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穿越小说 > 不好好打工就要继承家产 > 第59章离经叛道
    他的语调更轻快:“那我一会儿给蒂斯兰酒店的经理打电话,以后的一日三餐加下午茶和夜宵都交给他们,每天不重样。你还喜欢什么?”


    宴百川从他的话里听出来一点“金屋藏娇”的意思。


    他看周云礼手机屏幕都解锁了,不像开玩笑的意思,赶紧一把按住他作乱的手:“不必!”


    周云礼半垂着眸子,要笑不笑的看着他那双苍白的手。


    宴百川平时在外人面前怕露出马脚,总得费心维持身上那点活人气,保持体温和心跳,但在熟人面前就没这个必要了。


    他俨然是把周云礼当成了熟人,一点儿没顾及自己这具死人身体,原本没觉得怎么,但是通过这两天的相处,他觉得不太行。


    体温相差悬殊,挨着碰着一点就显得格外兴师动众,尤其他跟周云礼现在都是敏感期,冷热一碰倒像是什么暗戳戳的邀请似的……


    他把手收回来,说改就改,立马把体温提上来:“我没那个意思。天天吃这个终归还是太破费了,随便做点什么就行。”


    “你想洗手做羹汤?”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


    宴百川真要来劲儿了。


    他觉得这小子自从昨晚过后就见缝插针地说些容易叫人误会的话。


    周云礼笑着靠在椅背上,半侧身对着他,单手解开食盒的包装袋,“你不在的时候我也这么吃。我记得我应该跟你说过,蒂斯兰酒店算是我开的,员工给老板送饭不是理所应当吗?你不用太在意。要是不喜欢就换一家吃。”


    宴百川觉得自己也是有病,居然想着替这个富二代省钱。人家一顿饭都赶上自己公司职员一个月的工资了,他操哪门子闲心。


    就算他破产了,剩下的破烂儿都够他挥霍完这辈子衣食无忧。


    他在周云礼对面坐下,周云礼把餐盒一一打开,推到餐桌中央,“人少,点多了浪费,四菜一汤,应该还入得了你的眼。”


    宴百川听出来他这是调侃自己曾经也是大少爷,一顿饭少于四个菜都不算正餐的事儿。


    “食不言,闭嘴吧少爷。”


    周云礼逗弄够了,终于闭嘴吃饭去了。


    宴百川扒拉两口饭,没吃出来什么味道。


    他家道中落的太早了,这么多年来过的都是粗茶淡饭的生活,自己都不理解当年怎么能挑剔成那个样子。


    一种食物,但凡不是到馊了、臭了、放了一斤盐实在不能吃了的地步,在他这都不算难吃。


    理所当然的,他好像也分辨不出来什么叫“好吃”。


    在他这,食物就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两种,没有第三个分类,再加上人死后对阳间的食物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习惯,无法同步味蕾,所以他实在有点无法理解某些酒店的饭菜怎么就能卖的那么贵。


    周云礼还没死过……之前死了那阵子也没吃过阳间的饭,不晓得宴百川心中的一番计较,只看见他吃的挺快,挺有食欲的样子。


    “我没什么朋友,仅有的几个也不会在我家里留宿,所以客卧里什么都没准备。我今晚大概要通宵,困了就在书房打个盹,你去卧室睡吧。”


    他顺嘴接了一句:“伏苍的事不急,你别熬夜坏了身体。”


    “谢谢关心,我有分寸。”


    宴百川看着他笑眯眯的表情,浑身不自在,像被猫盯上的耗子,被猫爪翻来覆去挑逗,逃不出五指山。


    他埋头把碗里的饭吃完,“你忙,我收拾。”


    周云礼没跟他争,他确实也要忙。


    时间紧任务重,他得尽快把系统升级完。


    吴蓉蓉这个月的kpi还没完成,伏苍暂时没找她麻烦,不知道是手底下人太多暂时忘了,还是等着月底挨个上门讨债。


    吴蓉蓉会尽量拖住他,但周云礼也得抓紧,拖太久怕伏苍起疑。


    宴百川扔完垃圾回来已经十点多了,他不用睡觉,到娱乐室逛了一圈,被那气派的私人影院震撼了一下,然后试着放了个小电影看。


    他对影视剧没有太大兴趣,翻来翻去没找到什么有意思的影片,单纯为了享受一下这个高级影厅,随便放了一个,连什么题材都没注意。


    大概是影片太无聊,没看十分钟他就窝在沙发里昏昏欲睡了。


    往下一躺他才发现,这沙发特别舒服,每一个勾缝都是科学的沿着人体构造设计出来的,躺着躺着竟然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凌晨两点,周云礼把简纲写完出来接水,准备放松一下一会儿回去再从头到尾细化一下,查缺补漏,顺路去看看宴百川在干什么,结果在两个客房都没找到人。


    真去主卧睡了?


    他压住心底蠢蠢欲动的期待,蹑手蹑脚地打开门。


    屋里一片漆黑。


    真睡了?


    他轻轻走进屋,过了玄关就见屋里洒下一地月光。


    床褥平整,窗帘都没拉,屋里没人。


    宴百川哪去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


    走了?为什么?连句话都不留?


    他有点烦躁起来,那一点儿旖旎心思瞬间就被无理由的惊慌和薄怒取代,感觉那一点本就虚无缥缈的东西刚刚有点实实在在的意思突然就飞了,就像他小心翼翼地拢着一只随时会跑掉的小野猫,刚觉得那猫儿有点亲他了,肯在他手心蹭一蹭了,却突然撒丫子窜没影了,落了他一手空荡荡的冷风。


    他转身就要给自己来个魂魄离体追过去把那野猫抓回来。


    不,这都不够,还得给他拴上绳!


    但是又生生忍住。


    还好脑子没完全被冲昏,想起来他家有一千多平。


    万一呢?万一他只是没在四楼呢?


    他决定先把家里找一遍。


    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家太大了,找个人居然这么费劲。


    明天买个一居室,统共五六十平米的地方,吃喝拉撒都离不开视线范围,他就不信还能一转眼人就不见了。


    最后,他在二楼娱乐室里看见窝在沙发里酣然熟睡的宴百川。


    他一脑门官司地冲进去打算兴师问罪,却在看见明明灭灭的影厅光影中他那张精致安静的脸时全都烟消云散了。


    诸多问责都变成了一句:他怎么睡在这呢?这多不舒服。


    一般的人死后魂魄不会像他这样能随意在阳间走动,他这是得了帝印的特许,但是相应的,也会有一些束缚:他会保留一点点活人的生理特征。


    比如他虽然可以不睡觉,但也会觉得疲惫,放松时想睡也睡得着,普通的鬼不会这样;再比如,他虽然可以不用吃饭,但也能吃,且阳间的食物能吃出来一点味道,只是不那么清晰,其他的鬼却连碰都碰不到。


    他身体受伤甚至会疼,但不会流血也不会死。


    周云礼的目光落在他腰上的抽魂鞭,想:他这样算什么呢?半死不活,非人非鬼。


    一个念头隐隐约约地浮上来:魂相能重组一次就能重组第二次。


    这话在心里响起一次,就有了要绕梁三日的意思,反反复复起来。


    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担,他当初敢不顾一切去给他报仇、敢惹这一身罪孽,就不怕不得超生。


    他把屋里空调调高了几度,明知道这是一具感觉不到冷暖的躯壳,但还是忍不住多此一举。


    ……


    宴百川有俩月没正经睡过觉了,这一觉不知道睡到了几点,醒来时还有点懵。


    多年来的习惯,再加上他本就不需要睡眠,精神比常人更敏感,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总也眯不了几个钟头。


    没想到这会儿睁眼一看,居然已经早上九点了。


    这房子贵有贵的好处,真清净啊。


    他爬起来抓抓头发,发现不对劲了。


    昨晚他好像在这看电影来着,但现在电影屏幕是暗的,屋顶开着一排不影响睡眠的昏黄小灯。


    周云礼来过了。


    一想到他来过,他精神就紧绷起来,开始反省自己睡相好不好看,没想出来个所以然,因为他自打死后就很少睡觉了,偶尔眯一下也大多趴在桌子上。


    影厅里有卫生间,他抹了把脸出门,手搭在门把手上时感觉有一股力量好像在消退,侧头一看,门缝里夹着一张黄纸。


    他抽出来,发现那是一张被改过的隔音符,加了点安神效果。


    他手里捏着符纸,心中涌上万般感慨。


    周云礼对他的心思昭然若揭,那晚在酒店他跟周云礼说的那两句话一开始也就是为了敲打敲打他。


    他怕周云礼经验少,被雁秋的情绪影响,毕竟这种刻骨铭心的事确实太容易叫人多想,他不想周云礼因为这个想偏差了——一时上头,担得起后果么?


    只是他不知道他的本意是敲打,后来怎么就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还走的浑然不觉,这会儿捏着手里的符,心里不是滋味儿起来。


    别看他活的时间长,仔细追究起来能有一千出头,但其实满打满算也就“活了”六十来年——活着时候的二十九年,死后当鬼差的三四年,以及从幽冥海出来后的这二十多年,其他时间都在服刑:刚死的时候因为自杀,服刑五百年;后来逆天改命,被关在幽冥海五百多年。


    把勉强算是活着的时间揉吧揉吧都还达不到现如今的人类平均寿命,多少人一辈子都整不明白“情爱”俩字,何况他一个活没好活死没好死的。


    他心里有点觉得这种情感是一种离经叛道,所以才想敲打周云礼,但是说实话,他打心最底里好像也不是太排斥。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感情经验实在过于贫瘠,实在找不到什么可参考的东西,所以才这么被动。


    不过就算被动也没关系,反正他自打家道中落后连娶媳妇的想法都不曾有过了,以后是跟个男的还是跟个女的过对他来说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他这辈子注定也就这样了,不死不活,也不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


    但是周云礼不行。


    他得好好的活。


    于是这份感情就让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他想:得找个机会跟他谈谈,让他明白,他不是雁秋,他没必要接受雁秋的那些感情和记忆,更不要因此走岔了今生的路。


    想到这他就后悔起来,当初就应该掰着他的嘴给他灌孟婆汤!两辈子混着过,拿脚趾头想都知道会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