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其他小说 > 找错私奔对象后,我怒嫁活阎王 > 第240章 乡野村夫
    白氏脸黑如锅底。


    她连猪肉都不吃,养什么猪!


    偏偏易笙还在那问:“夫人你要给它们起个名字吗?”


    白氏摇头:“畜生还起什么名字。”


    话刚出口她就后悔了,一看易笙,果然一脸受伤的表情。


    “我还以为夫人很喜欢养猪呢。”


    易笙沮丧道。


    “没想到我弄错了。”


    他心里隐隐生出一丝怀疑,那个骑猪的女子真是自己夫人吗?


    她看起来似乎一点也不喜欢猪。


    白氏赶紧找补:“我当然喜欢猪,只是我和之前那头猪感情太深了,一时没办法接受其他猪。”


    易笙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是我的错,不该勉强夫人。”


    在夫人心里,那头猪肯定是无可替代的。


    “不过这两头小猪我都买回来了,不好退回去,还是先养着吧,我来照料就好了,不用夫人你打理。”


    白氏忙道:“给吴嫂照料吧,你还要授课呢。”


    易笙点点头:“好。”


    说罢把两头小猪赶到后院。


    见猪圈不够干净,他打了好几桶水冲洗,把猪圈和食槽清理得干干净净的。


    吴嫂想要帮忙,他拒绝了:“你还要洗衣做饭,忙不过来。”


    白氏见状,恨不得一把药毒死那两头猪崽。


    但毒死了,易笙说不定还会买新的。


    她只好勉强忍耐下来。


    想着等他开始授课了,就没这个闲功夫了。


    然而她错了。


    易笙在村塾上课后,还是每天打扫猪圈、喂猪,对这种一边教书一边养猪的日子极度沉迷。


    猪圈和猪是干净清爽了,白氏却抓狂了。


    她想要的,是不食人间烟火,谪仙一样的士子,而不是这个会喂猪,会下厨,把自己搞得跟乡野村夫一样的粗鄙之人。


    这天,当易笙提起潲水桶,又要去喂猪时,她伸手拦了下来。


    “阿弦,你这双手,是用来磨笔研墨,写字绘画的,不是用来做饭喂猪的,这些事交给吴嫂就好了。”


    易笙蹙眉:“可我觉得自己很擅长做这些呀,做这些事也挺开心的,为什么一定要写字绘画?”


    “你是文人士子啊,”白氏回道,“应该做些高雅的事情,怎么能跟乡野村夫一样?”


    易笙笑了笑:“五柳先生不也荷锄种豆?一定要做高雅的事,不过是附庸风雅。我觉得当个乡野村夫也挺好的。”


    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五柳先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呢。


    他拨开白氏的手,提着潲水桶出去了。


    白氏看着他的背影,感觉一阵无力。


    难道这就是洗去记忆的代价?


    没了记忆的易笙,从清风明月一样的男子,成了她最鄙视的乡野村夫。


    她之前的所作所为,岂不是全都白费功夫了?


    早知道就不这么做了。


    但事已至此,懊悔也没有用,她又没有让易笙恢复记忆的办法。


    何况恢复记忆后的易笙,说不定只想杀了她或者逃出去,绝不会心平气和地和她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白氏抑郁了几天,终于想到了解决办法。


    “一定是因为住在乡下的缘故。”


    她心道。


    “失去了记忆的易笙就跟稚子一样,会效仿身边人行事,村里都是些蛮夫,才会把他带坏了。”


    孟母三迁,不就因为居住环境会影响孩子吗?


    她一开始就错了,不该带易笙来乡下的,而应该带他去书院。


    但昭阳现在肯定到处找人,去书院很容易太容易被发现了。


    白氏退而求其次,找了一个小世家,控制了家主,让易笙去他们族里的私塾教书。


    易笙不是很舍得离开桃树村。


    “我刚撒了菜籽,还没发芽呢,小猪也不好迁徙,为什么一定要离开村塾去私塾?”


    白氏早就找好了借口。


    “村长原先请的并不是你,是另一位先生,他有事耽搁没来成,现在他来了,村长更想让他留下来。”


    易笙性子向来淡泊,听了她这话,没再坚持。


    他把两头小猪送给了吴嫂。


    “请您一定要好好照料它们,过一两个月把它们阉了,肉会好吃很多。”


    吴嫂愣了愣:“腌?这么小就要腌了吗?我还想养个一年半载。”


    “不是腌菜的腌,是阉割的阉。”


    易笙回道。


    “就是把它们的蛋去掉。”


    吴嫂头一回听说猪要阉割才好吃,想到易笙是夫子,学问比他们多,便忙不迭应下来。


    “好好,听您的。”


    白氏脸色难看至极。


    她陡然意识到,易笙对养猪相当了解,还琢磨出了不少名堂,肯定花了不少时间在上面。


    也就是说,来桃树村前,他就已经养过猪了。


    “肯定是那个贱人让他养的!”


    白氏咬牙切齿。


    那个贱人是草原上长大的牧羊女,什么畜生都喜欢,跟易笙在一起这么多年,把易笙也给带坏了。


    她不知道要费多少功夫才能把易笙掰回来。


    那个小世家在白鹤州一座边城,从桃树村过去要四五天时间。


    路上白氏让人找了一大批书画给易笙看,易笙很配合,每天都埋头看书。


    他专注阅读时,白氏看着他的侧脸,觉得自己爱慕的那个人又回来了。


    不禁对接下来的日子期待满满。


    然而入住小世家当私塾先生没几天,她的期待就被踩得稀巴烂。


    易笙闲暇时既不纵情诗书,也不手绘丹青。


    他发展了两项新爱好——逛菜肆,以及教菜肆里的老太婆教画画。


    这些老太婆有卖菜的、有卖鱼的、有卖绣帕的……也有已经老掉牙,没剩几口气的。


    起因是他觉得她们卖杂货挣不了几个钱,卖画可以多挣一点钱。


    他备好纸张和颜料,让这些老太婆只管过来画画。


    白氏简直气笑了。


    他不和文人士子打交道,反而教一帮下里巴人画画,这不是脑子有坑吗!


    “她们怎么可能学得会画画?你这是在浪费时间。”


    白氏忍不住教训道。


    易笙却道:“会绣花就会画画,她们还积攒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画画是水到渠成的事。”


    白氏自然不信。


    这些老太婆绣的都是本地人才喜欢的俗气花样,根本上不得台面。


    画出来的画肯定没人买。


    易笙却跟一头犟驴似的,我行我素,每天一有空就指导这些老太婆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