, 他睁开半只眸子。对面软塌上,沈秀背对着他侧卧着,似已睡过去。
他盯住她。她似乎也给他下了蛊毒邪术。主人和他武功高强, 蛊毒邪术不侵。别人下的蛊毒邪术, 他们从未中招过。
然她的手段着实厉害,竟能让主人与他中招。她比那位蛊王更厉害。
蛊王都对主人和他束手无策, 她却能轻而易举让主人和他中招。
但她身上没有武功。她手无缚鸡之力,却拥有非常厉害的蛊毒邪术能力。
主人中招后,去找了蛊王,蛊王说无法解开他身上的蛊毒邪术。连蛊王都无法解开的蛊毒邪术,或许只有她这下蛊毒邪术的始作俑者才能解开。
彼时,沈家院子里,杨氏和沈有财哭成一团,“秀秀!”
司马烨面色铁青,盛怒道:“给我找!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子!”
司马朗也急得不得了,“到底是谁干的!怎么敢的!让本殿下查清楚是谁,本殿下一定扒了他(她)的皮!”
“我可怜的闺女啊!老天你怎的这么不长眼!”沈有财一边哭一边拍膝盖,险些背过气去。他才与秀秀团聚,这还不到一天,秀秀又被掳走了!
房门被打开时,沈秀没转过头也知道进来的人是谁。那种冰冷压迫性极强的气场,隔三米远都能感受得到。
月摩珈回来了。她呼吸急促起来。
下一瞬,她腰上缠上鞭子,整个人被鞭子一扯,被迫起身坐起来。
月摩珈站在她面前,八尺身高的身体若一座山,压在她身前,“汉女,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
“我已经解释了很多次,我没有对你下蛊毒邪术。”沈秀道。
话音落地,缠在腰上的鞭子收紧,鞭子尾部变成几片锋利而极薄的刀片,刀片直直抵住她的手背。
“你可知人身上的肉最多可以刮多少刀?四千二百刀。但月鞭可以刮你八千刀,你不会死,也不会晕过去,你会清晰地感受到每一片肉在你身上掉下去的痛苦。”
月摩珈说着话,月鞭上薄薄的刀片滑过她裸露出来的手背肌肤。
冰冷的刀片划过她的手背,她心头一窒。幸而刀片没有划破她的手背,只是贴滑过去。想着方才月摩珈说的八千刀,她浑身战栗,再次重复,“我没有对你下蛊毒邪术。”
月摩珈:“我有一万种折磨你的方法,能让你痛苦到想死,但求死而不得,你想试试?”
“你为什么就这么确定是我给你下的蛊毒邪术?你可以去查一查,我就一个平头老百姓,从来没接触过蛊毒邪术。”她恐惧到极点,反而比先前平静了几分。
他直直睨她,手里的鞭子微动,鞭尾的刀片直接刺向她,似乎要将她手背上的一片肉剜下来。
她猛地闭目。
就在这时,她的肚子咕咕叫起来。但她此时感受不到肚子的饥饿,全部心神被死亡的恐惧所占领。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未从手背上传来。她睁眼。
月摩珈正俯视她咕咕叫个不停的肚子。
他一直盯着她的肚子,她觉得,他可能想先剜她肚子上的肉。
然他一直未有动作,良久,月摩珈对那须罗说了一句吐火罗语,随之将鞭子从她腰上撤走。
“是,主人。”那须罗立刻走出屋子。
缠着腰身的鞭子离开了,沈秀瘫倒在软塌上,她因先前的恐惧浑身而发软。她不知月摩珈为何突然放过了她,但她实实在在地逃过了一劫。
等她稍微恢复一些力气,她转向月摩珈。他在打坐。因闭目而垂下来的长睫又卷又黑,蝶翼一样盖在冰莹如雪的眼底。
余光触及他手边的月鞭,她喉咙发干,别过脸,不再看他。
大抵一刻钟过去。那须罗折返。他端来一托盘。托盘里放着吃食。
“吃。”他将托盘放到她面前。
热腾的食物香气扑进沈秀鼻子里,她惊异地望向月摩珈。他方才是吩咐那须罗给她弄吃的?
她盯着吃食,不敢动。食物里面会不会有毒?如果有毒,这毒应该不会毒死她,毕竟月摩珈还要靠她解蛊毒邪术,不会直接把她杀了。
他方才说,他有一万种折磨她的方法。会不会食物里有一种毒,不会让她死,但会让她痛苦到想死,但却死不了,只能生生地捱着。
她久久不动作,月摩珈倏然掀眼帘,“不吃?”
她蜷缩手指,拿起筷子。饭食是楼兰人经常吃的熏炙羊排果饭。她夹起一颗葡萄,狠下心来,塞进嘴里。
慢慢咀嚼半晌。她等待着毒发。身体没有任何反应。或许见效不会那么快。她本想不吃了,但忖度片刻后,决定继续吃。
饱着肚子受折磨,总比饿着肚子受折磨好。饿着肚子受折磨,会更痛苦。
她给自己打气,快速吃饭。将葡萄,石榴,米饭,羊排,还有不知名的花瓣通通送进肚子里后,她喝下剩下的半杯果汁。
吃饱了,她坐在软塌上,等待毒发。等着等着,大抵等了有半个时辰,毒还未见效。
这么慢?她摸摸身体,还是说,饭里其实没有毒?她偷瞄闭目打坐的月摩珈与那须罗。
一直到中午,那须罗又端来饭食时,她仍未毒发。她悄然松气,拿起筷子吃饭。同时不着痕迹用余光去瞄月摩珈和那须罗。
此时,因要用饭,月摩珈和那须罗摘下了面纱。
看到月摩珈的整张脸,沈秀诧异。他的整张脸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绝色。
一双那么漂亮的蓝眼睛,竟搭配了那么普通平凡的其他五官。那须罗亦如此,同样是漂亮的红褐色眼睛,鼻嘴也平凡普通至极。
那样漂亮的眸子,出现在这样两张普通的脸上,很是暴殄天物。沈秀有一种直觉,这样漂亮的眼睛不会出现在这样普通的脸上。
她忽然福至心灵,想起自己脸上的人.皮.面.具。月摩珈和那须罗,他们或许戴了人.皮.面.具。
就像她戴了人.皮.面.具,只剩下一双眼睛还像自己。大抵是如此。她很快便不再关注他们的容貌,只专心吃饭。
那须罗吃饭时,向沈秀投以一瞥。她吃得很快。貌似很喜欢吃楼兰的食物。思及此,他的眸光微微一闪。
很多汉人都吃不惯楼兰的食物。她倒是接受得很良好。见她吃得一粒米饭也不剩,那须罗下意识脱口而出,“还要不要?”
沈秀只吃了七八分饱。她没有犹豫,“还要。”
那须罗观察月摩珈。月摩珈并未有什么反应。这便是在默许他的行为。他起身走出屋子。
这一次,他加大了食物的分量。沈秀吃得很撑。
去往京城的马车上。魏长生食不知味地咀嚼着午饭。才离开姐姐半日,他就想她了。
“好好吃饭。”魏朝清拍拍魏长生。
“嗯。”
马车外,侍卫见一飞鸽飞了下来,他取出飞鸽脚上的卷信。
“大人,有飞鸽传书。”
魏朝清掀开窗帘,接过卷信。打开信,他胸膛剧烈起伏,即刻吩咐道:“回锦州!”
侍卫犹豫,“可是大人,圣上有急诏,得赶快回京城。”
“不用管,立刻回锦州。”
“是,大人!”侍卫听令,连忙调转车头。
“舅舅,怎么啦?”魏长生听到魏朝清说要回锦州,又注意到魏朝清脸色很沉,他凑过去,去瞧卷信。
扫视完卷信,他瞪大双目,“什么!姐姐又不见了?她又被人掳走了?”
他着急起来,“舅舅,你不是说派了大内高手保护姐姐的吗?姐姐怎么会又被人掳走了!难道你没派大内高手保护姐姐?”
“掳走她的人,比大内高手更厉害。”魏朝清声音沉着。
魏长生张张嘴,一时失语。魏朝清又吩咐一句,“快些,尽快赶回锦州!”
魏长生也探出脑袋,“快点快点!”他急得双目一红,泪珠直接掉下来。
马车车轮一路碾压着官道,轰隆隆的声音与骤然降下的雷鸣混于一体。
雷声轰鸣,乌云团聚,天色瞬间暗下来,要下暴雨了。沈秀望着窗外的浓浓乌云。下一瞬,暴雨倾盆而下。
沈秀原本就因为恐惧而紧张到全身紧绷,这暴雨一下来,轰隆噼里啪啦的声响加剧了她的恐惧。让她心神更加紧绷起来。
她吸气呼气,竭力让自己放松。别月摩珈还没杀掉她,她自个儿先精神崩溃了。
不要再想回被杀掉,会被折磨的事,不要再恐惧,不要再紧张。放松,放松,平静下来,冷静下来。
她在心里给自己唱歌,边唱边改歌词,“好运来祝我好运来,好运带来了喜和爱。好运来我要好运来,迎着好运兴旺发达走四海!”
她会有好运气的,好运会降临到她身上。她不会死,她会重新回到爹娘身边,她会穿越回现代,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唱完好运来,她又接着唱,接着改歌词,“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去的。”
她与祖国不能分割,就算穿越到这里,她也一定会回到祖国的。
她渐渐放松下来,“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慢羊羊……”
炸雷轰地一下轰到耳边,她哆嗦一下,下意识看了一眼打坐的月摩珈。然后又哆嗦一下,她赶紧把升起来的恐惧压下去,“玛卡巴卡阿卡哇卡米卡玛卡恩……”
突然,她听到月摩珈冷冷的声音,“你在念什么咒语?”
她一惊,她在心里唱得入神,不小心将玛卡巴卡念出来了。
身上传来一阵吸力,她飞向月摩珈。他掐住她的脖子,“你在念咒语,给我下的蛊毒邪术的咒语?”
“不是,我没有念什么咒语,我、”她实话实说,“你们抓错了人,我太害怕了,就、就哼哼歌,缓解一下心情。”
月摩珈并不信,冰凉的指腹桎梏在她脖间,“把你刚才念的咒语再念一遍。”
她吞咽喉咙,“玛卡巴卡阿卡哇卡米卡玛卡恩……”
他皱眉。随后道:“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
“解不了,因为根本就不是我下的,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你们应该尽快去抓真正对你们下蛊毒邪术的人。”想到什么,她咳了下。
“我虽然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但、但我有一些朋友。我有一个朋友是魏朝清,魏朝清你认识吗?东陵圣上都很敬重的人。还有二皇子司马朗,世子司马烨,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是不见了,他们肯定会找我的。”
“他们都不好惹,你错抓了我,会得罪他们的。”
听了她的话,月摩珈露出一种神明一般的冷漠与睥睨,“几只蝼蚁而已。”
沈秀握紧拳头。月摩珈并不怕魏朝清他们这样位高权重的人。
“我再说一次,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他掐紧她,随时会拧断她的脖子。
那须罗见月摩珈似乎要拧断她的脖子,他无法自控地微微伸出手,想要阻止。
不能让主人杀了她。那须罗心里浮现出这句话。很快他便明白过来,是蛊毒邪术在作祟,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情绪。
月摩珈若有所感,转头看那须罗,“你也中了蛊毒邪术?”
那须罗嗓音发哑,“应该是的,主人。”
月摩珈眸光更加森冷,他看着沈秀,“不可饶恕。”
说着不可饶恕,但他并未动手,并没有拧断沈秀的脖子。他看着她良久,松开她。
沈秀双手撑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
一只通身蓝羽的西域蓝灵鸟从窗边飞进来。它浑身被暴雨湿打得湿透,停在月摩珈面前。
月摩珈取出它身上的信纸。它虽然浑身湿透,但信纸上没有一滴雨水。
看完信纸,月摩珈对那须罗说了一句话。那须罗回他。
他们两人用的土火罗语,不对,应该是楼兰语。吐火罗语是现代人给楼兰语取的名字,在古代,没有吐火罗语这一说法。她一直都在用错误的叫法。
隐约听到了三个字的声音,她耳朵微动。是她听错了,还是怎么的,她好像听到“谢扶光”这三个字。声调有一些不一样,但很像谢扶光这三个字。
可能并不是说的谢扶光,而是楼兰语里有和谢扶光这三个字一样的谐音话。
蓝灵鸟飞走,月摩珈离开屋子。房中只剩下沈秀与那须罗。
那须罗拿着蓝灵鸟带来的信纸,皱眉沉吟了三个字。好像又是谢扶光的谐音话。
她瞧过去。
那须罗与她对视上,他眉头一挑,“喂,汉女,你可知道谢扶光这人?”
沈秀惊然。她没听错。他说的就是谢扶光,原来方才他们说的就是谢扶光,不是楼兰语谐音话。是楼兰语的谢扶光叫法。
她问:“你说的是很有名的那个杀手,谢扶光?”
“是。你最近可有见过他?”
“他不是死了吗?就前一段时间在我们这里死的,我听别人说的。”
那须罗:“他没死。”
“什么?”她愕然,“他没死?他不是被人暗算死了?”
“暗算是假,他自己弄出来的,故意……”说到这里,他发现他没必要跟她多说这些,只问,“你最近没见过他?”
沈秀惶惶然,“没有,你们要找他?”
“对。”那须罗收起信纸。
谢扶光没死,他竟然没死!沈秀仿佛被窗外的雷劈了几道。
他没死,她之前白高兴了,白高兴了一场。她滞滞地弯着腰。
很快,她又告诉自己,不要再想这些。她得放松,得平静下来。她又在心里给自己唱歌,安抚自己的情绪。
察觉到唱歌都有些不管用了的时候,她尽力去想从前听过的那些笑话,让自己开心一些。
但想着想着,她不受控地又想到谢扶光。月摩珈和那须罗要找谢扶光。
他们找他做什么?他们是什么关系?若找到了他,她岂不是也要见到谢扶光,如果那时候她还活着的话。
她拍拍头,强行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继续想笑话。
“以后写文章,不能自称笔者。因为现在写文章,很少有人手写了。”
“那应该叫什么?”
“用键盘写的,就应该叫键人喽。”
“那用手机写的呢,现在都用触摸式的智能手机写了。”
“那就叫触生。”
诸葛亮掐指一算,对风说:“风啊,你向西刮。”
风破口大骂:“你才像西瓜!”
沈秀差点笑出声。她自娱自乐地想了好些笑话,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第45章
那须罗双手放在腿上, 默默打坐练功。练着练着,他开始分神,无法控制地转向沈秀。
她靠在软塌上, 抱着膝盖,虚视着窗外的瓢泼大雨。微微蜷缩弯曲背脊很单薄,她的骨架与其他汉女一样, 比楼兰女子的骨架略小。
因而看起来也更加脆弱羸弱,一巴掌就能将她拍碎似的。
他凝视她许久。反应过来自己在分神关注她, 他懊恼地皱眉,赶紧收回注意力。
她这蛊毒邪术真是厉害!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 整颗心都牵引向她。
主人也中了她的蛊毒邪术, 主人也会有和他一样不受控的反应吗?主人比他意志坚定,应该受到的影响会小一些?
他这般想着,眉心拧得更紧。得尽快让她解开他们身上的蛊毒邪术!
他们会很多折磨人的手段, 能让人欲生欲死。他们只需用其中一个手段折磨一下沈秀,保证她会求饶, 从而解开他们的蛊毒邪术。
但主人只是口头威胁沈秀, 并未实施行动。
他知道主人舍不得对她用那些能让人欲生欲死的手段。他……他也舍不得的。一想到她会受苦, 他就很难受。
思及此,他再次咬牙, 这蛊毒邪术还真是厉害!能让他舍不得伤她, 只想对她好。
他们调查过,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东陵老百姓。未学过武,也从未接触过蛊毒邪术。或许是她掩藏得得好, 所以才查不出来她如何学得这样厉害的蛊毒邪术的。
她这蛊毒邪术厉害到连蛊王都看不出来任何痕迹。主人去找蛊王时, 蛊王直接说主人身上没有任何蛊毒邪术的痕迹,并没有中蛊毒邪术。蛊王看不出来, 也解不了这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蛊毒邪术。
蛊王还以为主人是故意开玩笑,在捉弄他。
那须罗也以为主人在与蛊王开玩笑。但见到沈秀的那一刻,他明白,主人没有与蛊王开玩笑。
沈秀的蛊毒邪术,无形无痕,他甚至来不及反应与抵抗,就这样中招了。
他凝心静神,不再去想沈秀。然大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去想她。他再次凝心净神,但只是徒劳。
索性不练功了,他吐气,强制自己去想别的事。这么大的暴雨,主人也不等雨停了再出去。不过他能理解,毕竟主人想快点找到谢扶光。
蓝灵鸟带来了谢扶光的消息。谢扶光貌似出现在明静客栈。是以,即便下着暴雨,主人也毫不犹豫去了明静客栈。
彼时,月摩珈扫视已经人去楼空的明静客栈。他走出客栈。
还未走出去,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凑过来,“哟,楼兰的小美人儿,来爷亲一个!来给爷亲一个!”
男人手伸过来,要去摸月摩珈。
他还没碰到月摩珈,下一刻,男人双腿一痛,直接跪在地上。
沈秀托腮,一边观雨,一边放空大脑时,门边一响。
一个陌生男人被摔了进来。
男人满身酒气,趴在地上,“饶命!饶命啊!我是喝酒喝糊涂了,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月摩珈走进来,俯视地上求饶的男人。
那须罗惊讶,“主人,这人是?”
月摩珈没说话。
地上的男人继续求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喝醉了,我不是故意要非礼您!谁知道您不是女子啊,若是早知道你是男人,我就不……饶命,饶命啊!”
听到这话那须呵了声。这人敢非礼主人?真是好大的胆子!不要命了吗!
这边厢,沈秀听到浑身酒气的男人说的话,她厌恶地蹙起眉。
这男人并不像醉酒的样子,这会子说话说得挺利索的,哪里像醉糊涂了?
他无非是借着醉酒的借口,行龌龊之欲而已。还说不知道月摩珈是男人,怎么,是女人的话,他醉酒非礼就是理所应当的?
真是恶心的男人,不对,这种人不配为人,是畜牲。
月摩珈对她道:“我说过,你若不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我有一万种折磨你的方法。好好看着,我会如何折磨冒犯我的人。”
他话音落地,丢出一根蓝丝线,蓝丝线急速飞进男人身体里。
蓝丝线钻进男人身体后,跪在地上求饶的男人浑身陡然一僵。
很快,他的面部完全胀红,每一根筋都鼓了起来。
“啊!”他痛叫一声。
他浑身骨头仿佛都错了位,痛苦地哀嚎,却因为痛到极致,只能发出极其微弱的声音,“饶命……饶命……”
他痛到扭曲狰狞,浑身不停地打颤,仿佛受到了极致的折磨。
“饶命……”他哀嚎着,错位的骨头被身体里的蓝丝线牵动,无法形容的痛让他身体和灵魂撕裂开来,“救命,求求您饶了我……”
见他仿若在受极刑,痛到要死,沈秀面色发白。
过了好半晌,剧烈的疼痛让男人已经无法再承受,他从喉咙里挤出虚弱的话,“杀了我……求你杀了我……”
他不再求饶,而是求死。因为身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让他宁愿去死。
“求你杀了我!”他抓着地板,用力到指甲被地板撅断,血从他指甲里渗出来,“杀了我!”
沈秀看不下去了,她转过身,整个背部都在颤抖。
月摩珈正欲让她转过来继续看着,但发现她在发抖,他止声,而后吩咐那须罗,“那须罗,带他出去。”
“是。”那须罗将男人拎走。
月摩珈问沈秀:“看清楚没有?”
她低声道:“你尽管这样折磨我,你这样折磨我也没用,因为不是我给你下的蛊毒邪术。”
月摩珈沉默,眸光似雪。
沈秀低首,她已经做好被他折磨的准备。她一定要忍过去,一定不要像方才那个假装醉酒的畜牲的一样,因为忍受不住痛苦向月摩珈求死。
无论处在什么样的境地,她都不会求死。她要活着,好好活着。好好活着才有回到现代的机会。
月摩珈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低低埋着头,害怕又坚决。
良久,他只字未言,坐下闭目打坐。
沈秀见他没有要折磨她的意思,她坐回软塌。脑子里不停浮现出男人痛到扭曲的样子,她狠狠咬了一下手指,强迫自己不要再想这些画面。
不多久,天黑下来。暴雨还未停。
到了该睡觉的时间,沈秀困意绵绵。屋里灯盏未灭,她借着灯影,去瞧排排打坐的月摩珈和那须罗。
他们像是在打坐,其实是在睡觉。练武的人,很多都会以打坐的姿势入睡。
沈秀转过脑袋,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月摩珈掀开眼帘。他注视她许久,眸子里沁开冰雪,满目寒凉。
他一步一步走向沈秀,袖子里滑出一把匕首。
来到软塌前,他微微俯身,匕首刺向沈秀心口。
刀尖停在她心口上方,并未刺下去。他拿着匕首,久久不动。
在他身后,那须罗手上运着力,随时准备打碎月摩珈手里的匕首。
他知道阻止主人杀沈秀是背叛主人,但他不能让沈秀死。幸而主人没有把匕首真正刺下去。主人心软了。那须罗暗地里松气。
次日,月摩珈没再提让沈秀给他解蛊毒邪术的事。
到了晚上,月摩珈再次来到软塌前,匕首刺向沉睡中的沈秀。
又一次,匕首停在她心口上方,无论如何也刺不下去。
他握着匕首,忽而听到沈秀低低的梦呓。
“我一定会活着,一定会回去的……”她口齿含糊地梦呓着,泪水从眼角淌落。
触及她眼角流下来的泪珠,月摩珈收回匕首。他站在软塌前,一直看着她梦呓流泪。
天色微亮,东方鱼肚白显露,沈秀醒来时,屋子里只有她和那须罗两人。月摩珈不知踪迹。
至傍晚,月摩珈归来。他对那须罗道:“明日去江城。”
那须罗:“谢扶光去了江城?”
月摩珈颔首。
既然已知谢扶光去江城,为何主人不现在就赶紧追上去,还要拖到明日再出发?这并不符合主人以往的行事作风。虽然疑惑,但那须罗也没多问。
深夜时,月摩珈静静低视睡梦中的沈秀。灯火快燃尽时,他用鞭子缠住她的腰。
沈秀立刻醒来。感受到腰上的鞭子,她心跳加速,“你要干什么。”
“闭嘴。”他扔下这两字,起身飞向窗外。
沈秀被鞭子带动,也飞向窗外。他飞在空中,用鞭子拽着她飞行。
按照正常情况,月摩珈用鞭子拖着她飞的话,鞭子应该是往下坠的。但神奇的是,鞭子没有往下坠,她与他隔着一条鞭子,飞行的高度是平行的。
风刮过沈秀的面庞,她闭目,不敢往下看。生怕月摩珈会松手,怕自己会掉下去。
鞭子缠着自己的腰身,被拖着飞,勒得她有些疼,她有些难受地按住腰上的鞭子。
月摩珈回首,倏然停下来。他将她拉近。默然片刻,他伸出一条胳膊,楼住她的腰。收起鞭子,继续飞行。
冰冰冷冷,且强劲有力的胳膊搂在自己腰上,比鞭子勒在腰上要好受许多。沈秀微微松气。
一阵强风吹来,她条件反射,迅速抱住月摩珈的腰,唯恐强风将她吹下去。
月摩珈身形微停。
他垂下冰蓝的眸子,看了看缠住自己腰部的手。又看了看紧紧闭目的沈秀。最后什么也没说,继续前行。
沈秀一直闭目,也不知飞了多久,她悬空的双脚落到实处。
脚底踩到实处,她才敢睁眼。她发现自己踩在一处屋顶上,转而便发现这是自己家的屋顶。
她惊愕。他把她带回来了?
月光下,月摩珈冰蓝的眼里泛着冷光,“别再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杀了你。”
语罢他转身,头上的蓝色披纱飞起,扫拂过沈秀的手指,一瞬间便消失不见。
沈秀滞滞的,他这是放过她了?是不是终于查清他冤枉了她?
“谁在那里!”突然一声厉喝在沈家院子里响起。
第46章
很快便有两个男人拿着灯火飞到屋顶上, 认出沈秀,他俩急声道:“沈姑娘!”
沈秀第一时间摸自己的脸。脸上的人.皮.面.具不见了。
“是我是我。”沈秀往前走,踩着瓦片崴了下脚。侍卫扶住她。
“谢谢, 还请你们帮忙带我下去。”
被侍卫带下院子里后,沈秀直问:“我爹娘可还好?”
“安全着。”
沈秀点点头,直奔杨氏和沈有财的房间。
“娘, 爹。”
杨氏和沈有财躺在床上,都未入眠。夫妻俩这几日夜不能寐, 泪水都快哭干了。这会子他俩又在哭。
忽而听见外头传来沈秀的声音,夫妻俩哭声一停, 四目相对, “方才是不是秀秀的声音?”
“好像是!”
门被推开。夫妻俩借着朦胧的月光,认出沈秀的身形来,“秀秀!”他俩下床, 扑向沈秀。
他俩扑过来,沈秀差点被他俩撞飞。她连忙稳住身形。
“秀秀!你回来了?你这是去哪儿了?不是, 你这是被哪个天杀的给掳走了!”沈有财语速快到吐字不清。
沈家旁边的宅院里, 魏朝清轻拍魏长生, 终于将他哄睡。
他擦掉魏长生颊边的泪,微微叹息一声。
“大人!大人!沈姑娘回来了!”门外侍卫敲门。
魏朝清迅疾下床。他打开门, “你方才说什么?”
“沈姑娘回来了, 此时就在沈家院子里!”
魏朝清快步往外走。
“大人!您的衣裳还没————”侍卫喊道。大人外袍都没穿,头发也披着,就这么出去了。
大人素来端庄沉稳, 这是侍卫第一次见大人如此失态, 失态到仪容都不顾。
侍卫去屋子里,拿来魏朝清的外袍, 急速追上他。
沈秀正与父母说着她被掳走的原委经过,门边忽而传来魏朝清的声音,“沈秀!”
她一转头,就见魏朝清胡乱披着外袍,长发凌乱,与从前仪容端庄的他大相径庭。
他大步流星,步至她身前,“你可还好?有没有事?有没有受伤?”
“没有受伤,我很好,什么事也没有。”
魏朝清微绷的面部稍微松弛,“是谁?是谁做的?”
他刚问出这句话,司马烨和司马朗便冲进屋子里。他俩同样衣衫不整,一进来就问了与魏朝清差不多同样的问题。
沈秀重复,“我没事,真的没事。至于掳走我的人,是楼兰人……”
魏朝清:“下蛊毒邪术?”
“是的,他们说我给他们下了蛊毒邪术,但他们抓错人了,我说了他们也不信。不过他们现在把我放回来了,估计是知道冤枉了我。”她说。
“他们叫什么,长什么样?”司马烨咬牙切齿,恶狠狠道,“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知道他们是谁,至于长相,他们其中一个是蓝眼睛,其中一个是红色褐眼睛……”她具体描述了他们的长相,最后补充一句,“他们有可能带了人.皮.面.具。
魏朝清:“他们把你带到了哪里,你可知他们现在在何处?”
被带走,和被带回来时,沈秀一直都闭着眸子不敢往下看,且夜里黑乎乎的,她也看不怎么清楚,所以并不知月摩珈将她带到了哪里,那客栈也不知叫什么。
但她能确定客栈在锦州城。只是不清楚具体在锦州城的哪里。她仔细想了想,将客栈房间内置描述出来。
魏朝清和司马烨还有司马朗他们立刻派人去找人,她踟蹰道:“那两人武功很高,不动手就能杀人。之前保护我的那些暗卫就被他们……”想到那些为她而死的暗卫,她蜷缩手指,有点不敢让侍卫们去送死。
“暗卫没有死,只是受了伤。”
“是吗?太好了。”压在沈秀背上的重担瞬间被挪开。
魏朝清道:“放心,这次不仅有大内高手,还有江湖上的高手,一定会抓住他们。”
沈秀稍微放下心,随之满目愧疚,“夫子,那些暗卫为我而受伤,我……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不必自责。”
他见她眉眼憔悴,他道:“很晚了,你好好休息,不用再担心安全。”随后对向司马烨等人道,“都散了吧。”
司马烨不愿离开,他一直目不转睛,盯住沈秀,不让她离开她的视线。
司马朗也赖着不走,他一副紧张样,嘴里却说着安抚沈秀的话,“你放心,我找了好多武功高强的高手保护你,你以后绝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
沈秀:“谢谢,你们也赶紧回屋休息吧。”
最后魏朝清发了话,司马烨才皱着眉离开。司马朗瘪着嘴,不情不愿地走出屋子。
回到旁边的宅院里,魏朝清摸摸熟睡的魏长生,在他身侧卧下,闭目许久,不得入眠。
片刻过去。他起身披衣,衣摆滑过门槛,再次进入沈家院子。
他来到沈秀住的屋子的门前,看到同样去而复返的司马烨与司马朗,他们站在门前。
淡淡的月辉下,魏朝清望着沈秀屋里燃起的灯盏,沉静下来。
次日。沈秀还在睡梦中,就被唤醒。
“姐姐!姐姐!”
她支起上半身,去开门,一开门,魏长生就如一个炮仗似的,冲进她怀里,死死抱住她,“姐姐!你没事,太好啦!”
他哽咽着,哭了两声,“太好了。”
“没事了。”她轻抚他的脑袋。
哭了一会子,他哼哼道:“你昨晚就回来了,我那时睡着了,舅舅竟然不叫醒我!不然我就能早点见到你了!”
她笑,“夫子还不是为了能让好好睡。现在见到不也是一样的吗。”
他又哼哼几声。
“秀秀,你起了?赶紧洗漱了吃早食。”杨氏手里端着盆,走过来。
沈秀边洗漱边问:“早上吃什么?”
“我原是想做豆花和羊肉索饼,但魏大人一大早就带着菜来了咱家,说要给咱们做早食。”杨氏咂嘴,“魏大人竟也会下厨啊,不是说读书人都不会下厨的吗?”
“且魏大人手艺好像很不错,那肉羹做的,老香了。”说到这里,杨氏吸气,一副馋得不行的模样。
“夫子手艺极好的。”沈秀擦干手上的水,快步去厨房里帮忙去了。
魏朝清做的早食,全是沈秀爱吃的早食。她慢吞吞地吃着,心里想着事情。
旁侧,杨氏与沈有财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大人的手艺真真是好极了!”
魏朝清浅笑,给沈秀夹了一块肉角子。
“够了够了,吃不下了。”她连连拒绝,她碗里都快堆不下,全是魏朝清和司马烨司马朗他们夹的菜。
她拿碗避开,道:“夫子,那两个人有消息了吗?”
“没有。”
倏而想起什么,她又问:“夫子,之前皇上不是急召你回去?”
“没事,我过两日再走。”
“那皇上那边……”
“无碍。”
沈秀没再吱声。吃完饭,她转悠到侍卫面前,“你好。”
古代没有这样的问好方式,且没有上级对下级这样问好的,在侍卫眼里沈秀就是上级,听到她这样的问好,侍卫僵硬不适,拱手行礼。
沈秀:“你知道谢扶光这人吗?”
“知道。”
“之前听说他死了,又听说他没死,他究竟死没死?”
“之前听说是死了,但有小道消息,又说他没死,不太确定。”
“这样么。”沈秀沉吟,继续问,“你可知现如今武功很高强的人有哪些?”
“你问这个做什么。”魏朝清从身后走近。
她转身,“夫子,我想学武功,学很厉害很厉害的武功。”
“习武很辛苦,你不用学武功,会有武功高强的人保护你。”
“别人保护自己,不如自己保护自己。我想学武功,想有自保的能力。若是可以,我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
原本,她只想去武馆学些武功,无论什么武功都行。现在,她想学厉害的武功,能像谢扶光和月摩珈那样厉害的武功。普通的武馆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侍卫是学武的,对这方面比较了解,所以她继续问侍卫,有哪些人武功很高强。
“如今武功最最高强的,莫过于谢扶光,只是他生死不知。除了谢扶光,武林盟主,前武林盟主,还有前武林盟主的儿子,武功都极高强。”
武林盟主?这个世界还有武林盟主呢。沈秀点点头,“那他们会收徒吗?”
侍卫:“先不说他们会不会收徒,就算他们会,想做他们徒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很多人想拜他们为师,基本都铩羽而归。”
沈秀表示明白。那些武功高强的大人物,怎么可能会随便收徒。她没什么家世地位,也没有学武的资质和根骨,要想拜他们为师,难比登天。
“那还有哪些武功高强的,会收徒弟的,然后比较容易收徒弟的?”沈秀问。
侍卫还未回答,魏朝清道:“不用问了。”
“夫子?”
“你想寻武功高强的人拜师学武,这事交给我,我会替你寻来武功高强的师父。”
听到这话,沈秀安静下来。以她的能力,估计没法找到武功高强的师父愿意收她为徒。除非她有极高的天赋,或许那些武功高强的师傅可能会收她。
但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
夫子帮她,她会很麻烦他,会欠他人情。但欠人情,总比不能自保要好。她几乎是毫不犹豫,“谢谢夫子!若我真能成功拜师,学得厉害的武功,我一定会报答好好你!”
魏朝清眉目温润,“不用报答我。”
“我一定会报答你。”沈秀郑重认真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魏朝清能如此帮她,都是因为喜欢她。
而她明知如此,还要接受他的帮助,欠他人情,这种做法很不好,很自私。她在利用魏朝清的喜欢,可她没办法,在性命面前,这些都是小事。
除了回应魏朝清的感情,她尽可能地好好报答他的恩情。
待魏朝清离去后,沈秀仰首,望向屋顶,眸中带着向往与坚定。
她想要变强,想和谢扶光和月摩珈一样,能飞檐走壁,能百步穿杨,能断蛟刺虎,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掉敌人。
她若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便不会再那么容易被人掳走,不会被人轻易杀死。
燕州,一处府院里。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老爷。”
叶应天一身长袍,四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很是年轻。他接过花壶,慢悠悠地浇花。
浇完花,他在凉亭里坐下,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看到绝妙处,他拍膝盖,“好!写得好!不愧是朝清!”
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他笑着摇摇头。老爷是学武的,却极爱看书,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
日头渐高,即将要吃午食,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侍从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叶应天完全没反应。
“老爷?”
“老爷!”
他喊了好几遍,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收起书,叶应天去前厅吃饭。注意到桌上没人,他问:“云川呢?”
“公子他没回来,应该是在外面吃吧。”
“这小子。”叶云天净手,正准备吃饭,忽有侍从前来。
“老爷,有飞鸽传书。”
“哪里飞来的?”
“锦州。”
“锦州?”叶应天擦干水,接过信纸。
“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他很快写完回信,系在鸽子身上。鸽子快速飞往锦州。
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
中午,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叶应天含笑放下信。他问侍从,“云川在何处?”
“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
“快去叫他回来。”
鸿运楼里。站在台子上的说书人嗓音洪亮,“说时迟那时快,叶盟主亮出长剑……”
侍从听到说书人在说老爷之前的英雄事迹,他颇为得意地挺挺胸,上了二楼包厢。推开二楼包厢一间房,他快步入内。
包厢里,穿着白衣的少年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话本。
“公子,公子?”
少年手指微动,拿开盖在脸上的话本。
他扎着高马尾,几缕额发扫过眉眼,俊秀的眉眼里,透着浓浓的意气风发的张扬与少年感。
此时他略带困意,“做什么?”
“老爷叫您回去。”
“他叫我回去干什么?”
“有事。”
叶云川打打呵欠,他伸懒腰,“走吧。”
待回了家,叶应天一见他便数落道:“天天就知道去听说书,都多大了,也不去娶个娘子回来!”
叶云川用小指挠挠耳朵,表示已经听烦了,“爹,你叫我回来就说这个?”
“哼!”叶应天恨铁不成钢,“我要你收一女子为徒。”
“收徒?谁?”
“你魏叔的友人。我已答应他,你收他友人为徒。”
叶云川抱臂而立,“不收。我是能随便收徒弟的人?什么人都能做我徒弟?且教徒弟累死了,我才不收。”
“你收不收?”
“不是,爹,你让我收徒,你都不问我愿不愿意,哪有你这样当爹的!”
“我是你老爹!”
“那我是你儿子,我也随便弄个人来,让你收徒,你收不收?”
“你收不收?”
“不收!”
叶应天手掌运力,直接出掌,一阵罡风逼向叶云川。叶云川轻轻推手,便将这阵罡风打碎。
叶应天诧异,“你最近武力又精进了?”
“对啊,爹,你现在打不过我,别浪费力气了。”
“好你个小子!”叶应天认真起来,出招打他。
几个回合下来,叶应天完全落败,且叶云川还没出全力。
叶应天微微喘气,“老了,真是老了。”
“不是你老了,是我武功又长进了。”
运转了一番体内的气息,叶应天道:“你若是不收她为徒,那你现在就给我取个娘子回来,别人与你同样大的年纪,孩子都两三岁了,你连个女人都还没有,像个什么话!”
“那别人同我一样的年纪还有死的呢,我要不要也去死?”
“你!你个臭小子!你这是要气死我!你真不娶妻?你这是要我们叶家断子绝孙?”
“爹你不还年轻着吗,你争取再生几个呗。”
“你个不孝子!生你一个就险些让你娘疼死了,你还想让你娘生几个?”叶应天气得又对他出掌。
叶云川拍开他的手掌,道:“反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妻,娶妻有什么好,一个人多自在。魏叔肯定也是觉得娶妻不好,一个人自在,所以到现在也没成婚。”
话音落下,他飞向墙顶,扔下一句话,“爹,我晚上不回来吃饭了!”转瞬便消失不见。
他一路飞檐走壁,折返鸿运楼,路途中,他倏地停下来。
下面道路上。一大汉揪着一女子道:“你个死婆娘,你赶紧跟我回去!”
女子急道:“我不认识他!他不是我丈夫!他不是我丈夫!大家救救我!”
“啪!”大汉打她的一巴掌,“这死婆娘忒不要脸,跟别的汉子私奔,被我抓住了,还说不认识我!”
周围的行人听到这话,对女子指指点点起来。
“私奔?偷汉子啊!天呐这女人真不守妇道!”
“啧啧啧。”
“呸!真不要脸!”
女子哭道:“他骗人的,我根本就不是他妻子!救救我!”
然而周围的人就那么站着不动。相信大汉说辞的人,不太想管人家的家务事。而不太相信大汉说辞的人,看到大汉身后背着的大刀,也不敢乱帮忙。
终于有人不忍,站出来,“哎那个————”
“这是我们家的家里事!闲人勿管!”大汉怒瞪说话的妇人,拖着女子往前走。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走走走,那都是人家里事,咱别多管闲事,免得那到时候咱们还要吃官司。”
大汉强拖着女子往前走时,突然感觉手上一痛,不受控松开了女子。
紧接着,一白衣少年飞到他面前,俯视他,“你说她是你娘子,她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她叫张翠芬!燕州西街人!”
“我不是!”女子跑到白衣少年身后,哭诉道:“少侠救命!少侠救命!我叫周婉,并不是西街的人,是未央街的人!我与他素不相识!他就是个拐子!专拐我们这种落单的妇女孩童!”
“放屁!你个死婆娘!你个偷汉子的贱人!”
“住嘴。”叶云川道,“是与不是,去了衙门便见分晓。”
听叶云川说要进衙门,大汉心一虚,转身就跑。
叶云川笑了下。
大汉只觉浑身麻木,顿时不能动弹。
压着大汉去衙门时,大汉威胁叶云川,“你可知我老大是谁!你得罪了我,没好果子吃!”
“好啊,我等着你的好果子。”叶云川继续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没听说过小叶郎这个名号?”
大汉一惊。小叶郎!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小叶郎!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
他是叶云川!大汉懵了。完了,自己得罪大人物了。叶家势力盘踞在整个燕州,身后站着成千上百武功高强的高手,叶家还与众多达官权贵交好,是整个燕州城谁都惹不起的人家!
完蛋了!大汉吓傻了。
叶云川直接将他扔进衙门里,继续前往鸿运楼。
未料他刚进包厢,就看到包厢里坐着的叶应天。叶应天沉沉道:“你若收徒,我就不再催你成亲。”
静默半晌,叶云川问:“此话当真?”
“当真。”
“好。”叶云川点头。
他已做好打算。到时候他便随便教那位女子,而后做出不会教,教不来,不擅长做师父的姿态与表现。这样的话,他爹肯定不会让他再教徒弟。
谁让他爹不顾他意愿,乱收徒。
“不过,不可将叶家的凌云诀教给她,教她一些其他的功法即可。”
凌云诀乃叶家独门功法,怎能传给外人。
“我知道。”叶云川道。
此时,楼下说书人大声道:“那叶盟主,在外面看着威风,在家里却很是惧内,是个耙耳朵。”
听到这话,叶应天脸都绿了,“胡说什么!”
“哪里胡说了,爹你不就是个耙耳朵吗,娘她————”
“赶紧给我回去,一天天的,净听一些胡编乱造的东西!”叶应天恼羞成怒,甩袖离去。
叶云川忍俊不禁,他没听叶应天的话,直接躺下,继续听说书人说书。一边听一边嗑瓜子。
晚时,得到燕州那边传来的消息后,魏朝清放下心来。他唤来沈秀。
“我已替你寻好师父,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他已答应收你为徒。”
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沈秀没想到魏朝清竟如此有能耐。前武林盟主之子,那可是侍卫口中所说的,江湖上最厉害的那几人之一。
她可以拜那样厉害的人物为师?也可以像他们那样,变得很强很强?
一想到自己可以变成飞檐走壁,百步穿杨的强人,她激动起来,“谢谢你!夫子,我真不知要如何感谢你,太谢谢你了!”
魏朝清:“不用如何谢我,”他语气停了一停,“你能好好的,就当是在谢我罢。”
第47章
“夫子, 拜师的学费要多少?我是说,束脩,束脩要多少?”沈秀踟蹰。
“不要束脩。”
“不要?”
“我与叶应天交情好, 你不用交束脩。”
沈秀再次给魏朝清行大礼。她知道,拜叶云川那样厉害的高手为师,要交的学费定然不少。她家可能给不起。但有魏朝清的人情在, 她不用交学费。
夫子对她恩重如山。
沈秀要去燕州学武。沈有财几乎毫不犹豫,“那我们一家人就搬去燕州!”
沈秀道:“学武不是一两日便能学成的, 我有可能要学好多好多年。”
“没事,那我们以后就住燕州, 一辈子住那儿也行。”
听到这话, 司马朗挑眉,“伯父,你不是说, 你们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不想背井离乡, 不想离开祖籍地吗?”
“为了秀秀, 背井离乡也没什么, 反正燕州离锦州也不是特别远。”坐马车的话,到燕州大抵要五天的时间。
沈有财倒是极其宠爱沈秀这个女儿。司马朗对此很满意。
司马烨凝眸, 问沈秀, “习武很艰苦,你一个女子,岂能受得了这苦?”
“我能。”
他目色沉凝, 似不愿她去受这苦。
但沈秀坚决要学武。
“秀秀, 你且放心,无论你要学多久, 都没关系,爹支持你!”沈有财做保证。杨氏也赶紧附和。
一家子决定好去燕州,开始着手准备去燕州的事。有魏朝清和司马烨他们给沈家开绿灯,路引相关手续,很快都办理完毕。
司马烨与司马朗本来也要送沈秀去燕州。只是京城那边来信,长央公主病倒,司马烨与司马朗不得已只能赶快回京。
回京前,司马烨对魏朝清道:“夫子,劳烦您好好照顾她,我会很快去燕州。”
司马朗也道:“对!夫子您得好好照看她,她去了燕州,千万不要让燕州的人把她欺负了去!”
魏朝清颔首,“我不会让她受欺负。”
两日后,一行人坐马车,快马加鞭赶往燕州。
快马加鞭,路上几乎没有耽搁,不到四日,一行人便抵达燕州。魏朝清已安排好住处,马车直奔离叶府极近的宅院。
“以后你们便住这里。”站在大宅院前,魏朝清温声道。
“多谢夫子。”
原本魏朝清欲给沈家安排更好的宅院,但沈秀与她爹娘坚持要给钱买宅院。是以,他才安排了价钱合适的,沈家能够承担得起的宅院。
因沈秀要练武,需要的宽敞的地坝,是以,魏朝清选了一个露天院子比较大的宅院,一共三进三出,占地够大,但其他方面不够好,然而这样的大院子,沈家已经很满足。
进了院子,休整片刻,又吃过饭食,沈秀洗漱一番,穿戴整齐,戴上面纱,与魏朝清一同去往叶府。
叶府宽阔,四处都是花花草草,一派幽静悠然。
进门没多久,一道苍劲有力的声音迎面而来,“朝清,我方才还在午睡,没来得及迎你,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叶应天一身青衣,大步流星至魏朝清面前。沈秀快速打量了他一下。
叶应天比她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眉眼刚毅中透着些许俊致,裸露出来的手背上透着习武之人的遒劲力量之美。
“叶兄,许久不见,你似乎又年轻了许多。”魏朝清温声浅笑。
“哪里哪里,你才是又长俊了许多!”叶应天笑呵呵道。
待两人互相寒暄一番,魏朝清即刻给叶应天介绍沈秀,“这位便是沈秀。”
叶应□□沈秀看去。沈秀连忙摘下面纱,福身作礼,“叶老爷。”
叶应天笑道:“不必如此多礼。”他作出请的姿势,“快请进。”
入了前厅,叶应天请他们入座,侍从端来好茶。
茶香缭绕,沈秀托起青瓷碗,掀开茶盖,碧悠的热茶仿佛是清泉上蒙了一层半绿的细纱,色泽悦目,馥郁醇香。啜饮一口,唇齿瞬间留香。
她从前没喝过什么好茶,也就在公主府和魏府喝过一些好茶,其实也品不来什么茶。但她知道,手里的这杯茶,是极好的茶。她连连抿了好几口。
叶应天放下茶杯,“小姑娘,你为何想学武?”
沈秀:“我想变强一些。”
“学武极其辛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女子学武,更加辛苦。”
“我晓得的,我不怕辛苦。”
这时,侍从上前来,对叶应天道:“老爷,公子不在家。”
“定是又在鸿运楼,去,赶紧叫他回来。”说完,他目露歉意,对沈秀和魏朝清道:“这小子爱听说书,总往那边跑,得稍微等一等他。”
鸿运楼二楼包厢。叶云川靠着躺椅,右腿曲在躺椅上,潇洒懒散地听着说书人说书。
“公子!公子!”
“怎么了?”叶云川懒洋洋地放下右腿。
“魏大人还有那位要拜您为师的女子来咱们府上了。”
“这么快?”
“是的,公子,老爷叫您赶紧回去。”
叶云川眨了下睫毛,“小顺儿,去,给我弄一壶酒来。”
“公子,您要酒干嘛,咱得赶紧回去!”
“叫你去就去,快些。”
小顺儿抿嘴,立刻去拿了一壶酒来。
“小顺儿,你先回去,我等会儿回去。”
“可是……”
“听话。”
小顺儿欲言又止,最后听令,离开了鸿运楼。
叶云川在鸿运楼里拖了许久,回府之前,他喝下两口酒,把剩下的酒洒在身上,用内力逼干衣衫间浸的酒。
随之拿着酒瓶,带着浑身酒气,慢吞吞往家里走。
平素里,他用轻功飞回去只消半刻钟时间,但他这会子故意走回去,还走得慢悠悠,故而好半天才到家。
到了家,他作出醉酒的模样,摇摇晃晃去前厅。
“爹……爹……听说我徒弟来了?”他摇晃着身体,大着舌头道。
叶应天面色铁青,“叶云川!”
“爹,你怎么还重影了?”他笑道。
“你这个混小子!”叶应天拉他过来,“快见过你魏叔。”
魏朝清看着醉醺醺的叶云川,微微蹙眉。
沈秀也皱起眉头。这酒鬼,就是她未来师父?怎么看着有些不靠谱?
叶云川扮作酒鬼,就是要让魏朝清他们觉得他这人不靠谱,就是要给他那位未来女徒弟留下不好的印象。他醉醺醺地给魏朝清行礼,“魏,魏叔,嗝……”他打了一个酒嗝。
“你这是喝了多少?”魏朝清问。
“不多不多,就一瓶。”说着一瓶,他却伸出三根手指。
叶应天黑着脸,吩咐侍从,“去,给他拿醒酒汤!”
魏朝清:“先让他回房醒酒罢。”
“我没醉……我没……”叶云川身体摇晃着,余光触及魏朝清旁侧的沈秀,他声音停下来。
眸光微闪,他问:“这位是……”
“这位便是你要收的徒弟,她叫沈秀。”魏朝清道。
沈秀上前半步,拱手作礼,“叶公子。”
叶云川默然片刻。
几乎是一瞬间,他眉眼间的醉意消散得一干二净,身体也不摇晃了。他笑笑,“其实我没醉,这不是许久未见魏叔了,想与魏叔开个玩笑,魏叔莫要在意,莫要在意。”
“你没醉?”
“没。”叶云川朗声一笑,眼神清明,完全没有醉意,“与您开个玩笑而已。”
“你这孩子。”魏朝清叹气,转而道:“这是沈秀。”
叶云川与沈秀四目相对。他清嗓,“在下叶云川,云海山川的的云川。你要跟我学武?”
“是的。”
他的视线在她身上逡巡,“让我看看你根骨如何。”
“冒犯了。”他伸手,快而准地点过沈秀的右下肋骨。
“嘶!”她疼得浑身麻了一下。
见状,叶云川手上力道轻了些,检查过她的根骨后,他沉默不语。
学武这事,天赋资质尤其重要,勤奋刻苦只占一小部分。事实很残酷且不公平。如若不然,满天下都是武功高绝的高手了。
沈秀完全没有练武的资质。可以说资质非常差,且年纪还大,学武的年纪太晚,学武完全成不了大器。她要学武,会比其他人要辛苦,比其他人要慢,到最后学得的武功也可能会很平平。
“你……”他启唇,欲言又止,他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一些,“你一女子,最好还是不要学武,会很累很辛苦,你可能坚持不了。”
“我不怕累不怕辛苦,我会坚持下来的。”沈秀目露坚决。
叶云川静默几许,“你不怕辛苦,好,那若你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更苦更累,到最后却可能成不了大器,武功只能平平,你也愿意?”
沈秀明白他的意思。她没有天赋,学武会比别人更苦更累,到最后可能也学不得什么厉害的武功,成不了什么高手。
就像有些人在学习上没有天赋,再勤奋再刻苦,也比不上那些天才。天赋上的差距,何其真实而残酷。
但她还是要学,“我愿意。”
“你确定?”
“确定。”
叶云川:“好,那我便收你为徒。”
沈秀喜上眉梢,“谢公子,不是,谢师父!”
旁侧,叶应天道:“瞧你那浑身酒气,哪里有个师父的样子,赶快去换一身干净衣裳!”
“这就去。”叶云川拱手,离开前厅。离开前厅后,他转身,回望一眼前厅,神色不明。
晚上沈秀他们在叶府吃了晚饭,饭毕告辞,明日再来府里进行拜师礼。
待他们离去,叶应天对叶云川道:“云川,我知你不愿收徒,你定也不会好好教沈秀武功。但我见这姑娘面善,是个好姑娘,所以,你要好好教她。”
叶云川:“谁说我不会好好教她?我会好好教她。”
“那便好。”叶应天语罢,面前浮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容颜。
也不知为何,他一见这姑娘,就只觉面善,只觉她极其合他眼缘,忍不住想要疼爱她。
他想,他若是有一个女儿,也该是沈家小姑娘这样子,细眉杏眼鹅蛋脸,清清秀秀,乖巧文静。
彼时,魏朝清与沈秀正坐着马车回家。魏朝清问:“你觉得叶云川如何?”
“很好。”沈秀觉得,叶云川这人脾性不错,看起来很好相处。就是年轻了些。
他才十九,严格上来说,其实她比他大。她在现代已经二十岁,二十岁才是她的真实年龄。于她而言,十九岁的叶云川,就是个大一的小学弟。
不过他虽然年轻,但武功却很高超。他身怀奇骨,乃是武学天才,能跟着他习武,是她的荣幸。
次日一大早,沈秀带着准备好的拜师礼,去往叶府。
拜完师,她换上练功服,跟随叶云川来到练武场。
叶云川负手而立,微风吹着他的高马尾。虽然眉眼间带着张扬的少年气,但开口却很有为人师的严肃与老道,“沈秀,你想学什么功法?”
“师父,我想学厉害的功法。”
“不是你想学什么功法,就能学什么功法,你须要学最适合你的功法,那样才能事半功倍。”
“我不知道最什么适合我。”
叶云川:“以你的根骨来看,你最适合学……”他止声。
她根骨太差,最好是学厉害一些的功法,这样才能补救一下她根骨上的差劲。
他这里,最好的功法便是他们家的独门功法,凌云诀。只是这凌云诀,只传叶家人,不传外人。
即便她是他徒弟,那也是外人。
他忖度片刻,决定让她学比凌云诀稍次一些的穿云诀。
凌云诀,学成之后可碎山翻河,飞天踏海,凌于云之上,而穿云诀,亦可飞天踏海,只是功力要弱许多。
不过对沈秀一个普通人来说来说,穿云诀已算神功。
“穿云诀?学成之后可以破山荡河,飞天踏海,在云间穿行?”沈秀瞳仁发亮,嗓音干涩,“这、这么厉害!”
“只有完全学成,才能如此厉害。”叶云川没把后面的话说完。沈秀完全学成穿云诀的可能性不大。她最多可以学到穿云诀两成的境界。再高的境界,她恐怕突破不了。
不过两成的境界也够她用了。两成境界能让她力大如金刚,身轻如燕,一人对上百人不在话下。
“师父,我会努力学成穿云诀的!”沈秀握拳。
“有志气。”叶云川用脚尖挑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今日你先练力,把这石头举起来,先举一个时辰。”
沈秀见他用一根手指支撑起那么大一块石头,她满目敬佩,双手去接石头。
接住石头的那一刹那,她没拿住,石头直接砸在地上。没想到石头比她想象中的重许多,她根本拿不起来,更遑论举起来了。
她弯腰,尝试将石头抱起来。完全抱不动。
“算了,拿一个轻一点的。”叶云川换了一个石头。
她勉强能抱起来了,但实在是举不起来。
叶云川只能一再降低石头的重量。
终于能把石头举起来后,沈秀松了口气。
叶云川将她的姿势纠正,“先举一个时辰。”
也就是两个小时。沈秀点头。但才举了不久,她的手臂就开始发抖。
坚持住。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住。她满面涨红,汗珠滚滚而落。手臂的颤抖传至全身,痛苦让她整张脸都团了起来。
练武场凉台那边,同叶应天一起观看沈秀练武的魏朝清,抬步就要往前去。
叶应天及时拦住他,“朝清,不可干涉她练力。我知你不忍,但她必须要吃这样的苦。”
魏朝清停下来,神色隐忍。
这边,叶云川见沈秀快要撑不住了,还在继续撑,他道:“不行了就放下来。”
她没有动,再坚持了片刻,终于坚持不住,放下石头。
“半刻钟都没到,歇息一会儿再继续练。”叶云川道。
“是,师父。”
练力练了一个下午,沈秀浑身疼痛,走路都发软。侍从将一碗药汤端给她。
“这是配合练功服用的药汤,能缓解你身上的疼痛。”叶云川道。
沈秀连忙把药汤灌下去。上了马车,她直接瘫在马车上。
魏朝清声含心疼,道:“不用再练了,别再练武了,你不需要练武,不需要如此辛苦,会有人保护好你。”
她一边捏着胳膊,一边道:“不,我要练武。夫子,我会坚持下去的。”
他看着她,一声叹息消失在微风里。
到了家,杨氏和沈有财迎上来关心道:“秀秀?你学得如何?苦不苦?累不累?”
沈秀摇头,洗漱一番了去吃饭。练武要食补,尤其要吃肉。晚上她吃了不少肉。在院子里跑了几圈,沐浴后入睡。
魏朝清没有入睡,他去了地方官员那里。沈秀以后在此处居住,他必须保证她的安全,不让她受欺负,是以,他得让燕州有权有势的人物都罩着她。
深夜,月华微浅。沈秀没睡着。她便起床,去把院子里盖井的石头扛举起来。
举到浑身大汗淋漓,举到全身发软,她依然不放弃。酸痛到无法控制流出眼泪时,她一边吸气,一边坚持举着石头。
她要变强,她要学得神功,她要破山荡河,飞天踏海,穿行云间。
她不能再像从前那般,随便就能被人抓走,毫无反抗之力。
想起让她受重伤的谢扶光,想起差点杀了她的月摩珈,她咬牙,继续举石头。
她一定会学成穿云诀。她没有天赋,唯有努力刻苦。她相信,努力刻苦也会出奇迹。
与沈秀同样睡不着的还有叶云川。叶云川手枕着后脑勺,一闭目,脑海里便浮现出沈秀一脸痛苦地练力的场景。
她练力的痛苦,仿佛无形间转移到了他心脏上。
良久,他吐出一口气离开卧房,飞跃至屋顶。
夜风吹拂他的头发,他微微侧眸,目光偏向远处沈家院子的方向。
第48章
月高风淡, 京都公主府里,司马烨用掌心探司马长央的额头。随之轻手轻脚离开卧房。
他回到自己的卧房,跨过高高的门槛时, 面前不由浮现出沈秀跨过门槛,险些被门槛摔倒的画面。
他久久凝视门槛,而后开口吩咐, 让人把门槛放低。
秦伯诧异:“殿下,不可啊。”
门第越高, 门槛越高,高门槛代表着身份地位的尊贵, 殿下把门槛放低, 这不是放低自己的身份么。
“照我的吩咐去做。”司马烨不容置喙。
“是,殿下。”秦伯刚走,侍卫就前来将燕州飞来的书信递给司马烨。
他即刻打开信纸。信上说, 今日沈秀拜师成功。她今日练力,举了一下午石头。练完后, 步伐颤巍, 走路不稳。
看到此处, 司马烨目色微沉,“那些参药送去了没有?”
“已经送过去了, 估计还得要两三日才能到燕州。”
永宁殿里, 司马朗也在问宫人,“还没送到?”
“殿下,燕州离京城有六七日路程, 没那么快。”
司马朗嗯了一声, “继续寻那些什么天材地宝,不管要多少钱, 通通给我买过来。”
练武,食补和药补也很重要,司马朗希望沈秀能少受些罪,是以,他派人到处去搜罗对练武有用的天材地宝,只希望能够助她早日习得高强的武功。
天还没亮,沈秀就起了床。在院子里跑了好几圈后,她开始举石头。
见沈秀那么早就起来练功,沈有财心疼得脸都皱成了老太太的模样。他对杨氏说:“今早的索饼多放些羊肉,得让咱闺女好好补补。”
“行。”杨氏应完话,去厨房时,发现厨房里已经亮起灯火。
屋子里有人,是魏朝清。
“大人?您这么早就起了?您这是在熬什么,怎么一股子药味?”
魏朝清轻轻推动锅里的汤,道:“我熬了些参汤,给沈秀喝。”
得知这参汤里的药参价值千金,喝了能舒筋活血,有利于练功,杨氏连连道:“使不得,使不得!”
哪能让魏大人如此破费!这参药可是价值千金啊!
“没什么。”魏朝清温声道。
“哎呀!”杨氏不知她闺女究竟是撞了什么大运,能与魏大结交,能让魏大人如此帮她。
她快步来到沈秀面前,将此事告知沈秀。沈秀将石头放下来,去往厨房。
“夫子,师父那边有给我配药汤的,不用你这么破费。”
魏朝清:“并不破费,快熬好了,等下你喝一碗,喝了再去练武场。”
他已经熬了,她不喝也不好,于是便道:“这次就谢谢你了,以后可不许再这样。”
喝下参汤,吃过早食,晨曦将将露出来。沈秀换上练功服去叶府,魏朝清仍要与她同去。
“夫子,我这里不需要你照看了,麻烦你这么久了,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你赶紧回京城,不然皇上会……”
“没事,别担心。”魏朝清眉眼蒙上一层黯然,“我明日便要回去,此去京城不知多久才能再见,让我再……”
让我再多看看你。后面的话他没说完。
魏长生接过他的话,瓮声瓮气道:“姐姐,我们明天便要走了,我想再和你多待一些时间。”
沈秀摸摸他脑袋,没再说什么。
马车行至叶府大门前,他们三人下马车,来到叶府门前。门倌上前行礼,毕恭毕敬打开大门。
待沈秀他们进大门时,门倌关门。关门时,门倌目不转睛地盯住沈秀往里走的背影。
目送着她的背影,门倌心里有蜜糖汁蔓延开来一般,直到背影消失不见,他才失落地耷拉下肩膀。
意识到自己心中的妄念,他站在门边,打了自己一巴掌。
沈姑娘是魏大人之友,不是他这种小奴才能肖想的!
可是他真的……真的好想……他又打了自己一巴掌。接着,他深深地埋下脑袋。
从没有哪一刻,他如此怨憎过自己低贱卑微的身份。他这样低微的身份,肖想沈姑娘,那是侮辱了人家。
到达练武场,沈秀一眼看见在练武场舞剑的叶云川。
浅金的晨曦下,叶云川一袭白衣,束着箭袖的手臂挥动,长剑如影似魅。
白衣胜雪的少年,衣袂飘逸,手持长剑,剑气冲霄。
剑气仿佛刺破了万千晨曦,刺破的晨曦碎在他的白衣上。光芒浸氲衣衫,他仿佛在发光,熠熠生辉,如若天神一般。
发现有人来,他停剑收剑,微微转身,高高的马尾在半空中一扫,扫出浅金的弯弧。他笑得清朗,“魏叔。”
魏朝清道:“如今你的功夫是否已经比过你父亲?”
“早就比过他了。”叶云川挑高眉头,眉宇间带着少年气的轻狂。
沈秀满目崇敬,“师父,您太厉害了。”她什么时候也能把剑练得如他一般剑术精妙,舞剑如飞?
面对沈秀时,叶云川脸上多了一分严肃端庄,端起严师的架子来,“你若努力刻苦,也能如此这般。”
接着他道:“你先围绕着练武场跑两圈,活络活络后,举半个时辰石头。”
“是,师父!”沈秀没耽误半点时间,立刻跑起圈来。跑完圈,举完石头,叶云川开始教授她打熬筋骨的基础招式。
“看清楚。”他先是以正常速度打了招式给她示范,随即慢速,一招一招分解给她看。
她在边上跟着他学着,他示范了几遍后,她道:“师父,我记住了。”
“打一遍我看看。”
她将一整套招式完全打出来。
叶云川:“记性不错。”
只是打出来的招式很不标准。他立在她身后,拍平她的背脊,将她的手臂拉直,纠正她的招式姿势。
碰到她的身体时,他眸光微微闪烁,下一瞬恢复如初,继续纠正她。
沈秀很少与别的男子如此贴身接触过。她一开始有些别扭,但很快便适应起来。叶云川是她的师父,是师是父,与他贴身接触并没有什么。
凉台那边,魏长生见叶云川与沈秀亲密接触,他嘟起小嘴,转而想到叶云川并不是什么其他男人,是沈秀的师父,他嘟起的小嘴又放平下去。
他边侧,魏朝清看着叶云川碰出沈秀的身体,他静默着,唇角微抿。
今日的任务便是学会打熬筋骨的基础招式。到了下午太阳落山时,沈秀擦擦汗,打着摆子走出练武场。
叶云川见沈秀累得浑身无力直打摆子,他面色微凝。
沈秀在叶府里喝完汤药,回家狠狠吃了三碗大白米饭。
“瞧你饿的。”杨氏赶紧给沈秀夹大块肉。沈秀吃完,歇息许久后,先复习了一下基础招式,打熬筋骨后,又开始举石头。
次日天不亮,她早早爬起来,跑步,练招式,举石头。
魏朝清站在屋檐下,一直凝视举石头的沈秀。
“夫子?”沈秀发现他,转过头。她胳膊打着颤,眸子里却带着灿烂的笑,“夫子,我比之前举的时间长了些。”
“很不错。”他拿出帕子,伸手要擦她头上的汗。因顾及到礼节,他及时停住动作,只把帕子递给她,“擦擦汗。”
她接过绿帕子,擦汗后,道:“我洗了再还给你。”
他却直接拿走帕子,“不用。”
吃过早食,沈秀一家将魏朝清与魏长生送上马车。
她招招手,“夫子,长生,你们一路平安。”
魏朝清:“若得了空闲,我会很快再来看你。”
魏长生双目微红,“姐姐!等到了休沐日,我会来看你的!”
马车行驶而去,魏长生一直堆积在眼里的泪水淌落下来。他哭着,抱住魏朝清,“舅舅……”
魏朝清抚摸他的脑袋,“别哭,我们会很快再来这里。”
烈日高悬,沈秀站在烈日下,站桩凝神,练凝力。
叶云川走过来,“站了多久了?”
“快要一个时辰。”
“再站半个时辰,能不能坚持?”
“能!”
“好。”叶云川离开。他坐到凉台下,目光落在沈秀身上。
一滴滴汗珠从她额头上滑落,她的脸晒得通红。
他垂睫,片刻后,走到她面前,“可还能坚持住?不行便算了。”
“还能。”
他张嘴欲言,最后什么也没说。
沈秀累到膝盖开始弯曲松懈时,面前闪过谢扶光他们的身影,于是她一咬牙,膝盖又直起来,继续坚持住。
终于将剩下的时间熬完,她腿一软,直接跪下去。还未跪下,她被叶云川一把捞住。
“谢谢师父。”她起来缓了缓。去凉台那边歇息喝水。
叶云川倏然道:“下午不用练了,放你半日假。”
她讶然,“不是练五日休息一日吗?师傅是不是怕我撑不住,坚持不了?我可以的师父,我下午不用放假。”
“不行。等会儿你喝了药汤,休息半日,明日再来。”叶云川语罢,转身离去。
他一个飞身,飞向鸿运楼。
“叶公子,这几日你怎的都没来?”鸿运楼小二满面堆笑。以往叶公子可是每日都来听说书的。
“有事。”叶云川直奔包厢。
小二备上酒水吃食,放置好凉屋的冰块之后,退出包厢。
叶云川背靠躺椅,右腿习惯性地曲在躺椅上,懒懒散散听着说书人讲戏。
然而素日里能让他听入神的戏,他此时完全听不进去。
他脑中浮现出沈秀累到筋疲力尽,疼到咬牙的模样。
她很能吃苦,很能坚持。
她这般苦累,应该要学最好的功法,这样她付出的努力才能获得更多的回报。
应该教她凌云诀,而不是次等的穿云诀。他脑子不由里响起这样一句话。
他皱眉。
凌云诀不能传给外人。不能教给她。
夜里,叶云川仍然无法入睡。他离屋,从酒窖里拿出一瓶酒,飞向屋顶。
坐在屋顶上,他遥望黑漆漆的远天,喝下一口酒。
第49章
半夜里, 沈秀被疼醒。练了打熬筋骨的招式,身体筋骨会慢慢重组,筋骨挪动重组, 疼痛必不可免。即使服用了汤药,也只能缓解一点点疼痛。
她蜷缩起身体,疼到只觉身上每一块肉都不是自己的了。熬着痛, 她在心里开始给自己唱歌,想一些搞笑的笑话, 以此来分散注意力。
疼痛慢慢消散时,她浑身如散了架, 沉沉睡去。
公鸡鸣叫将她唤醒。外头还黑着, 不过天儿也快亮了。她瘫在床上,通身疲倦酸软,完全不想起来。
懒惰与怠倦席卷而来, 仿若钉子一般,死死地将她钉在床上。
感觉到自己被钉在床上, 无法起身, 又要睡过去时, 她狠狠一恰自己的大腿肉,疼痛让她顿时清醒过来。
才练了几日功, 就坚持不住了?她骂着自己, 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她赶紧练早功去了。
沈秀吃完早食去叶府没多久,沈家院子大门被敲响。
来人是城东的楚员外。他此番前来拜访, 目的是送礼结交。
见又有人来拜访送礼, 杨氏和沈有财四目相对,不禁再次无奈起来。
这几日总有人来拜访送礼来者皆是燕州本地有名有号的人物。
他沈家与魏大人交好, 与二皇子和世子交好,沈家的女儿还是叶云川的徒弟,这可了不得,是以本地不少人都来巴结沈家。
这些人送来的礼,他们哪里敢收,通通都拒绝了。一开始他们怕落人面子,得罪这些人物,沈秀提醒了夫妻俩一句,沈家身后站着魏大人,不用怕得罪这些人,收了礼那才不妥。
于是夫妻俩才放心大胆地拒绝了这些人送的礼。只是燕州的知府与知县被拒后仍三番两次前来送礼,前日他们俩来送礼,恰好被魏朝清撞见,魏朝清没多说什么,只让杨氏与沈有财收下礼。
夫妻俩便收下了知府与知县的礼。也只收下了他们俩的礼,其他人的都没收。
回绝了楚员外送的厚礼后,杨氏和沈有财去看豆腐压好了没有。
其实宋玉的聘礼,知府知县送来的厚礼,以及他们家这么多年的积蓄,加起来足够他们一家子衣食无忧地过活一辈子,他们不用再去做那豆腐生意。
但夫妻俩左右闲着无事做,又想着多赚些钱给沈秀用,于是便打算继续在燕州做豆腐生意。
说起来,来燕州之时,魏大人就提出过会给他们安排工钱高且不累的活计,世子和二皇子也提过此事,还直接说过要送他们钱,让他们家一辈子锦衣玉食,不用再辛苦赚钱。
杨氏与沈有财一口回绝。魏大人他们已经帮他们家太多,恩情早就还不清了,他们真的受不住再多的恩情。
再者,他们俩擅长做豆腐,而魏大人他们安排的工钱高且不累的活计,他们俩也不一定做得来,也不一定喜欢做。
还是做自个儿擅长的活计较好。何况他们夫妻俩很会做豆腐,做的豆腐好吃,在锦州时就因做的一手好豆腐而赚了不少钱。有好手艺在,他们在燕州卖豆腐,想必也能生意不错,赚不少钱。
夫妻两人把压出来的新鲜豆腐放进小推车里。沈有财将小推车推出宅院。保护沈家人的侍卫立刻上前,“我来。”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多谢!”沈有财没让他们帮忙,自个儿推着小推车,一路推到人多的地方,他扯着嗓子开始吆喝,“豆腐儿!豆腐儿!卖豆——腐儿了嗬!”
他家豆腐色泽品相很好,不多久便有人来问价。至午时,豆腐卖了差不多一小半。他推着剩下的豆腐回家。
今日第一天开张,能卖一小半豆腐已经很不错。等他家豆腐的好味道打出去了,生意会越来越好。沈有财这般想着,路过点心铺子时,他不假思索,去给他闺女买了她爱吃的点心。
他一进院子,便闻到浓郁的食物香气。回家吃午饭的沈秀连忙从他手里接过推车,“爹,辛苦了。”
“这有甚么辛苦的,你才辛苦,你这一天天的,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多劳累呀!对了,秀秀,我给你买了你爱吃的点心。”
沈秀端水,让他净手。
“不用你来,不用你来,你赶紧去吃饭。”他催赶她去吃饭,生怕劳累了她。
桌上菜肉齐全。因沈秀练武,每日都要吃肉食补,家里不似从前那般三五日吃一回肉,如今家里日日都吃肉。
沈秀看着桌上的肉,道:“娘,爹,等我熬过了打基础的这段时日,我就去找个活做。”
刚穿过来时,她仗着爹娘宠她,打算等时机成熟了,她便找爹娘要点钱,去找个教书先生认字。
然后假装表现出自己超常的学字能力和算术能能力。假装出自己很有天赋。
很有天赋便不用跟着教书先生学太久,浪费太多束脩钱。等学了些时候,她就去做账房先生。
本朝有女账房先生,账房先生工钱不错,也没苦力活那么辛苦,能用到她的长处,很是适合她。主要是她做豆腐的手艺没爹娘好,同样的法子做出来的豆腐一般般,没办法像爹娘一样靠做豆腐赚小钱。所以得找适合她的活计。
她在司马烨和魏朝清身边学过字,有了这做倚仗,便不用再去找教书先生学字,她可直接去做账房先生了。
只是现在她每日要练武,没那么多时间去做账房先生。是以,她目前打算抽出空余时间去抄书赚钱。
“我打算去抄些书。”
“不用你去做什么活计,咱家现在的钱,即便每日吃肉,顿顿吃肉,一辈子都还花不完这钱。况且我和你娘还在挣钱呢,哪里要你去做什么活计!”沈有财肃色,坚决不让她去抄书。
“你现在就专心好好练武,别操心其他事。”杨氏边说,边给她夹肉。
沈秀没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反正她打算不那么忙了,每日抽出一些时间抄书挣钱。
午歇后,沈秀打着呵欠起床,洗漱一番赶往叶府。进了叶府,去练武场的途中,她遇到了叶应天。
她赶紧给他行礼。他注意到她眼底的青黑,道:“夜里没睡好?”
“昨晚身上很疼,没怎么睡得着。”
叶应天道:“这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坚持住就好。”
“我会坚持住的。”
他同她一起去了练武场,想看看她这几日练得如何。到了练武场,她先跑圈,继而打出一套热身的基础招式。
“不错。”叶应天颔首。
叶云川来了练武场。他教她新招式,继续让她站桩练凝力。
今日要负重站桩。日光毒辣,沈秀仿佛站在蒸笼里,热得喘不过气来。
叶应天见状,有些不落忍,然而要练得好功夫,这都是沈秀必须要吃的苦。
这小姑娘也的确能吃苦,在毒辣的日头下,身负重担站桩一个时辰,一声没吭硬是撑了下来
这小姑娘极其合他眼缘,越看,他越是喜欢,是以,见她练功受苦,他也越看越是心疼。他转头道:“云川,这小姑娘很不错,你要好好教她。”
“我知道。”叶云川注视刻苦练功的沈秀,目色不辩。
过了两日,叶云川对趴在地席上动弹不得的沈秀道:“不行了?”
“没有。”沈秀艰难地爬起来,继续打拳。
叶应天抽空来练武场,目睹这一幕,他皱起长眉。
傍晚,沈秀擦着汗,要离开叶府时,叶应天留下她,“今晚同我们一起吃晚饭。”
之前也留过她吃饭,她都拒绝了。只是这次叶应天坚持要她留下吃一顿晚饭,她不好再拒绝,便应下。
既应下,吃饭时她便也不客气,足足吃了几大碗白米饭。因每日体力消耗大,身体素质逐渐增强,她的饭量渐渐在增加,从前两碗米饭便能吃饱,现在得吃三碗。
“吃饱了没?要不要再添碗饭?”叶应天问。
“够了够了,差不多了。”沈秀边回着话,边把剩下的鸡腿啃完。
吃完饭,她谢过叶应天与叶云川,小步小步离开。因为脚踝酸疼,她只能小步小步走。
视线扫过她的脚踝,叶应天沉默许久,道:“云川,我想与你说件事。”
不料叶云川与他异口同声,“爹,我想与你说件事。”
叶应天:“什么事?你先说。”
叶云川:“什么事,你先说。”
于是父子俩又异口同声:
“云川,我越看沈秀这小姑娘越是喜欢,我打算收她为义女。”
“爹,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一个小孙女儿,你甭想什么小孙女儿了,想个女儿倒不错,我看沈秀就很不错,你收她为义女吧。”
两人同时说完,互相对视,眸子里都是诧异。没想到双方想到一起去了。
叶应天朗声笑,“那便这样决定了。”
话音一转,他道:“只是,此事还得与你娘商量一下。”
叶应天的妻子,萧扶摇,此时并未在家,前一段时日她与好友一起在燕州乡下游山川去了。
“我等下去乡下去找你娘。”
“我去罢,爹,你这把老骨头就别折腾了,我速度比你快,我去。”叶云川不做停留,飞身去往乡下。
马车要大半日的路程才能到达,他用直线距离,极速飞行,亥时便抵达目的地。
夜深人静。挨着老槐树的小院子里,灯火通明。叶云川直接飞跃过院墙,一进去便闻到一股子呛人的食物香味。
他皱皱鼻翼,推门而入,“娘,这么晚了,你还吃火锅?”
房间里,锅炉咕嘟咕嘟作响,呛人的辣香直飘。锅炉前,穿着寝衣的中年女子,一边往汤锅里下菜,一边呼气。
她转过脖子来。她的五官同样俊秀,略微富态圆润的面庞上,有几分彪悍。
“云川,这么晚你怎么来了?我这吃宵夜呢。”
“我来有事。”叶云川在桌边坐下,“哪有人吃夜宵吃这么辣的火锅的。”
“我原是想吃碗素面,只是吃着没滋没味,吃着不高兴,便吃了火锅,你要不也吃点?”
“不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萧扶摇捞起一只烫得晶莹剔透的凤爪,放进蘸料里。
他将叶应天要认义女的事道出来。
萧扶摇顿时火冒连天,将筷子用力往桌面上一放,“什么义女,怕不是他叶应天在外搞出来的私生女!反了他了!他竟敢出去乱搞了!”
“不是,”叶云川拉住他娘,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女子并非我爹的私生女,她乃魏叔之友。”
叶云川将沈秀的身份解释清楚,又把收徒的事告知于她。
火气荡然无存,萧扶摇重新坐下来,“你爹为何想收她为义女?”
“沈秀很好,练功刻苦努力,从不喊辛苦,爹说她很不错,他越看越喜欢,便想收她为义女。”
“这样?你呢,你可愿意多一个妹妹?”
“愿意。”
她夹起汤锅里的粉条,“我明日回去见见她。”
翌日。沈秀准时来练武场练武。练着练着,她发现凉台那边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女子一身素服,五官与叶云川相似,她猜测,她是叶云川的母亲。
她忙不迭停下来,走过去。她没有猜错,此中年女子正是叶云川母亲萧扶摇。
“见过师奶。”她福身。
萧扶摇:“不必多礼。你的脸比手黑了一层,练武晒黑的?”
“是的。”
“女子以白为美,你晒黑了便是丑,你不怕晒黑不怕丑?”
“长相并不重要。”
“可若你要找夫婿,长相很重要。”
“长相,男人,都不重要。”
静默几许,萧扶摇笑出声来,“说得对,容貌和男人都不重要,实力才最重要。你歇歇罢,仔细中暑了。”
沈秀点头。
晚上叶应天又留沈秀吃午饭,说是萧扶摇回来了,他们一起吃个饭。
饭桌上,萧扶摇手边放了一碗剁椒汁。她把炸得金黄的骨酥鱼荡进剁椒汁里,送进口中。
沈秀去瞄那碗剁椒汁。
“想吃剁椒汁?”萧扶摇发现沈秀在瞧剁椒汁,她问道。
“想。”
“你能吃辣?锦州人不是吃不了辣,爱吃甜的?”萧扶摇问。
“我爱吃甜的,也爱吃辣的。”
“你能吃多辣?我这辣椒汁可是辣得很。”
“我应该能吃。”
于是萧扶摇便让侍从给沈秀端了一碗剁椒汁。沈秀用筷子蘸汁,尝了尝。
很辣,但她能吃。也很喜欢。她也夹骨酥鱼蘸剁椒汁。
“还真能吃这么辣。”萧扶摇意外。
见沈秀很爱吃辣,她问她,爱吃些什么辣菜。
“几乎所有辣菜都爱。”沈秀嘴唇辣得嫣红水润。
目光扫过她嫣红水润的唇瓣,坐在右侧的叶云川,注意力在她嘴唇上停留了片刻,转而挪走注意力。
饭毕,萧扶摇给沈秀安排了一个休憩室,让她在那里午休过后直接去练武场练功,今日晌午不必再回家休憩来回折腾。
沈秀从善如流。
待沈秀离去,叶应天问:“扶摇,你觉得她如何?”
“是个不错的姑娘。”萧扶摇看人很准,沈秀身端形正,目里清明,不是内里不正的姑娘,是个很不错很正的姑娘。
“你要收她为义女就便收下罢。”她道。
叶应天笑起来,“好。”
午歇过去,沈秀准备去练武场,却被叶云川叫去前厅。
“师父,去做什么?”去前厅的路上,沈秀问。
“你可愿认我爹娘为义父义母?”叶云川侧眸。
沈秀惊愕,“义父义母?”
“是,我爹娘欲收你为义女,你可愿意?”
默然半晌,她干巴巴道:“当然、当然是愿意的。”
能做武林高手的义女,这是她的荣幸。她自然是愿意的。
“可是,师父,我若认您爹为义父,那我们这辈分岂不是乱了?”
叶云川脸上少了分严师的架子,“在练武场上,我是你师父,离开了练武场,我便是你哥,明白吗?”
“明白。”
进入前厅,沈秀敬茶磕头,礼成,她便成为了叶氏夫妇的干女儿。
叶应天将一柄宝剑赠予她。此剑名为长风剑。是一柄不可多得的宝剑。
萧扶摇微微惊讶。没想到叶应天竟将此宝剑送给了沈秀。看来,他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喜欢和看重这位小姑娘。
她给她送了一对价值不菲的长鞭。
而叶云川什么也没送,只道:“爹,娘,我欲教她凌云诀,将凌云诀当做礼物送与她。”
夫妻俩默然。片刻后,叶应天颔首。凌云诀只传叶家人,不传外人。然沈秀已是叶家之女,算不得外人。
叶应天原就心疼沈秀每日如此苦累,这会子她与他们成了一家人,能学叶家最好的功法,如此这般,她每日付出的努力能得到更多的回报。
“那你便将凌云诀好好教予她。”
沈秀有些茫然,“凌云诀和穿云诀是不是差不多?”
叶应天:“凌云诀乃我叶家独门功法,不传外人,比穿云诀的境界高许多。”
听罢,沈秀心跳加速,神经都兴奋起来。比穿云诀更厉害的功法!她拱手,“谢谢师父!”
叶云川抱臂而立,剑眉微扬,“我说过,在练武场上,我才是你的师父。”
她瞬间意会,“谢谢哥!”
“好了,别耽误时间了,去练武场,我教你凌云诀。”叶云川侧身往外走。沈秀跟上。
目送他俩离开,萧扶摇起身,“好了,这认干爹干娘的也认完了,我走了。”
“还没玩够?”
“等出伏了我再回来。”萧扶摇没等他回话,长袖一飞,直接飞远。
彼时,国子监文渊阁里,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只花了五日便回到京城的魏朝清批阅完学生们交上来的文章后,他浅抿半口茶,望向右侧的砚台。面前出现从前沈秀给他研磨墨水的场景。
良久,他取出怀里的绿锦帕。之前沈秀拿去擦汗的帕子,他并未清洗。
他用指腹轻轻抚摸帕子,不知多久过去,他拿纸取墨,执笔在画纸上描画。
“舅舅!舅舅!”魏长生迈着小短腿跑进文渊阁。
魏朝清拿出白纸,遮住画纸。
“舅舅,你在画什么?”魏长生只看到画纸边缘有一女士裙摆露了出来。舅舅在画女子么?
“没什么,你来有什么事。”
“喔,这首词我看不懂,舅舅你帮我看一下。”魏长生奶声奶气地拿出一本书。
下学后,魏朝清一到家便去往厨房。京城离燕州有好几日路程,若给沈秀做她爱吃的菜,送过去路上不易储存,容易坏,是以,魏朝清准备做些容易储存的点心零嘴,让人快马加鞭送至燕州。
晚霞逐渐爬进练武场时,沈秀往后一跌,直接摔在拳包上。
叶云川站在她身前,高高的马尾被微风吹动,他伸手,“起来。”
沈秀抓住他的手,借他的力爬起来。
他将一瓶药丸递给她,“练凌云诀,筋骨重组会更痛,这药丸是练凌云诀专用的,睡前一粒,会很有用。”
“谢师父。”
走出练武场,叶云川道:“晚上还是留在这里吃饭吧。”
“师父,我爹娘等着我回家吃晚饭。”
他转向她,“我说什么来着,出了练武场,我就不再是你师父。”
“忘了。”沈秀清嗓子,“哥。”
他带着少年张扬气的眉眼间,蕴出一丝浅淡的笑意,“嗯。明日休沐,好好休息。”
回到家,沈秀将叶家认她做义女事告知爹娘。
杨氏欲言又止,“闺女,你说你这是……这是撞了什么大运。”
沈秀托腮,“想来是我从前太倒霉了些,所以现在转运了。”
“是极是极!”沈有财附和着,将参肉糕送到沈秀嘴边,“秀秀,多吃些。”
次日沈秀没有睡懒觉,她依旧早早起来练功。沈有财在井边打水时,她走过去,提水桶。
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力气比从前大了些,提起满满一桶水比之前要轻松些。发现这一点,她面带喜色,“爹,说不定过不了多久,我一根手指便能将这桶水提起来。”
“那我闺女可就厉害了。”沈有财笑呵呵,接着道:“秀秀,你上午休息半日,下午出去转转如何?来了燕州,你还没出去玩过。”
沈秀安静下来。谁知道谢扶光和赵金金此刻有没有在燕州。谁知道谢扶光现在有没有为爱改变,不再随便杀人。她每日戴着幂篱和面纱坐马车去叶府都胆战心惊的,生怕途中会遇见他们俩。
她最好还是不要出去乱转。她摇摇头,“我累,我就想在屋里躺着。”
“那行,那你以后再出去转。”
过了午时,杨氏进房唤沈秀,“秀秀,叶公子来了。”
嗯?叶云川来了。他来做什么?她快步出屋。
“师父,不是,哥,你来做什么?”她跑到他面前。
“你可喜欢听说书?”
“听说书?我没听过。”
“要不要去?”
正准备摇头时,她嗓音卡顿一下,问:“哥,你和谢扶光,谁的武功更厉害?”
“你还知道谢扶光?”
“名气这么大,自然是听说过的,你能打赢他吗?”
“我与他未曾交过手。但他曾打败过我爹。”
“那你现在比你爹更厉害,是不是能打得过谢扶光?”
“没交手,不知道。”说到这里,他微微扬起下巴,浑身透着张扬的自信,“但我想,我能打赢他。”
“真的?”沈秀眸光一亮。
第50章
“当然。”
沈秀心头雀跃, 很快又冷静下来。叶云川又没与谢扶光交过手,谁知道他是不是真能打赢谢扶光?
她还是不要冒险跟着他出去。她清了下喉咙,“我懒得动, 不想出去。”
“不是让你走着去,坐马车去,不累。”
“我不大想出门。”
“并不远。”
她还是摇头。
“你……不爱出门?”
“不大爱出门。”
“好。”他没再勉强她, “沈秀,我————”叶云川忽而止声, “唤你沈秀太生分了些,我以后唤你秀秀如何?”
“可以。”
叶云川转身, 习惯性地直接要直接飞走时, 意识到从别人家辞去不走大门,有些不礼貌。他停下动作,从大门走出去, 才飞身离去。
沈秀望向院墙的天空。她握紧拳头,没回屋休息。她换上练功服, 开始练功。
沈有财见她练功练得辛苦, 他心疼得不得了, 赶忙去买西瓜冰酪回来给她吃。
“秀秀,累着了吧, 来, 吃点西瓜冰酪,吃了凉爽。”他把西瓜冰酪捧道沈秀面前。
“这玩意儿贵,以后别给我买这个了。”沈秀捧着西瓜冰酪, 将之分成三份, 每人分了一份。
杨氏和沈有财不吃,“我俩不爱吃这个。”
“你们不吃我也不吃。”
夫妻俩这才拿起勺子, 吃冰酪。
一边吃着,沈有财一边道:“秀秀,你别担心,咱现在吃得起冰酪,我今早上去卖豆腐,来了好多回头客,今日豆腐都卖光了,有好些人预定了明日的豆腐。”
“爹娘你们做的豆腐好吃,生意肯定会好的。”沈秀嗯了一声。话音落地,外头响起敲门声。
叶云川又来了。沈秀问道:“怎么又来了?”
叶云川道:“你既懒得动,不爱出门,那就在家里听说书,我把说书人请来了。我请来的这位说书先生,乃是燕州最最有名的说书先生,你听了他说的书,定会喜欢。”
沈秀向他身后看去,“说书先生他在哪儿?”
“门外。若你想听他说书,我便让他进来。”
“快让人进来。”
戴着帽子的说书先生进入院子。后面有人将桌椅搬进来,还端来了瓜子花生等等零嘴点心。
叶云川准备得十分齐全。沈秀扫视放在桌面的吃食,对叶云川道:“谢谢你。”
“别对你哥这么客气。”他扬扬眉头,让她和她爹娘都坐下,随之问,“想听什么书?”
沈秀将将要回话时,说书先生抢先她一步,异常热情道:“姑娘想听什么书,我便能说什么书,这天底下就没有我不会说的书!”
她笑了笑,“西游记你会说吗?”
“西游记?这是什么书,在下未曾听说过。”
“我随便胡诌的。你就说你最擅长说的书吧。”
“行。”说书先生整理帽子,拿起醒木,在桌面上一敲,“话说当年……”
说书先生醒木一方口一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摇头晃脑,时而扮男,时而扮女。他极擅长口技,将故事说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天之入胜。
沈秀听得入神,听到好笑之处,笑出声来,听到激动之处,鼓掌叫好。
这是她第一次听说书先生说书。说书先生讲故事时,仿佛将所有情节画面钩织进观众的脑袋里,让人听得心潮起伏。
原来听说书也能如此有趣,她原还以为比不上影视剧那样有趣。毕竟影视剧不仅有声,还有画面冲击。
见沈秀听故事听得高兴,说书先生更加卖力,似乎是平生从来没有如此卖力地把故事讲得这样好听过。
今日的说书先生,格外热情卖力。仿佛是在使劲浑身解数,讨沈秀欢心。叶云川端详说书先生,发现说书先生眼神炽热地看着沈秀,他蹙眉。
一节故事说完,说书先生敲了一下醒木,喝水。将将喝完水,又开始说书。
沈秀惊讶,“他不用歇息歇息?他都讲了一个半时辰了。”
他已经连续讲了三个小时,都不带歇的。
“通常情况下,他讲一个时辰,会歇息一刻钟。”叶云川垂睫,“今日他有些……”
今日他有些不正常。叶云川止声。说书先生看沈秀的眼神,炽热而专注。
这样的眼神,很刺目。叶云川拿起一个核桃,咔嚓一下捏碎,“先生,天色已晚,今日不必再讲了,你回去吧。”
说书先生连连摆手,“也不晚,我故事还未讲完。”
“讲了这么久,不累?”
“不累,一点都不累,我还未讲到精彩处。”
沈秀想着她已休息了三个小时,不能再浪费时间,她得在吃晚饭之前再练练功,把基础招式巩固扎实,于是起身,“先生还是歇息去罢。”
“在下不累,真不累。”
说书先生不得不收起醒木。他走到沈秀面前,“姑娘明日可还想听故事?我还没讲到精彩之处。”
“我明日没空闲,接下来都没空先。”明日要练功,五日后休沐日她才有休息的时间。
离开沈家院子时,说书先生目露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云片糕吃完,道:“哥,晚上在我们这里吃饭吧。”
这时已快到做晚饭的时间。
叶云川:“好啊。”
沈有财连忙问:“叶公子,您想吃什么菜,我这就去买。”
“什么都可以。伯父,您可以直接叫我名字,不用这样客气。”
“这……”
“您叫我云川吧。”
咳嗽一下,沈有财应道:“好。”
晚饭因有叶云川在,杨氏加了多两个菜。叶云川尝了一口碗里的蛋炒饭,竖起拇指,“伯母,您炒的这碎金饭,比那大酒楼里炒得还香。”
杨氏面色一红,“哪里。”
“我说真的。”他连连吃了好几口,证明他方才所说之言的真实性。
杨氏笑意不止,“你若喜欢就多吃些,锅里多着呢,莫要客气。”
叶云川吃着,忽而想起什么,“对了,秀秀,过几日,爹打算宴请亲朋好友,为你办一场认亲礼。”
“认亲礼?”沈有财诧然。有些人家拜干亲,会举办宴席,即认亲礼。叶老爷要给秀秀办认亲礼,说明他很看重秀秀,很重视秀秀,非常给她这个干女儿面子。
沈秀问:“什么时候?”
“等把人全请齐了,最晚不过月底。”
她点点头。
将将把叶云川送走,司马烨和司马朗那边的人抵达沈家。他们带来天材地宝,参药灵药,送到沈秀面前。沈秀没要,她让他们带回去。
第二日。沈秀下马车,抬首便看见坐在高墙上的叶云川。他坐在大门右侧的高墙上,高高的马尾映着薄金色的晨曦。
“哥,大早上的,你坐这干什么?”她仰视他。
“看风景。”他身体一动,直接跳下来,同她一起进大门。
翌日早晨。叶云川又飞到高墙上,远望前方街道。
晨风轻轻吹拂他的马尾,淡淡的曦光爬上他胜雪的白衣时,一辆马车缓缓出现在街道里。
他看到马车后立刻将目光送到天上,佯装在欣赏风景。
不一会儿,马车在大门前停下。
“哥,你又在这看风景?”细柔的女声从下面传来。
他低头,笑,“是啊。”旋即身轻如燕,飞到地面上。
刚要与沈秀一同进大门时,大门前的道路上,一女子倏地倒地,没了动静。
叶云川快步过去。
倒在地上的女子,那身金黄色的罗裙金灿灿的,极具辨识度。沈秀心头一跳,去辨认女子的脸。
女子脸贴地,瞧不见脸。但是视线触及她后脑勺上系的小铃铛后,沈秀确定,这人就是赵金金。
她急速按住脸上的面纱,转身就往大门里走。飞速进入大门,她以最快的速度奔向练武场。到了练武场,她呼吸急促,脑子里乱起来。
赵金金在燕州。
书里没说过她来过燕州。她在燕州,谢扶光必定也在燕州。
她握紧拳头,一拳砸在沙袋上。
冷静下来后,她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练功。
一套招式打完,叶云川才来练武场。他道:“你方才怎么走那么快,也不等等我。”
“我、我内急。”她咳了声,“那位姑娘没事吧?”
“她?她喝醉了不省人事,身边又没人,所以我把她带进了府里,等她醒来。”
沈秀沉默不语。谢扶光怎会让赵金金一人醉倒在外。他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她身边,黏她黏得很么。
想起书里谢扶光的黏人程度,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病娇的黏人,有一种病态的极端,极端到沈秀觉得他脑子有病,有大病。
叶云川拿起长剑,“今日练剑,看着。”@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挥动长剑,动若飞龙,疾若闪电。
发现沈秀在走神,叶云川收剑,露出严师的凝肃,“别走神。”
“秀秀。”
“沈秀!”
沈秀即刻回神,对上叶云川严肃的神色,她忙不迭道:“对不起,对不起。”
“别再走神,专心练功。”
“是,师父。”她深深一吸气,把心里的杂念通通镇压下去,专注练功。魔·蝎·小·说·MOXIEXS &M.o.X.i.e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