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末,南湾市讨厌的回南天又开始了。
夏日来临之前连绵不断的雨季再次到来。
天边乌云翻涌,黑压压地聚拢在一起,宛如扣了顶巨大的闷锅,空气又潮又黏,化作水汽从皮肤的每个毛孔渗出来。
霍春刚从公交车下来,她左手拿着一大袋菜,右手狼狈地夹着断了一半袋子的帆布袋,帆布袋里鼓鼓囊囊地装着一大袋东西,等她狼狈地从人群中挤出来,脚甫一落地,公交司机就等不及一脚油门,猛地往前窜去,挤进汹涌的车流之中。
霍春感觉今天的天气闷热得有些头晕,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脚步蹒跚地往不远处的家走去。
她住在一个老式小区里,小区里没有电梯,也没有保安,楼道里经常有积累多天没有处理的垃圾,天一热,就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她家住在七楼,对她而言,每天爬七楼成了一件颇具挑战的事情。
待她扯着两大袋东西,费劲地爬上了七楼,她早已汗流满面,气喘吁吁。
从口袋里哆哆嗦嗦拿出钥匙,再开了门,她总算可以松一口气,然而她那口气还没完全松下来,她就看见家里的客厅里坐着一个人。
是她的儿子。
她松下来的那口气登时又提了上来。
她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心口一窒。
儿子今年二十二岁,算是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在大公司里当部门总管,周围的人都对她儿子赞不绝口。
但她一直觉得儿子是讨债鬼。
霍春一见到儿子就紧张。
儿子看见她回来了,笑着过来迎接她。
“妈,你回来了。”
霍春点了点头,有些拘束地笑了笑。
儿子过来帮她殷勤地提东西,帮她把东西拿到厨房里。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叫我。”
儿子放下东西,丢下这句话后,就跑到客厅去继续工作了。
霍春倒也不怎么在意这件事,毕竟如果儿子真的要帮她,她反而不自在。
她把生菜切好,煮了一遍,滤水下锅,加了点老酒,又煮了锅排骨玉米汤。
厨房里一派繁忙,浓郁的饭香味随着油锅溅炸的噼啪声传了出来。
之后她把这些菜都端上了餐桌。
“饭好了,来吃吧。”霍春叫着在大厅里工作的儿子,然而眼睛却没有看他一眼。
待她放好了碗筷,把一切都准备就绪,儿子才放下手里的工作,姗姗来迟。
“妈,我带了两瓶酒,您也喝点。”
儿子拿出两瓶白酒,放在桌子上。
霍春的眼睛飞快地瞟了一眼那两瓶白酒,摇了摇头:“我喝不了酒。一喝就头晕。你喝。”
儿子似乎有些失望,但也没再劝,只点了点头。
“那妈我自己喝点。”
一顿饭,两人对着坐着,饭桌上只听得见筷子和勺子轻碰碗壁的清脆声响。
儿子今天似乎情绪不佳,吃一口饭,夹一口菜,就猛灌几口酒。
饭菜还剩大半,酒却只剩下一点了。
霍春怕他喝得猛,醉酒又出事,只好出声提醒他:“你小心点喝,会醉。”
儿子的脸颊上泛了红,他点点头,放下酒杯,对霍春笑了笑,说:“还是妈对我好。”
霍春扯出一个有些心虚的笑,低头继续扒饭。
儿子又抿了口酒,晃了晃酒杯,看着里面略显浑浊的液体在左右晃动。
霍春给他夹了片牛肉,说:“下酒。”
然后她又低下头去吃饭。
儿子道了声谢谢,目光落在了压在餐桌旁边筷子盒底下的报纸。
那是霍春买回来的报纸,是前几日的。
霍春有买报纸的习惯,但她很少阅读报纸,那些买来的报纸被她一张张叠起来,要么垫在桌面上当桌布,要么贴在厨房的墙上,防止油烟熏染。
他看见露出的报纸一角标题上写着“南湾中学小树林发现尸体。”
他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停滞,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移开,又喝了一杯酒。
霍春吃完了饭,先去厨房收拾洗碗,儿子一个人在餐桌旁边饮酒。
等到霍春收拾得差不多了,她把围裙脱了下来,看了一眼儿子。
儿子还坐在桌子边,呆呆地望着某处,喝着酒,一副借酒消愁的模样。
霍春不太管儿子,她也不习惯和儿子相处,母子之间的相处非常僵硬,不像世界上本该最亲密的人,而像被绑着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
但看到此情此景,她也忍不住坐到儿子旁边,轻声细语安慰道:“是遇上什么难事么?”
儿子抬起头,眼睛泛着红,嘴唇微微颤着,似乎要对她说些什么。
霍春耐心地看着她,直到她口袋里的手机突兀地响了一声。
她略带歉意地对儿子点了点头,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她盯着手机屏幕,有一瞬的出神,然后她伸出手,在手机屏幕上按了几下,又把手机塞回了口袋里。
“有什么事,讲出来就好了。”她看向儿子,声音温和地说。
儿子低垂着眼,然后说:“我准备辞职搬到别的城市了。离开南湾市。”
霍春有些惊讶:“为什么呀?”
儿子仰头把酒瓶里的酒一饮而尽,接着看向霍春,他喝得有些醉,连眼圈都泛着红。
他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霍春再也忘不了。
“妈,我告诉你,我杀了一个人。”
————————————
霍春今年三十七岁。
她从未做过什么勇敢的决定。
她就像千千万万其它妇女一样,只想安安分分过日子,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平静地,不受打扰地活着。
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被父母遗弃了,父母将她丢到河边,自生自灭。
有个好心人捡到了她,把她送到了附近的孤儿院。
她从有记忆起,就住在孤儿院里了。
孤儿院就是她的家。
她在孤儿院里还算顺遂无忧地长大,为了博得孤儿院老师和院长的喜爱,她勤快,做事积极,乖巧懂事,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绝无二话。
孤儿院的老师们都对她赞不绝口,很放心地把事情托付给她去做,霍春才十岁,就学会照顾比她小的弟弟妹妹。
在当时的孤儿院里,有个二十来岁的年轻老师,大家都对他十分恭敬,传说中他是院长的儿子,霍春年纪小,但很伶俐,也跟着别人一起叫他林老师。
林老师平时也对她青睐有加,经常让她到办公室帮忙整理文件,也经常关心她的饮食起居。
她对林老师很有好感,她从小就没受过什么长辈的关心,有这么一个年轻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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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的长辈每天关心她,对她嘘寒问暖,她都一一记在心里,打算从此就把孤儿院当成她的家,哪儿也不去,就为孤儿院做事。
林老师知道她喜欢书,便经常给她带一些外面的书,都是崭新的,有着精致的封面,霍春一拿到就爱不释手。
她十四岁的时候,林老师忽然把她叫到办公室,她以为是有什么任务要吩咐她,待她进到办公室,林老师笑眯眯地递给她一个小礼盒。
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根精致的钢笔。
她不解地看向林老师,林老师说这是给她的生日礼物。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她又惊又喜,感动得热泪盈眶,一直鞠躬向林老师道谢。
林老师拍了拍沙发旁边,示意她坐过来。
霍春坐了过去。
沙发很小,林老师一个人就占了一半多的位置,霍春体型瘦小,只能缩在旁边,然而就算这样,也和林老师挨得很近,腿挨着腿。
林老师拍了拍她的腿,又摸了摸她的头,笑着问了她一些近况。
那天下午聊了些什么,霍春早已忘记了,但她依然记得,林老师的手放在她腰上的触感,湿润的,宽厚的,林老师身上有种奇妙的气味,像青草的味道,又有烟熏过的淡淡的焦味。
也许她早应该意识到了。
但她才十四岁。
她分辨不清爱与控制,更分辨不清爱情与强迫,她只是本能觉得,林老师是个非常善良的好人,而她呢,她十分仰慕这位男人,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棵浮木,从此之后,她将浮木竖在自己心里,每日对它祭拜,感恩它赐予自己一切。
林老师懂得很多,知识渊博,和她讲了许多外界的故事。
霍春时常听得入迷,连林老师什么时候把她轻轻拥入怀中都忘了。
也许是林老师描绘的外界过于吸引人,也许是书中的爱情过于浓艳悲丽,她到现在还记得,林老师第一次抱住她的时候,说喜欢她的时候,她整个人是黏糊的,她的心像被橡皮泥糊住了,五感也是,她在心里默念着,我很喜欢他,我非常仰慕他。
然而她还是控制不住在午夜梦回被惊醒,然后跑到卫生间呕吐。
她开始看大量的书籍,什么都看,从地摊上一元一本的巴掌大小的小说到孤儿院图书馆里的名著文学,她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试图麻痹自己,也试图寻找答案。
她已经搞不懂这是什么情感,是什么关系了。
因为她没有选择。
孤儿院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家,没了孤儿院,她无家可归。
她只能关闭自己和外界的所有联系,用爱情的甜蜜外壳把这烂泥一样的畸形关系伪装起来,再麻痹自己。
她如提线木偶,机械地跟着他的指引,然而所有的爱恨,似乎都已经脱离了她的身体,她麻木地活着,一日复一日。
林老师给了她一枚戒指,是银质的,他给她戴了上去,说这是他们爱情的忠贞见证。
霍春点点头,然后绽放出漂亮得能迷惑人的笑容来,看了半天自己的手指,说好喜欢。
女孩子总是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她也不例外。
但她并不知道这枚戒指就像一个圈,从此套住了她。
她和林老师越来越频繁地见面。
直到在某天,她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肚子像气球一样,凸出了诡异的弧度。